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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对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发布者:李磊     发布时间:2009-12-06    来源:西安人大

 

 

 

20081028

 

市人大常委会:

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对该项报告提出了审议意见。市政府主要领导对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作出了重要批示,要求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处理市人大常委会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加快推进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认真学习《审议意见》和《决议》,进一步增强做好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和《关于加快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决议》下发后,我们及时组织学习,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一是及时宣传,强化学习,营造浓厚的贯彻落实氛围。市城改办召开了贯彻落实《决议》动员大会,各区、开发区城改办、棚改办主要负责人以及相关街道办和改造村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同时还充分发挥网络、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的作用,利用多种形式,就贯彻落实《决议》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和发动。二是将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和《决议》印发到各级城改、棚改部门以及街道办和各改造村,做到家喻户晓,同时加大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宣传力度,针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定期在媒体设立城改、棚改政策专栏和法律热线,解答相关政策、法律问题,使城改、棚改政策和相关的利民惠民措施,深入人心,激发社会各界对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的关注和参与热情,争取城中村和棚户区群众及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三是认真执行上级文件精神和相关法律法规,按照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结合所在区域的基础设施建设、历史街区保护以及缓解旧城区人口密度等实际情况,认真编制完善我市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专项规划。四是按照“政府主导,以区为主”的原则,把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进一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五是按照“市上培训骨干,区上培训队伍”的思路,不断加大培训工作力度,在一季度培训619名业务骨干的基础上,又举办了城中村无形改造工作培训班,共培训350人。通过集中培训,进一步统一思想、统一政策、统一程序、统一标准,提高工作人员的政策水平、工作技能和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

二、加大工作力度,积极破解制约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工作的瓶颈问题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以贯彻落实《决议》为动力,努力破解当前制约改造工作的瓶颈问题,陈宝根市长、段先念副市长多次召集市财政局、市建委、市规划局、市土地局、市法制局、市房管局、市城改办等部门的负责同志,就强力推进我市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工作规范、有序、健康发展进行了专题研究。

一是加快《西安市棚户区改造管理办法》出台步伐。市政府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形成了棚户区改造管理办法,经过多次讨论,几易其稿,于828颁布施行,并召开了动员大会,下发了《西安市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贯彻落实〈西安市棚户区改造管理办法〉的通知》,对全市贯彻落实《西安市棚户区改造管理办法》进行了安排部署。二是以确权方式解决了城中村改造中的集体土地转性问题。市政府第145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西安市城中村改造土地确权操作程序》,基本解决了集体土地转性这一难题。三是研究解决了城中村改造用地指标问题。原则上按照土地级别确定用地控制指标,一、二级土地按人均用地65平方米控制,土地级别从三级开始,每下降一级,用地控制面积增加3平方米,规划容积率原则上按3以上控制。特殊情况下产生的用地指标及容积率问题由市城改办牵头,市国土局、规划局参加,会商决定。这些优惠政策措施的出台,极大地调动了社会上有实力的企业参与城中村改造的积极性。四是做好市级相关部门与市城改办部分职能移交问题。按照市编发〔200719号文件精神和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决议》要求,市政府专门召开会议,研究职能移交事宜,确定由市法制局牵头,市城改办、市建委、市房管局配合,于一周内完成了相关职能移交的法定手续,并向社会公告,从而实现集中办公,简化程序,提高了工作效率。

三、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工作取得新进展

我们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和《决议》要求,全力推动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工作。一是扭住整村整片拆迁安置不放松。市政府专门在经开区召开了全市城中村改造工作现场观摩会,通过观摩学习,在全市掀起了新一轮拆迁安置高潮。截至9月底,今年已完成了城中村28个村的整村拆除任务,占全年目标任务25个村的112%;拆除面积465.4万平方米,占全年目标任务350万平方米的133%;完成投资68.2亿元,占全年目标任务45亿元的151%。棚户区改造相继启动了任家庄、乐居场、大明宫地区、安仁坊、东七、八路等5个项目的拆迁工作,截至9月底,任家庄项目已拆迁完毕;乐居场项目已完成拆迁任务量的98%;大明宫地区已完成拆迁任务量的94.5%;安仁坊项目已签拆迁协议444户,占拆迁任务量的59%;东七、八路已签拆迁协议1240户,占拆迁任务量的76%;截止目前,棚户区改造今年共拆除面积166.2万平方米,占全年目标任务183万平方米的90.8%;完成投资38.6亿元,占全年目标任务51亿元的76%。二是扭住城中村无形改造工作不放松,实现有形改造与无形改造同步协调发展。市政府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依据相关政策明确了“对于已经完成农转居工作的城中村,不再安排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加快撤村建社区工作”的基本原则。526市政府在莲湖区召开了全市城中村无形改造现场观摩经验交流会,624又举办了全市无形改造工作培训会,积极推动无形改造工作。市委也在全市农村换届有关文件中提出了明确要求,为城中村无形改造顺利开展提供了保障。截止目前,今年共完成45个村的农转居工作,占全年目标任务40个村的113%;完成56个村的清产核资,占全年目标任务30个的187%;完成了39个村的经济体制改革工作,占全年目标任务25个的156%;完成了任家口、北火巷、五一村、郝家村、西何家村、王前村等6个村的撤村建社区工作,占全年目标任务的30%。三是扭住安置楼建设不放松。我们始终按照“安置先行”的原则,着力抓好安置楼建设工作。今年城中村开工建设面积428万平方米,占全年目标任务180万平方米的238%;完成了李家村和西何家村整村回迁工作。东窑坊安置楼工程已完成80%,年底主体工程有望封顶;祥和居安置楼工程已完成56%6月底实现15栋多层主体封顶;玄武路安置楼项目正在地基处理;大明宫地区安置基地“泰和居”项目已开工建设;乐居场、任家庄、安仁坊以西项目安置楼工程可望年底前开工;东七、八路、7226工厂东侧、游艺市场项目安置计划已基本落实。

