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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备案的报告
发布者:赵东洋     发布时间:2015-09-06    来源:西安人大

 

市人大常委会:

按照中、省统一部署,《西安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已经省委、省政府批复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六十四条第四款:自治州、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的局、科等工作部门的设立、增加、减少或者合并,由本级人民政府报请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现将《方案》有关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备案。

一、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地方政府机构改革的有关要求

2013925日,党中央、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地方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意见》(中发〔20139号)。2014429日,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地方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意见〉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陕字〔201425号),对各市、县政府机构改革进行了全面部署和安排,增加了精简机构编制和统筹推进党群机关机构改革的要求,确定了5项主要任务:一是加快职能转变,推进简政放权,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加强市场监管,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加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二是强化机构和职责整合。整合卫生行政部门、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机构和职责;整合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等部门机构和职责;推进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在市场监管、农业农村管理、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管理、交通运输、城市规划建设和市政管理等领域加大机构和职责整合力度;县级以下工商、质检、食品安全整合为市场监管机构等。三是严控机构编制。西安市政府工作部门不超过40个。市县政府不设部门管理机构。按照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的要求,制定以2012年底编制数为基数的控编减编工作方案。四是制定“三定”规定。全面梳理市政府部门职能职责,重新制定“三定”规定。人员编制在现有基础上精简10%,平均每个部门至少减少1个内设机构。五是统筹其他改革。统筹推进党群机关、事业单位和其他相关改革。

二、我市机构改革方案制定及报批情况

在认真吃透中省精神、梳理部门职能职责,并借鉴外地经验的基础上,经过反复论证研究,形成了《西安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经2014827日市编委会、829日市委常委会研究,以市委、市政府名义报省委、省政府审批。201564日,省委、省政府研究同意,并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了关于《西安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陕办字〔201544号),原则同意我市改革方案。

三、市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主要内容

依据省上批复,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研究制定了《西安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提出了有关要求。主要内容如下:

(一)加快政府职能转变。

中央和省上把政府职能转变放在了此次机构改革的突出位置,明确要求以职能转变为核心,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作为机构改革的突破口和抓手,中、省都成立了职能转变推进协调小组,将在行政审批、投资审批等重点领域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特别在教育、医疗等事关民生的热点、难点领域取得实质性突破。就此,我市确定了10项任务,即:做好中、省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承接,推进行政审批事项清理规范工作;推进我市简政放权,减少和下放投资审批、生产经营活动审批、资质资格许可和认定;理顺部门职责关系,减少职责交叉和分散;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健全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创新管理体制机制,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改革工商登记制度,加强市场监管;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提升管理社会事务能力;改进公共服务提供方式,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优化人居环境;坚持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二)优化政府机构设置。

1.组建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将市卫生局职责、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职责整合,组建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将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研究拟订全市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及人口政策职责划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不再保留市卫生局、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组建市城市管理局。将市市容园林局职责、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职责、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四城联创办公室)职责、市市政公用局的户外广告管理职责整合,组建市城市管理局,挂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牌子。将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总队调整为市城市管理局(市城管执法局)下属事业单位,副局级建制。

不再保留市市容园林局、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四城联创办公室)。

3.组建市农业林业委员会。将市农业委员会、市林业局职责整合,组建市农业林业委员会。将市畜牧兽医局、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局调整为市农业林业委员会直属机构,机构规格维持不变。

不再保留市农业委员会、市林业局。

4.重新组建市政府参事室。将市政府参事室、市文史研究馆职责整合,重新组建市政府参事室,挂市文史研究馆牌子,设在市政府办公厅。

5.将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列入市政府派出机构序列。

6.将市公务员局调整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直属机构,机构规格维持不变。

(三)精心组织相关工作。

本次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工作由市政府机构和事业单位改革专项小组牵头,市编办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按照要求,市政府工作部门“三定”规定于20157月底前完成,市级党群机关“三定”规定工作于20158月底以前完成。市编办切实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做好综合协调工作;市纪委、市委组织部提出新组建部门党的组织、纪律监察组织设置意见,按程序报批;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按照有关规定,切实做好领导干部和有关人员调整工作;市财政局、市国资委负责改革调整部门资产划转工作,严防国有资产流失;市档案局、市机要局、市保密局负责做好档案移交和保密工作;市审计局负责对改革调整部门财务收支审计工作;市纪委(市监察局)负责对改革进行全程监督,确保改革任务顺利进行。涉及各相关部门由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认真做好工作职能职责的交接工作,正确处理好改革与发展的关系,确保干部职工思想稳定。“三定”规定印发前,将暂停办理人员调动、干部任职等相关手续。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附件:西安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设置表

 

西安市人民政府         

2015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