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授予荣誉市民称号规定》,已经西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08年10月29日通过,陕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08年12月12日批准,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9年1月7日
《西安市授予荣誉市民称号规定》,已经西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08年10月29日通过,陕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08年12月12日批准,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9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