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大网欢迎您!
当前时间为:

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2014 > 会刊公报 > 正文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对加强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全民健身运动持续发展情况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报告
发布者:赵东洋    发布时间:2014-12-19    来源:西安人大

20141029日)

 

市人大常委会:

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加强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全民健身运动持续发展的报告,提出了审议意见。现将研究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发挥职能作用,加快推进步伐

(一)按照《西安市“十二五”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规划》体育工作内容,市政府和市级体育部门继续抓好贯彻落实,确保按时完成。同时,督促检查指导各区县按照《规划》抓好落实。按照国务院颁布的《全民健身条例》要求,市政府将体育事业纳入《西安市“十三五”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市、区县体育部门将制定相应的体育事业专项计划。

(二)深化体育事业改革,破解体制制约因素。进一步简政放权,将危险性体育项目下放行政审批权限到区县,取消商业性和群众性体育赛事审批权限;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涉及的体育、教育、文化等市级部门加强协调沟通,成立相应机构,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解决改革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

(三)加强宣传引导,创新服务模式。每周在市电视台推出“我运动、我健康”科学健身专栏;建立健全体育部门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制度,完善政务公开和网上办事功能,畅通群众诉求渠道,方便群众办事;建立“全民健身数字地图”实现智能搜索市民身边的健身活动场所,开设网上健身课堂和网络教学视频,极大地方便市民查询体育公共服务信息;由市级体育部门汇编《市民健身指南》、《科学健身手册》等免费发放,将科学健身知识以口袋书的形式送到群众手中。

(四)加强公共体育服务职责,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抓好全市体育、区县体育部门和镇街“三个面”的体育工作主导作用;发挥工会、残疾人等行业体协、各级体育社团“三条线”的体育社会化功能;建设好群众身边的健身设施、健全活动组织和丰富群众身边的活动,打造“城市15分钟体育健身圈”。到“十二五”末,初步建成市、区、街办、社区、居民区全民健身五级网络,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健身服务。每年以“山、水、路、城”为主题,举办西安城墙国际马拉松赛、环中国国际公路自行车赛、长安武林大会、网球大奖赛、乒乓球联赛、羽毛球公开赛等体育品牌赛事,推进“一区县一体育品牌”活动。发挥体育社会化作用,通过体育社会组织承办群众健身和培训任务,购买服务产品。

二、加大投入力度,拓宽保障渠道

(一)积极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市政府每年将体育事业纳入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规划、纳入每年的政府工作报告,纳入市财政预算。各区县政府也要实现“三纳入”,为建立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发挥主导作用。从2014年起到“十三五”末,市财政将逐年增加对全市体育事业费投入。

(二)落实国家体育产业政策,扶持体育经营场馆发展。根据国家和省上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体育产业的意见》,市政府制定下发了《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意见》文件,市级体育部门继续细化制定《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的实施意见》,力争今年内下发执行。对公益性体育场馆、体育学校,其公共体育设施部分的用水、用电、用气、用热价格按照居民生活标准执行。经营性体育场馆按照一般工业标准执行,努力降低体育场馆设施运营成本,扶持体育场馆发展。

三、紧抓设施建设,满足社会需求

(一)以大型健身园区为重点建设“亮点工程”,着力建设群众身边的健身场地。贯彻落实市政府印发的《西安市居住区公建配套设施建设管理实施细则》,加强对居住区体育配套设施的建设和管理。按照《西安市全民健身路径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对全市149个老旧社区体育设施进行改造。

(二)规划新建“西安市体育运动中心”。在城东灞桥区规划新建“西安市体育运动中心”。规划占地面积600亩,基本配套设施包括:室外田径场、室外足球场、室外篮球训练场、室外游泳池、室内跳水游泳馆、室内综合比赛训练馆、水上训练中心等。依托中心场馆和体育资源,打造集体育竞赛、训练、健身、表演等多种功能为一体的体育运动休闲产业园区,解决西安举办大型体育赛事的需求。

(三)改造提升西安市人民体育场。今年5月,市政府决定对市人民体育场进行改造提升,改造后的体育场,将更大地突出公益属性,成为集体育赛事、全民健身、运动休闲、文娱活动和体育产业发展为一体的公益性综合体育场地,满足全民健身需求的新型体育示范区。

(四)坚持政府主导,继续督促建成城七区全民健身中心。按照《西安市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安排,“十二五”末,城七区各建成1处不少于20亩用地的全民健身中心。各区人民政府要采取措施,要加快落实,依托区级公共体育场馆资源,因地制宜发展体育产业,打造区域体育产业发展的新引擎。

(五)加大中小学场馆服务社会的力度。进一步落实中小学体育场馆对外开放政策,市、区县两级财政安排体育公共服务专项资金,支持中小学对外开放,补充公益性体育场馆数量上的不足。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服务质量

(一)加大对体育指导员培训的力度。继续落实《西安市体育晨晚练站点管理办法》和《西安市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站点活动和社会体育指导员人员管理。利用5年时间,使我市社会体育指导员数量达到16000名,实现“每千人拥有2名社会体育指导员”的文明城市目标,更好地指导群众科学健身和文明健身。在每个街办和镇配备1名体育公益性岗位,由各区县从辖区内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中选拔聘用,并按照6:4的比例由市、区两级财政每月补贴800元,以保证基层群众体育工作的开展和体育设施的管理。此外,继续推行职业社会体育指导员国家资格认证制度,每年完成300名以上职业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鉴定规范体育市场服务。

(二)推进体育社会化发展。积极推进体育社团发展,完善政策支持体系,扶持培育各类体育社会组织的发展,全年活动达到200项次。

(三)完善国民体质监测平台。建立市区两级体质监测机构,每年定期免费对不同年龄段的人群进行体质监测,尤其是积极配合教育部门做好中、小学生体质监测工作,及时了解我市不同人群的体质健康状况。

五、健全运行机制,实现协同发展

(一)加大督查,落实任务。市级体育行政部门要按照《西安市“十二五”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和《西安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中对体育工作任务要求,加大检查和督促力度,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按时完成。

(二)完善考核,科学评价。高度重视体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将体育公共服务体系相关重点指标纳入到各级政府文化体制改革建设等指标体系中,同步推进,同步考核,同步验收。每年,由市级体育部门对各区县群众体育工作进行考核评价并进行综合评价排序;市级体育部门按照工作类别接受相关部门量化考核评价;市考评办按照年度目标任务对市级体育部门进行全面的综合评价。

(三)勇于创新,促进发展。积极探索我市公共体育服务体系评价标准,促进全市体育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