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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三年植树造绿大行动加快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决议
发布者:李磊    发布时间:2009-12-06    来源:西安人大

 

20081029西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西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市容园林局局长田高社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绿化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同意这个报告。会议认为,近年来,在全市各级政府的重视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我市绿化工作成绩显著,森林覆盖率、城市绿化面积、绿地率、绿化覆盖率和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均明显提高,管理水平不断提升,但与国家园林城市标准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为此,利用2008年到2010年的绿化时节,在全市开展“绿满西安、花映古城”三年植树造绿大行动,是加快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步伐,改善人居环境,造福子孙后代,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一项重大措施。

会议指出,三年植树造绿大行动要抓住一切有利时机,特别是今冬明春要重点推进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大绿二期、渭河堤岸林带绿化、环山旅游路生态产业带建设等工程造林,大力实施城市道路、公园、广场、街头绿地、单位、居住区等城市绿化项目,切实抓好全省实施的庭院、村庄、路渠绿化和片林建设“三化一片林”工程,力争通过三年努力,到2010年达到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各项指标,把我市建设成为城市与森林相依存、历史文化与现代文明相辉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园林城市,让绿色成为西安的主色调。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完善工作方案,强化具体措施,加大实施力度;做好宣传动员,营造良好氛围,广泛发动群众,动员全民参与,形成强大合力;统一规划设计,坚持科学方法,栽植管护并重,保证绿化质量,注重实际效果;加大财政投入,引入市场机制,多方筹措资金,鼓励冠名开发,提倡认建认养;明确目标任务,层层落实责任,完善考核机制,加强监督检查,确保绿化任务如期完成。

会议号召,全市人民发扬中华民族植树爱林的传统美德,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参加三年植树造绿大行动,为绿化西安、扮美家园做出贡献,为实现到2010年把我市建成国家园林城市的目标而共同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