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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西安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的讲话
发布者:李磊     发布时间:2011-08-26    来源:西安人大

2011719日)

孙清云



各位委员、同志们:

  本次常委会会议的议程已经进行完毕。这次会议初审了《西安市村镇建设条例(草案)》、《西安市限制养犬条例(修订草案)》两部地方性法规;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我市2011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以及矿产资源管理工作情况、古树名木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作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推进依法治市进程的决议、关于授予日本船桥市市长藤代孝七“西安市荣誉市民”称号的决定和关于全市区县、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有关问题的决定,还审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的两部法规,请市人大法制委、有关专门委员会及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意见、建议,做进一步修改完善,提请下次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市政府的几个专项工作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提了一些很好的意见和建议,常委会将向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反馈这些审议意见。希望市政府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处理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将研究处理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并向社会公布。

  这次会议新任命的12名同志,一定要牢记党和人民的重托,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业务知识,始终做到政治上的清醒、坚定,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提高领导能力,尽快适应新的岗位要求。要进一步增强人大意识,自觉接受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严格遵守《廉政准则》,做到廉洁从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做一名党和人民放心的人民公仆。

  现在我宣布,西安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闭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