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30日西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西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了可宗敏因即将到达退休年龄提出的辞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决定接受可宗敏辞去西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并报西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