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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对秦岭西安段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报告
发布者:李磊     发布时间:2011-05-16    来源:西安人大

201116日)

市人大常委会:

2010920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王学东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秦岭西安段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并提出了七条审议意见。对此,市政府高度重视,认真对照研究,切实抓好审议意见的贯彻落实。现将研究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进一步加大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力度

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来,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精心安排、多措并举,切实加大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力度。一是媒体进行宣传。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形式,对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行了全方位、多渠道、大范围的宣传,使更多的市民和游客充分认识到做好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不断提高广大市民保护秦岭生态环境的自觉性和积极性。二是搞好法规培训。根据工作需要组织了相关职能部门和人员对《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进行认真学习,理解其主旨,切实掌握每一项具体内涵。同时结合近年来政府出台的有关文件加以融会贯通,进一步增强参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人员的法规意识和政策水平。三是广泛征求意见。对于秦岭北麓生态环境保护与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采取集思广益、敞开言论的方式,广泛征询社会各界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截止目前,已陆续收到各类意见三十余条,我们进行了认真筛选和整理后,一并收集到规划中。1118日,市秦岭保护办公室在西安民俗艺术博物院召开了以“保护秦岭、发展秦岭、造福未来”为主题的专家论坛,邀请了包括西安交通大学、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西安财经学院、西安园林园艺研究所、省秦岭保护办公室多位有关生态环保、区域经济、水土保持等方面的专家学者,一起研究和探讨了关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和发展的重难点问题,为更好地保护秦岭提供了科学依据。四是积极建立网站。为更好地宣传西安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让更多的人了解和参与到保护工作中,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委员会正在筹建自己的网站,并设计了专门的机构标识,这些都将使宣传和管理工作更加直观化和规范化。

二、关于加快编制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与利用的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

按照市政府第200次专项问题纪要,市发改委、规划局两部门对规划纲要和总体规划进行了不断完善和细化。在原有基础上编制了两个规划:一是《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该规划严格按照《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对应的条款进行编制,突出环境保护,确定保护界线,明确功能定位,把生态保护的各项目标具体化、规范化。二是《西安市秦岭环山线区域保护与利用总体规划》,该规划充分考虑到生态承载能力,严格限制建设项目的容积率和高度,充分体现在严格保护的前提下,科学利用该区域珍贵的资源,为西安的国际化大都市建设增添新亮点。目前已完成了规划第五稿的编制,并在121日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了研究,按照会议意见正在抓紧修订,拟于近期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进行审议。

三、关于加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建设

一是按照市政府专项问题会议要求,市编办根据秦岭保护办的职能和任务,结合我市机构设置的实际,完成了市级专设机构和沿山区县相应机构的组建方案,拟于近期提交市机构编制委员会进行审议。二是《方案》对秦岭保护办的职能进行了科学定位,细化了职责,明确了任务,同时也赋予了相应的行政权力,真正做到对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统一规划、统一管理和统一保护。三是完成了市秦岭保护办办公地点的初步选址工作。按照工作开展到哪里,阵地就沿伸到哪里的原则,经过充分调研和论证,拟将办公地点选在位于秦岭山脚下新环山路旁,与现长安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委员会实行合署办公,以便于对秦岭北麓生态环境保护与利用实施有效的监督和管理。

四、关于加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治理工作

近年来,各级政府高度重视该区域内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治。一是对已建成项目的环保设施运行状况进行检查,凡排放不达标的,严令限期改正。二是对在建和拟建项目进行再审查,凡擅自突破规划、更改建设内容、破坏生态环境的,立即整治。三是对全市非煤矿山进行专项检查,坚决取缔乱采滥挖和纠正废石废渣随意堆放的行为。四是对沿山、沿路、沿河的农家乐项目进行整顿。明确牵头管理部门,对农家乐的建设进行统一规划、布局,建成布局合理、配套完善,各具特色的新型农家乐格局。五是妥善处理未开工建设的保留项目。对于经市政府研究保留的55个项目,秦岭保护委将根据新的规划要求,重新对其调研分析后,分类别、分批次加以解决。同时,我们对近年来新报建项目严格把关,截止目前,除国家绝对重力实验室项目和另一个国家重点国防项目外,未批复过一个新的开发建设项目。在此基础上,市秦岭保护办制订了《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区建设项目管理程序》,待审议通过后,将按照新的规划要求及项目管理程序加强和规范该区域内的所有建设项目。

