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大网欢迎您!
当前时间为:

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2010 > 会刊公报 > 正文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对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报告
发布者:李磊     发布时间:2010-09-02    来源:西安人大

 

2010513日)

 

市人大常委会:

市政府对《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决议》(市人发〔200928号)高度重视,要求市环保局牵头,市各有关单位配合,在认真分析研究的基础上,积极采取措施落实。现就有关处理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切实落实农村环境保护责任制

今年,我市继续将农村环保工作作为重要考核指标,在全市环保工作大会上由钱引安副市长代表市政府与各区县政府、市直部门负责人签订《2010年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将全市农村环保工作任务进行定性、定量细化分解,明确具体要求,并将目标考核结果纳入领导干部考评体系。各区县随后也将农村环保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乡镇、街办,在全市形成了农村环保工作由市级到县区、到乡镇(街道),逐级负责、条块结合、层层落实的目标责任体系。市政府还把改善农村环境与统筹城乡发展、消除城乡二元结构一起来抓,将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强化农村生活污染防治及推动生态创建等内容写入《中共西安市委、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统筹城乡的意见》(市发〔201011号)及《2010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有效促进了我市农村环保工作扎实开展。

二、建立健全我市农村环保机制,扎实推进农村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

为确保农村环保工作有序开展,我市根据全市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和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要求,一是结合贯彻《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高起点、高标准,着手编制了《城乡空间布局专项规划》、《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城乡产业发展专项规划》、《全市农村小城镇建设规划》等小城镇建设规划体系,将农村环境保护作为重要内容纳入系列规划之中,统筹安排城乡功能区划,合理安排市、县(区)域城乡建设、基本农田、产业聚集、村落分布、生态保护等空间布局,推进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和生产生活方式的转变,促进城乡环境保护一体化发展。二是由市环保局代市政府拟定了《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代拟稿),总体部署了未来十年全市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制定了目标,进行了职能分工,提出了具体措施要求和管理机制。这份《意见》的出台,对全市农村环保工作的开展具有重要指导意义。三是将农村环境保护作为重要章节写入《西安市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对全市农村环境现状进行了分析解剖,对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及生态创建工作进行了规划部署,确保了我市农村环保工作的稳步推进。

三、逐步加大农村环保投入力度,解决农村环境热点、难点问题

今年,我市继续推进小城镇和新农村建设。重点抓好60个市级小城镇建设,提高周至、蓝田、户县、高陵4个县城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并配套建设小城镇生活污水、垃圾等污染治理环境基础设施;加快新农村建设,投入近2亿元,启动300个新农村重点村建设,实施“美丽清洁村庄工程”;投入2.2亿元,建设安全饮水工程,解决农村40万人饮水安全问题。编制了《西安市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融资方案》(讨论稿)和《西安市农村垃圾收集处理设施建设项目融资方案》(讨论稿),计划利用三年时间,通过“政府推动、多元融资”的方式,实现我市八个区县106个小城镇的336个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认真贯彻落实“以奖促治”、“以奖代补”政策,积极争取中央、省级农村环保专项资金,2009年共争取中、省农村专项资金490万元,支持了7个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市级财政支持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13个市级农村环保项目,配套资金611.5万元。2010年,市本级财政将继续支持市级专项农村环保示范项目不少于1000万元,并逐年递增。在生态创建方面,我市将对成功创建环境优美乡镇和生态村的镇村给予一定资金奖励,目前,有关生态创建“以奖代补”办法正在编制之中。

四、认真开展农村环境基础数据库建设,为科学开展农村环保工作提供基础保障

为全面掌握我市农村环境污染现状,为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提供参考,从200911月至20104月,由市环保局牵头,在全市范围开展了农村污染源普查工作,对农村地区生活污水、垃圾、畜禽养殖、工业企业等各类污染源进行了摸底,对污染源数量、分布地点、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以及周边环境状况都进行了详细调查,并建立了农业污染源数据库。去年,我市对全市小城镇饮用水源地进行了调查,但未涉及到行政村一级。为进一步保障广大农村地区饮水安全,环保、水务、卫生部门于20103月,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对全市农村地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状况进行排查,建立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和水质状况档案和数据库,为开展村镇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工作提供基础保障。

五、强化农村工业企业环境监管,着力解决区域环境污染问题

针对部分工业污染由城市向农村及城乡结合部转移的趋势,我市积极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及重点案件督办,建立健全了环保后督察制度。去年下半年开始,重点对临潼废旧塑料炼油、蓝田县灞河流域58家违法采砂企业、三桥武警学院周边28家污染企业进行了专项整治,积极开展了重点行业专项执法检查,关闭、取缔非法小电镀企业7家,关停违法重金属企业4家,有效改善了农村区域环境容貌。对全市188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64家屠宰企业进行了专项检查,从今年开始,我市将强化畜禽养殖和屠宰行业污染整治工作,不断促进全市畜禽养殖和屠宰行业规范化发展。除了开展专项行动,我市还从源头抓起,严格农村建设项目的审批,对“两高一资”项目实施了限批、禁批政策,坚持四个“一律不批”,即对城市规划范围内未进入污水处理厂的项目,一律不批;不符合环境法律法规、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一律不批;选址、选线与规划不符,布局不合理的项目,一律不批;对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地区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群众反映强烈的项目,一律不批。同时,对建设项目进行全过程环境监督管理,加强项目“三同时”监管,积极实施项目验收工作,严肃查处违法违规项目,有效遏制了农村新增工业污染源。

六、大力推进生态示范创建活动,提高农村环境面貌

生态示范创建是生态市建设工作的基础和细胞工程,是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建设的综合工作载体。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后,为规范我市生态示范创建工作,市统筹办、市环保局联合制定了《西安市开展市级环境优美乡镇和生态村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对生态创建申报及验收工作相关要求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将生态创建活动纳入年度常规工作,确保了生态创建工作的有序开展;200912月底,对第一批23个市级环境优美乡镇和54个生态村进行了命名表彰,并成功推荐创建了4个省级环境优美乡镇和1个生态村。浐灞生态区创建国家级生态区于200912月份顺利通过了省级验收;曲江新区创建国家级生态区的各项指标全面完成,目前正在准备迎接省级验收。通过生态创建活动的开展,我市部分农村环境面貌得到有效改善。今年我市新启动了16个乡镇(街办)和33个村创建环境优美乡镇和生态村,力争到2011年,全市30%的乡镇达到环境优美乡镇标准,100个村达到生态村标准。

七、强化农村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提高农民群众环保意识

在农村环保宣传方面,我市以世界卫生日、水日、地球日和西安“科技之春”宣传月为契机,通过媒体专版报道、图片展示、环保知识进校园、进村组等多种形式,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农村环保宣传教育活动,倡导农民群众树立生态文明理念,提高环境保护意识。我市还将在“三夏”“三秋”及“六五”世界环境日期间,开展一系列环保知识、技能培训“三下乡”活动,在农村学校开设环境教育课程,开展“小手拉大手”等环境宣传教育,树立生态文明理念,普及农村环保知识,提高参与农村环保的能力。

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正处于十分关键的发展时期,责任重大,任务艰巨,使命光荣。我们将继续以对党和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进一步重视和解决农村环境问题,加大财力投入和工作力度,不断开创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新局面,为探索环境保护工作新道路,建设“两型”社会做出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