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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者:赵东洋     发布时间:2013-10-11    来源:西安人大

——2013828在西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上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杜豫苏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任高潮院长的委托,现将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西安建设国际化大都市,离不开知识产权的支撑。知识产权既凝聚城市创新精神,又促进城市文化发展,更营造城市竞争力和发展环境。以知识产权推进自主创新和科技转化能力,建设创新型西安,必须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障作用。近年来,我院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职能作用,先后制定了《为推动创新型西安、建设知识产权强市提供司法保护的措施》、《以公正促公信、争创一流法院五项措施》等文件,在全国中级法院率先推行了被最高法院称之为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刑事“三审合一”的“西安模式”,审理了被称为“中国商业秘密第一案”的裴国良侵害商业秘密等一批在全国产生了广泛影响的重大典型案件,民四庭庭长姚建军作为全国法院系统唯一人选被评为2012年中国知识产权保护最具影响力人物。通过公正高效知识产权审判活动,为西安建设国际化大都市及作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的创建工作提供了坚实的司法保障。

一、审理知识产权案件的基本情况及特点

西安中院管辖全省的专利权、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设计、认定驰名商标、垄断纠纷,同时审理辖区内知识产权一审案件。每年审理案件数量约占全省总数的70%。为此,我院在工作中树立办“精品案”的理念,遵循统一执法、平等保护、适度保护和利益平衡的原则,通过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有效维护市场竞争秩序,推动西安经济跨越发展。2008年至2012年,受理知识产权案件2126件,其中民事案件2073件,审结1898件,结案率91.56%,调撤案件结案1185件,调撤率58%;刑事案件50件,结案49件,结案率98%201316月受理民事案件278件;刑事案件18件。妥善审理了一批社会关注的疑难典型案件,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和市场秩序,圆满完成了审判任务。知识产权案件正呈现出案件数量逐年上升、案件类型多样化、案件涉及的专业性、技术性问题越来越多、涉诉主体影响力广泛、审理难度不断加大等特点。

二、主要措施及做法

(一)立足专业化,优化审判资源配置

知识产权案件技术性强、新类型多、审理难度大,要求法官必须具备专门的知识结构,除精通法律外还要懂经济、懂外语,掌握扎实的专业知识和娴熟的法律技巧,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理性的思维方式。我院成立了知识产权专业化合议庭,加强了知识产权法官的学习培训,并将学习培训情况在全庭和我院的法官讲坛讲授,及时分享学习成果,促进法官业务能力不断提高,为公正司法奠定人才基础。

根据最高法院“不断探索和创新知识产权审判体制和工作机制”的要求,我院在全国中级法院率先实施了“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审判一体化”的改革,既保持了法院现有刑事、行政、民事案件由不同审判庭审理的格局,又最大限度地便利当事人诉讼,此措施有利于法官知识互补,实现知识产权司法的统一高效,被称之为“西安模式”。

(二)兼顾利益平衡,实现知识产权利益最大化

我院注意将司法保护放在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促进知识产权创造、管理、利用和保护的良性互动上,兼顾权利人和社会公众的利益平衡,根据个案特点设计调解方案,将调解贯穿案件审理的全过程。如近期我院审结的中国宣纸集团公司与魏亚莉等侵犯商标权案,涉及对商标的保护和我市书院门文化区的对外形象,审理中法官注重利益平衡,该系列案件最终调解结案,维护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对我市文化市场的健康发展亦产生积极影响,取得了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双赢。

(三)发挥典型案例示范作用,推行裁判文书公开上网

面对疑难复杂案件,我院加强了案例指导作用,减少因类似案件裁判结果不同引起的民众对司法的质疑。《法制日报》曾以西安中院以知识产权案例为视角,对典型案例发挥的积极作用进行了报道。自2008年起我院审理的案件连续入选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被《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刊登、入选改革开放30年影响中国的百件典型案例、荣获年度知识产权保护最佳案例,品牌保护委员会专门致函盛赞西安的投资环境。知识产权法官先后在国家级报刊发表文章100余篇;20余篇论文在全国法院系统学术讨论会获得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

注重司法过程及结果的公开透明,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的知情权和监督。知识产权裁判文书注重证据的分析认定及透彻说理,全面展示法官心证过程,“裁判文书上网”已成为展示我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水平、树立司法权威的重要窗口,成为推进我院知识产权司法公开、加强法制宣传的重要平台,是法院与社会各界互动沟通的重要渠道。

(四)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庭审,增强知识产权审判效果

为了更好地得到人大代表的监督指导,知识产权庭多次邀请人大代表及社会各界旁听知识产权案件的审判。通过公开开庭,使人大代表及社会各界对知识产权案件的司法保护有了直观印象,庭审结束后,合议庭还与人大代表进行交流。此外,我院分管院长带头办案,每年深入高校公开开庭审理知识产权案件,营造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良好社会氛围。这些工作的深入开展,为提高公众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改善执法环境起了较明显的促进作用。

