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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纪要
发布者:西安人大    发布时间:2016-12-14    来源:西安人大


 

西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161025日在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厅举行,会期一天。

常委会主任陈宝根,常委会副主任刘春雁、史南征、韩宝生、乔高社,常委会副主任兼秘书长秦鸿学,委员卜翔育、卫冬梅、马文宝、牛犁、王西省、王尊敬、田增辉、白兴时、乔安涛、朱文斌、何小林、张明、张铮、张爱萍、李炎、李煦、李大开、李利民、李英才、杨振堂、陈忠、岳少峰、姜长智、胡凯、贺长生、贺维海、郝福京、曾松林、鲜选玉、薛武平、薛振虎出席了本次会议。委员王新敏、白世峰、刘英兰、刘铁泉、翁正强、魏大宝珠因事因病请假。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卢凯,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杜豫苏,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民生,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有关部门负责人、办公厅副巡视员,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建委、市房管局、市水务局、市农林委、市法制办、市人民政府督查室负责人,各区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15名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11名公民旁听会议。

会议由陈宝根主任主持。会议审议了《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稿)》和西安市人大法制委关于《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西安市湿地保护条例(草案修改稿)》和西安市人大法制委关于《西安市湿地保护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六五”普法决议执行情况和“七五”普法规划的报告、关于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情况的报告,市发改委主任强晓安、市建委主任苗宝明、市法院副院长赵海峰的述职报告;审议了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对公安基层派出所建设工作情况、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报告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会议书面印发了西安市人大财经委关于了解强晓安同志履职情况的报告,西安市人大城建环资委关于了解苗宝明同志履职情况的报告,西安市人大内司委关于了解赵海峰同志履职情况的报告,西安市房管局局长夏俊山关于对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会议表决通过了《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和《西安市湿地保护条例》,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会议作出了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在全市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会议表决通过了人事免职事项。

陈宝根主任在会议结束时作重要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