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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8-06-26    来源:西安人大
西安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
 
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
 
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2008年1月18日)
 
 
 
市人大常委会:
 
 
 
现将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简称“建议”)的办理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代表建议交办及办理概况
 
 
 
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代表对我市各方面工作提出建议430件(包括议案转为建议办理的38件)。会后,市人大常委会举行代表建议交办会,除3件转省级有关部门外,其余427件分别交由64个单位办理。其中,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承办406件;市中级人民法院承办10件;市人民检察院承办1件;市级有关机关和组织承办10件。截止2007年11月底,这427件代表建议已全部办结并答复代表,答复率为100%。代表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和比较满意的有423件,满意率为99.1%;代表对办理结果表示不满意的有4件,不满意率为0.9%。
 
 
 
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闭会后,代表对我市各方面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共25件。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将这些代表建议分别交由14个单位办理。其中,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承办20件;市中级人民法院承办4件(其中1件与市政府分别办理);市人民检察院承办1件,市级有关组织承办1件。截止目前,已办结16件,代表均表示满意和比较满意,其他9件代表建议正在办理之中。
 
 
 
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代表对有关方面提出建议8件。会后,将建议转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1件、市政府有关部门6件、市中级人民法院1件,要求在市十四届三次会议前,争取办结;未能办结的,必须将进展情况答复代表。截至2008年1月15日,已办结6件,代表均表示满意或比较满意。
 
 
 
市“一府两院”及各承办单位办理代表建议工作,主要有三个特点:一是领导重视,层层抓落实。市建委、市规划局、市公安局、市市政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等承办单位的领导将办理工作任务层层分解,做到办理责任、人员、时间“三落实”,提高了办理工作效率。二是突出重点,提高办理实效。市公安局、市建委等承办单位抓住代表建议中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专题调研,采用集中办理等多种方式,促进了代表建议中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三是加强与代表的沟通,争取代表满意。大多数承办单位在办理过程中,坚持同代表见面沟通,一些承办单位还主动把代表请进单位,面对面的与代表座谈,虚心听取代表的意见和要求,受到代表的肯定和好评,提高了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满意率。
 
 
 
二、代表建议的督办和承办工作情况
 
 
 
换届以来,市人大常委会领导高度重视代表工作,提出要通过做好代表工作来保障代表依法行使权力,维护人民利益,推动政府和“两院”工作。通过认真贯彻学习《代表法》、《监督法》和《陕西省实施<代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不断总结工作经验,强化督办工作力度,努力提升建议办理工作质量。2007年,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走出去,请进来”,邀请代表参与督办工作。根据代表建议所涉及的问题,全年,我们走访了30多名代表,主动听取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邀请代表与承办单位一起深入现场调查研究,共同商讨解决问题的办法。同时,分别邀请50多位代表进行座谈,进一步了解代表提出建议的目的和想法,从而加强了督办工作的针对性。二是抓好重点督办建议,推动建议办理工作的开展。结合全市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我们对400多件代表建议进行筛选,经过征求代表意见,确定了20件做为重点督办建议,并制订了督办工作方案,在工作中认真抓落实。到10月底,20件重点督办的建议全部办理完毕,代表对办理结果全部表示满意。通过重点督办,密切了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促进了政府工作,三是召开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座谈会。向“一府两院”通报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请代表与承办单位进行座谈,对办理工作提出批评意见建议,并将座谈会情况在“西安人大”网站上予以公布,提高了办理工作的透明度,增强了督办工作力度。四是做好协调工作。围绕代表建议督办工作的特点,全年我们主动与承办单位进行沟通,互通信息,及时掌握办理工作进度,协调办理工作中出现的矛盾,解决出现的问题,全年共召开协调会16次,深入实地现场跟踪查看代表建议办理的落实情况3次,并通过发函督促、走访代表和接待代表来访等方式,加大了督办力度,增强了工作实效。五是采用多种方式在代表和承办单位之间牵线搭桥,搭建沟通平台,增进了代表与“一府两院”之间的互相理解和信任,有力的促进了办理工作质量的提高。
 
 
 
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从目前了解的情况看,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还存在质量不够高、建议办理结果落实不及时等问题。存在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有四个方面:一是一些部门对代表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没有从代表履职的高度去认识,办理工作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二是有的承办单位没有严格执行《西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规定》,在办理代表建议中,敷衍塞责、推诿扯皮、就事论事、避实就虚,只做表面文章,不做落实工作,使一些应该解决、能够解决的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三是有的承办单位和承办人员在办理代表建议时,片面追求或要求代表填写表示满意或者比较满意的意见,不注重解决实际问题;四是个别承办单位的承办人员不及时与代表联系沟通,没有很好理解代表提出建议的实质和内涵,具体办理工作达不到代表建议的要求等等。这些问题应当引起“一府两院”及有关承办单位领导的高度重视。
 
 
 
四、加强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意见
 
 
 
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学习贯彻《代表法》、《监督法》和《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规定》,努力加强制度建设,开展代表建议办理问责制;逐步使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继续抓好重点建议的督办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办理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坚持主动走访代表,组织代表跟踪视察,召开协调会等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对重要的建议办理和办理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及时提请主任会议审议,督促“一府两院”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予以解决;同时继续加强与“一府两院”的联系与沟通,做好协调工作,努力提高办理工作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