(五)加强知识产权宣传,扩大对外交流

我院自2006年起每年都在4·26世界知识产权日期间召开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新闻发布会,通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现状,公布十大案件;2013年除继续公布十大民事案件外,还率先在全国中级法院中公开发布“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白皮书”,中央及省市媒体进行了广泛的报道和宣传。有力地向社会传播了知识产权法治理念,对净化西安知识产权市场环境,延伸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效果产生了积极的成效。同时,我院先后接待了泰国、德国、日本及台湾地区知识产权法官法律代表团,接待了美国微软公司全球副总裁等高管代表团,就知识产权审判工作进行双向交流;应邀参加了“中美知识产权司法审判研讨会”,代表中国法官在会上作了主题演讲,展现中国法官良好的司法形象。

(六)注重司法建议,积极延伸审判职能

司法建议的发送,加强了我院与行政部门的沟通,有助于改进和完善社会综合管理。我院针对网吧侵权案件暴露出的管理漏洞,向网吧行业主管机关就加强对网吧的宣传引导、树立尊重知识产权意识、主动延伸管理服务职能等发出司法建议后,引起了该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专门向法院复函,收到了良好的“防”胜于“治”的社会效果。《人民法院报》全文刊登了司法建议,该司法建议在首届全国法院司法建议评比中荣获优秀奖。

三、当前知识产权审判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利益平衡、适度保护原则在实践中难于把握

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既要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利,制止侵权行为,又要依法区分合理使用,鼓励技术创新,还要考虑我市经济发展现状,合理确定侵权赔偿数额。赔偿额过高,侵权人对法院不满,易引发以营利为目的恶意诉讼;赔偿额过低,打击力度太小,无法有效制止侵权行为的再次发生。因此,如何准确把握利益平衡、适度保护原则,是当前法官审理案件面临的新问题。

(二)民事、刑事、行政案件数量不均衡

从我院五年知识产权案件收案数量看,民事案件占绝大多数,刑事案件数量很少,行政案件几乎没有,比例严重失衡。这种情况产生的原因,一方面是当事人基于维权成本的考量,另一方面与行政执法、司法部门等单位之间的协作配合有关。对侵犯知识产权违法行为及犯罪的查处、打击、移送等环节尚未形成合力,使得保护知识产权的各种完备的法律手段还未发挥出整体效应。

(三)专业化审判水平有待提高,队伍建设还需加强

我院知识产权法官在专业知识学习、对外合作交流等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同社会公众对司法的新期待和高要求相比还有差距,特别是在审理专业性较强的专利案件中,法官法律知识强、专业背景弱的短板影响了案件的审判。加之知识产权案件审判中遇到的新问题和疑难问题不断增多,法律规定又不明确,法官对同一问题存在认识分歧,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裁判尺度的统一和案件质量的提高。

(四)办案经费不足,制约工作开展

知识产权案件审判与其他民商事案件的一个重要区别在于专业性知识较为复杂,需要向专业机构、科研院所、专家学者咨询相关专业问题,聘请专家证人出庭,但目前此项工作所费用没有列入财政预算,影响上述工作的正常开展。

四、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着力点

(一)重视并突出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导向。高度重视加强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工作,更新理念,贯彻宽严适度的知识产权保护政策,妥善处理好执行法律与服务大局的关系;保护私权与维护公共秩序的关系;激励创新与维护公平竞争的关系,最大限度的保护创新、激励创新和引领创新。探索适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模式。

(二)全面加强知识产权法官队伍建设。除了强化法官专业知识的学习、调研、培训和对外交流,扩大视野,增强应对解决新问题、复杂问题的能力水平外,还要注重法官的政治素养和职业道德建设,不断提高法官的司法能力和综合素质,努力造就一支审判作风好、办案水平高、学术研究精、专家人才多、职业素养高的知识产权法官队伍。

(三)继续探索知识产权审判新机制。尝试邀请专家学者作为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聘请专家证人、建立专家库,善用社会力量弥补法官专业知识结构的短板,提高知识产权案件的审判质量和效率,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知识产权案件中都能感受到法律公平正义的司法目标。

(四)加强与行政执法部门的协作配合。健全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刑事司法联动保护机制,完善案件查处、信息通报、配合调查及移送等执法衔接渠道,构筑起遏制、惩治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法律保护体系。健全行政执法部门与司法部门信息互通共享机制,搭建信息资源交换平台,确保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公开性,为权利人提供多种维权途径,方便权利人选择最有效的维权方式。

(五)不断加大知识产权宣传力度。将采取多元有效的措施,加大知识产权宣传力度,特别是注重发挥生动、典型的案例释法、导向功能,开展普法宣传;定期深入学校、企业、社区公开开庭宣判;满足社会对司法的新需求,举办专题法制讲座,引导全社会形成尊重知识产权保护、尊重科技改革创新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