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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情况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8-06-26    来源:西安人大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
 
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情况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2008年4月14日)
 
 
市人大常委会:
 
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对我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进行了审议,并提出了审议意见。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及时组织学习审议意见,认真研究处理。现将研究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努力提高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党的十七大提出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把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放在关系国家发展的重要战略地位。为此,国家知识产权局将2008年确定为“知识产权战略宣传年”。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我市确定2008年知识产权宣传工作的总体目标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和建设创新型城市这一目标,结合改革开放30年的成功经验,特别是知识产权制度对推动我国经济发展所发挥的积极作用,在广泛开展知识产权宣传普及的基础上,大力宣传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将对我国科学技术和经济社会发展产生的积极影响,在全社会营造“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的良好文化氛围,全面推动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贯彻落实,并适时制定实施西安市知识产权战略。为此,我市将采取以下措施,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宣传力度:
 
 
 
1、借助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出台及实施的有利时机,开展形式多样的战略宣传活动,面向领导干部、企业管理人员、科研人员、高校学生、青少年和社会公众举办不同层次和内容的知识竞赛、征文活动、研讨会等活动,营造尊重知识、崇尚创新的良好社会氛围,提高全社会的知识产权意识。
 
 
 
2、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为契机,以“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为平台,精心组织策划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将知识产权宣传普及工作推向高潮。
 
 
 
3、借助北京举办奥运会的有利时机,积极开展奥运知识产权城市宣传活动,面向社会公众开展奥运知识产权法制宣传教育,使全社会了解奥运知识产权、尊重奥运知识产权,并真正参与到奥运知识产权的维权行动中,以实际行动支持北京奥运会。
 
 
 
4、进一步加强与新闻媒体的交流与合作,发挥新闻媒体作用,通过开设知识产权专栏、专访以及典型案例报道、现场报道等各种形式的活动,提高媒体对知识产权新闻报道的质量、水平和力度,积极引导社会舆论。同时充分利用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府网站西安子站这一宣传窗口,及时、准确、快速地传递知识产权的最新工作动态,并不断丰富网上内容,创新表现形式,提高信息质量,增强对社会公众的吸引力和影响力,提高知识产权整体宣传效果。
 
 
 
二、切实加强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机构
 
 
 
正在召开的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将审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借助这一有利时机,我市将按照国务院关于机构改革的整体要求和部署,在市、区县机构改革中进一步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机构,确定人员编制和工作经费,切实加强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建设。
 
 
 
三、加强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建设,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1、培育和发展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引导、鼓励和支持组建知识产权中介服务组织,重点培育专业化、规模化和多功能的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并不断强化其服务功能;大力发展知识产权代理、评估、咨询、检索、交易等多种形式的中介服务机构,为社会提供便捷、优质、高效的知识产权服务。
 
 
 
2、加强知识产权中介服务队伍建设。强化知识产权服务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培养一批既熟练掌握国内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和相关业务,又熟悉国际知识产权实务的专业人才。
 
 
 
3、完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整合知识产权信息资源,构筑集专利、商标、版权信息和服务于一体的知识产权信息、服务网络平台,开展多层次的合作与交流。
 
 
 
4、搭建知识产权市场转化交易平台。以各专利代理、技术交易等中介服务机构为主体,建立立足西安、服务关中城市群、辐射西部、面向全国的专利技术交易平台。
 
 
 
四、建立自主知识产权创造奖励激励机制,建立健全考核评价体系
 
 
 
1、建立自主知识产权创造激励制度。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专利申请资助的相关法规政策,进一步优化专利资助激励政策,研究制定西安市专利申请资助办法,积极鼓励申请国内外专利,重点向技术含量高的发明专利、涉外专利以及职务发明倾斜,优化专利结构,着力提高我市专利申请的数量和质量,以形成自主创新的良好氛围,加快我市创新型城市建设步伐。
 
 
 
2、建立考核评价和奖励激励机制。将知识产权申请量、拥有量和实施效益作为对相关单位科技进步和经营管理水平的考核评价依据;经济、科技、人事等相关部门在重大项目立项、验收、高新技术企业(项目)认定、职称评聘等管理工作中,增加知识产权评价指标。对在知识产权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五、加强知识产权政策法规体系建设,深入开展地方法规立法工作
 
 
 
根据国家及陕西省知识产权发展战略规划,由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牵头,组织开展《西安市科技进步条例》、《西安市知识产权保护条例》等立法调研,适时报请市人大制定、颁布,为加快我市创新型城市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积极研究和制定《西安市知识产权发展战略纲要》等在科技、经济、贸易、教育等领域鼓励发明创造、保护自主知识产权的规范性文件,并积极组织实施,强力推动我市知识产权事业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