五、关于加快水源地内移民搬迁工作进度,做好黑河水源地保护工作

首先,组织开展对黑河水源地进行集中专项整治。913日,召开了全市黑河水源地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动员大会,明确了目标责任,制定了具体措施。一是对黑河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内的企事业单位、农家乐经营户等污染源开展调查摸底。对黑河水源保护区域内52家农家乐、2家矿山企业、8家旅游度假企业、11家水电开发企业、2个引水工程、34家行政事业单位,共109家单位进行了详细排查。二是加大整治工作宣传力度。编印发放了《黑河水源地集中整治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周至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黑河水源地集中整治行动的通告》,并采取印发宣传手册、散发宣传单、悬挂宣传横幅、出动宣传车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三是对违法建设的农家乐进行彻底拆除。1110日,周至县政府组织法院、环保、水务、国土、药监、工商、公安等部门和有关乡镇,开展联合执法,出动300余人,对黑河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三户违法农家乐进行了强制拆除。目前,各项整治工作已全面完成。

其次,实施了黑河金盆水库二期移民搬迁安置工作。一是编制了黑河流域山区移民搬迁概算及方案。涉及山区6个乡镇,3520户,13452人。二是编制了黑河水库库周影响区移民搬迁方案,涉及共170户,635人。制定了《周至县黑河金盆水库二期移民安置实施方案》。三是召开了黑河水库二期移民搬迁安置动员会和移民干部培训会。开展了二期移民实物普查和社经调查工作。

六、关于切实落实国家林业、农业有关政策,维护好山区内国有林场职工和群众的切身利益

认真研究国家和省上林业、农业保护的法律、法规等相关政策,结合我市实际,正在制定贯彻落实的相关办法。一是对25°坡以上要全部实现退耕还林,对25°坡以下至山脚线逐步将坡耕地退耕还林。二是进一步稳定生态、林业保护工作队伍,解决林业职工及护林员的生活待遇问题。三是结合水土保持林营造、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和河流治理工程,加快推进秦岭水土流失治理。四是加强对秦岭生态系统多样性、物种多样性、遗传基因多样性的保护,采取多种措施保护列入国家和省重点野生动植物保护名录的野生动植物。五是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进入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内开展生产经营活动。通过生态保护区建设、生态示范区创建,加快生态修复,加强自然生态和生物多样性保护。

七、关于加快建立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资金保障机制

一是市政府专题会议研究拟建立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纳入市级财政预算,主要用于支持植被保护、治理水土流失、污染减排、移民搬迁安置等工作。秦岭所在地的区、县政府也将秦岭西安段生态环境保护资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每年在本级财政预算内安排一定的经费,设立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二是加快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对于禁止和限制开发区域,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使水源保护地、生态保护地等区域居民逐步享受基本均等的公共服务。三是探索建立秦岭西安段生态环境保护保证金和补偿费制度。秦岭西安段所在地的矿产资源开发单位要依法提取环境治理保证金,依法缴纳生态环境综合治理补偿费,用于植被破坏、水土流失等方面的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四是积极争取国家和省上对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专项资金支持。加快申报一批小流域水土保持治理项目和工业及生活水源、污染物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场等项目,尽最大努力争取国家和省上的资金支持。今年省上首次设立的1000万专项资金(以后还将逐年增加),我市已争取到100万,用于蓝田县葛牌古镇水源地保护治理项目。

虽然市政府在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但由于时间紧迫、工作力量薄弱等多方面原因,有些问题还需要继续努力加以解决。市政府将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科学筹划,积极工作,狠抓落实,加强整改,主动接受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以时不我待的精神状态努力做好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为全市人民打造一个绿色的、环保的生态安全屏障,为促进西安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国际化大都市建设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