四、以《决议》精神为指引,全面谋划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工作

根据人大常委会提出的意见和建设,下一步我们将围绕“一年打基础,二年见效果,三年大见成效,通过四年到五年不懈努力,在全国各大中城市达到一流水平”的总体目标,按照“六要六抓六到位”的工作思路,深入开展管理提升年活动,着力解决好城中村改造遗留问题、棚户区公房保拆保建问题以及改造融资等突出问题,全面做好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工作。

一是拆迁要进度,重点抓整村。我们将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工作作为政府今后几年的重点工作,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坚持城中村整村拆迁、棚户区整项目拆迁。坚持做到依法拆迁、文明拆迁、阳光拆迁、民主拆迁,既要强力推进各项工作,又要确保和谐稳定。明年计划完成整村拆除25个村,其中二环路内力争整村拆除15个,使二环路内的城中村改造工作有一个明显突破。棚户区改造启动的项目今年要基本完成全部计划任务,明年五一前完成扫尾工作。此外,城三区至少再拆除15个项目。二是安置要先行,重点抓回迁。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强调要建设好安置用房,让群众按时回迁,不能失信于民。目前,在外过渡群众近16万人,回迁安置问题已成为当前我们工作的重中之重。我们正在策划集中建设安置小区,争取在城市东西南北,集中建设46个安置区,以基本满足回迁安置需求。经开区已安排199亩土地建设集中安置社区,建设面积58万平方米。大明宫改造办设立了安置房超市,从全市范围内多渠道解决房源,尽量减少过渡时间。三是建设要速度,重点抓质量。进一步加大安置楼建设工作力度,加快安置楼建设手续办理速度,做到当年拆迁,当年开工建设。同时要严把工程质量关,对工程设计、工程监理、质量验收等实行全程跟踪,全程监督,对公共服务配套建设项目提高抗震设防标准,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四是投资要加大,重点抓招商。加强与金融机构的联系沟通,多渠道筹措改造资金,城中村改造可以尝试利用棚户区的融资模式来筹措资金。继续进行“大招商、招大商”活动,按照“有能力、有经验、实力雄厚、资信良好”的原则,引入有条件的开发商,利用其雄厚的资金和成熟的市场运作经验,提高土地使用效率,使城市“黄金地段”真正发挥出“黄金效益”,为我市城中村改造工作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五是违建要查处,重点抓源头。要切实加强对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工作的监管和执法力度,进一步完善监管制度,落实监管措施,建立市、区结合联动的执法机制,要采取有效措施,依法抓好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工作的综合治理,制止违法建设。六是无形改造要推进,重点抓社区建设。无形改造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程序复杂的系统工程,不是某一个单位或部门就能独立完成的。市政府及时出台了一系列关于推动无形改造工作的文件,明确了各区政府、市级各职能部门的任务和职责。下一步我们将加强对社区建设的检查力度,落实责任,促进城中村改造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工作是一项紧迫的民生工程,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人居环境的迫切要求,也是提升城市建设管理水平、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我们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市人大《决议》精神,在工作思路上大胆开拓,在具体方法上敢于创新。按照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精心编制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专项规划;根据土地转性相关政策规定,选择10个不同类型的改造村进行集体土地转性试点工作;继续推动示范村建设,充分发挥示范村的示范带动作用;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和维护稳定工作,严格各项工作规程,畅通群众信访渠道,确保改造工作健康有序发展;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形成良好的改造舆论氛围;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规范办事程序,依法行政、廉洁从政。按照市人大的要求,坚定信心,振奋精神,扎实工作,实现我市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工作大见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