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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发布者:李磊     发布时间:2011-05-16    来源:西安人大

201116日)

市人大常委会:

现将西安市人民检察院办理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代表建议)的情况报告如下:

西安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以来,我市检察机关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紧紧围绕市委“推动科学发展,实现率先发展,建设人民满意城市”的工作目标,认真履行各项法律监督职责,始终坚持把办理代表建议作为促进检察工作、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的重要手段,持续规范代表建议办理程序、健全办理机制、增强办理实效,不断增强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规范性、科学性和有效性,努力为人大代表履行职责创造有利条件,提供良好服务。

一、基本情况

(一)建议内容

在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上,贾富过等12名人大代表联名建议,要求检察机关查处莲湖区法院法官林燕内外勾结、滥用职权、妨碍司法公正的问题(第127号代表建议)。

(二)办理情况

收到代表建议后,我院非常重视,立即责成莲湖区检察院指派专人对建议中反映的情况进行了认真调查。经查,未发现原审法官利用职务便利影响案件公正审理的情况,也未发现其配偶代理过建议所指案件。2008年,莲湖区纪委收到有同样内容的反映材料,区纪委调查后也曾答复反映人。在检察机关调查期间,贾富过代表对市、区两级检察机关认真负责、及时处理、详细调查的工作态度和工作作风表示感谢,对调查结果表示满意,并以函件形式要求将该建议依法撤回。

二、办理经验

(一)强化人大监督意识,增强工作主动性和自觉性。2010年,我们在安排部署全市检察工作时,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作为重要内容,进行认真安排部署,并要求两级检察机关牢固树立人大监督意识,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始终做到思想认识到位、责任措施到位、工作成效到位。在落实“三项重点工作”、贯彻三项活动以及开展“大走访”和提升“两率一度”工作中,进一步加强政治教育和思想引导,形成上下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为代表建议办理和代表联络工作创造了有利条件。

(二)健全办理工作机制,确保工作的时效性和规范性。我们在加强思想引导的同时,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健全代表建议办理跟踪督查机制,对代表建议坚持检察长批办、责任单位承办、督查部门督办,确保代表建议办结率、答复率、满意率、解决率均为100%。同时,进一步完善了工作报告制度,明确要求向人大常委会的报告要有内容、有分析、有措施、有结果,详细规定代表建议的办结期限,一般要求一月之内办结,特殊情况两个月必须办结,确保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规范性、时效性,保证代表建议办理的质量。

(三)加强与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的联系沟通,为代表履职创造条件。通过召开代表座谈会、邀请代表视察工作、定期约见代表、开展大走访和组织检察开放日等活动,向人大代表通报检察工作开展情况。2010年,省、市两级人大代表先后对全市监所检察工作、渎职侵权检察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题视察。同时,积极征求人大代表对检察机关和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今年先后向人大代表征求意见和建议共1800余人次,努力促进人大代表对西安检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四)注重发挥人大代表对执法办案的监督作用。在人民监督员的选任中注意保持人大代表的比例,自觉把检察权的行使置于人大代表的监督之下。选任的第二届109名人民监督员中,人大代表、政协委员81人,占74.3%。目前,全市职务犯罪案件中不服逮捕决定、撤案、不起诉案件已全部进入人民监督员监督程序,检察权的行使得以切实规范。同时我们还聘请了部分人大代表担任检风监督员,邀请代表对检察机关执法情况、检察干警的廉政情况、内部管理情况进行视察和监督,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持续加强。

2011年的工作中,全市检察机关将继续探索全面加强和改进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新途径,继续强化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确保检察机关在人大的监督下,始终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和求真务实的作风,更加独立公正地行使检察权,更加卓有成效的服务发展、服务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