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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西安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的讲话
发布者:李磊     发布时间:2010-09-02    来源:西安人大

 

2010715日)

 

孙清云

 

 

本次常委会会议的议程已经进行完毕。这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西安市城乡规划条例》;初审了《西安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西安市企业民主管理条例(草案)》;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西安地铁一号线一期工程增加建设资金贷款的议案,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人民防空、科技成果转化、森林防火等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实施情况的报告,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根据会议的审议议题,会议作出了5项决议、决定。下面,根据大家的审议情况,我讲几点意见。

一、关于地方性法规

这次会议审议通过的《西安市城乡规划条例》和废止、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十分重要,请市人大有关部门按照程序做好报批工作,力争条例早日出台。关于初审的两部法规,请有关部门按照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再作进一步修改完善,提请下次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

二、关于市政府的几个专项工作报告

这次会议听取和审议的市政府关于人民防空、科技成果转化、森林防火等专项工作报告,都十分重要。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近年来,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在加强人防工程建设、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增强森林火灾防控能力等方面做了大量行之有效的工作,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我市的这几项工作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特别是与建设人民满意城市和国际化大都市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希望市政府及有关部门一定要认真贯彻执行本次会议通过的有关决议,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的要求,认真研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拿出可行的办法和措施,推进各项工作上水平。并要按照监督法的要求,将研究处理情况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并向社会公布。

三、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实施情况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近年来,常委会突出执法检查重点,每年对一部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重点检查,这种形式有效地提高了执法检查的实效。今年,对《节约能源法》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重点检查,议题选的准,符合中央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要求。大家认为,贯彻实施好《节约能源法》是事关国际民生的一件大事,是推动科学发展的一件大事。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一定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要把学习、宣传和贯彻《节约能源法》作为提高各级政府执政能力的重要工作来抓。要继续实施产业强市战略,加强自主创新,通过产业升级促进节能工作。要加大节能政策的支持力度,抓好重点领域节能,促进社会全面节能。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认真研究处理执法检查报告中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并在落实上狠下功夫。对于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要采取果断措施,下大气力解决,确保完成“十一五”规划提出的节能目标。要尽快研究、制定节能方面的地方性法规,为节能工作提供法制保障。

四、关于人事事项

这次会议依法任命了市人民检察院5名检察员。希望新任职的同志一定要牢记党和人民的重托,不断学习政治理论和检察业务知识,努力提高工作水平。要把组织的要求、人民的希望作为工作的动力,增强人大意识,自觉接受市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的监督。要勤政廉政,公正司法,做人民满意的检察官,为人民检察事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