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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报告
发布者:李磊     发布时间:2010-09-02    来源:西安人大

 

 

(2010513)

 

市人大常委会:

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对《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进行了审议,向市政府印送了《对市人民政府关于农产品质量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对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提出了重要建议。对于市人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市政府高度重视,专门进行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将人大的建议逐条进行落实,务求取得实效。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印送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对市人民政府关于农产品质量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的通知》(市人办发〔200929号)要求,现将研究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快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

根据市委、市政府机构改革总体部署和“三定”规定,加快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按照德才兼备和“四化”要求,配齐配强有关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尽快理顺工作关系,健全工作制度,强化工作措施,建立长效机制,开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新局面,继续保持全国领先水平。

二、着力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

积极争取中央和地方财政支持,着力建设市、区县两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网络,认真研究制定乡镇站建设标准和规划,明确其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积极开展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站建设试点工作,力争三年内完成乡镇站建设任务。同时,积极推进农产品市场和生产基地自律性检测机构建设,争取三年内在全市基本形成三级四层的农产品检验监测网络。

三、切实加强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

一是强化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重点解决化肥、农药、兽药、饲料等农业投入品对农业生态环境和农产品的污染问题,计划用3年时间,在全市主要蔬菜、水果生产基地建设规范化的“农资经营示范店”,确保产地环境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要求。

二是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和无公害农产品基地认定,积极推进农产品产地整县环境影响评价,争取用5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涉农区县环评任务。

三是积极推进标准化生产,继续编制适合西安特点的农业生产规程和技术规范,确保2010年超过100项,使我市主要农产品生产有章可循。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农业标准化宣传推广体系,加强对农民的技术指导和服务,计划用5年左右时间,建成三个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县,30个农业标准化示范乡镇,50个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大力开展无公害、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和名牌农产品认证,每年认证数量不少于50项,确保3年内对符合标准的上市农产品实现全面认证。

四、大力推进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工作

认真学习和吸收全国各地推行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的先进经验,进一步完善我市准出、准入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模式,将“标准化生产、一体化认证、制度化监测、品牌化经营、标识化准出”等项产地准出措施落到实处。严格执行“入市验证、无证抽检、信息公示、安全承诺、不合格产品就地销毁”等五项市场准入制度,在对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和连锁超市推行“准入”制度的基础上,从明年起重点向农贸市场延伸,计划用3年时间对全市各重点农贸市场实现规范化监管目标。

五、进一步深化对市民的宣传教育

坚持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的日常性宣传,继续在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重大节日和省市组织的重大活动期间,做好重点宣传。对人民群众关注的蔬菜、水果农药残留、生猪“瘦肉精”等热点问题,邀请省市主流媒体深入基层采访,向广大群众客观报道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情况,曝光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和查处情况,及时发布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引导人民群众健康消费。继续组织有关工作人员深入基地、市场、社区等场所,对广大农产品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生产、包装、标识等法规培训,面对面做好思想工作,不断增强其法律意识,营造良好的思想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