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建军为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张燕萍为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刘国强为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高 伟为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 党晓娟为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 胡 刚为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刘 群为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尚卫民为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一庭副庭长; 车 宾为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唐居文为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杨晓昱为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姚建军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职务; 杨 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高志科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马玉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沙运萍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杨 飞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孟艳芳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特此公告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