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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西安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上的讲话
发布者:李磊     发布时间:2009-12-03    来源:西安人大

 

 

20071226

 

焦安发

 

 

各位常委会组成人员:

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的议程已经进行完毕。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西安市城市集中供热管理条例》;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提请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西安市改革创新促进条例(草案)》的议案;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贯彻《西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决议》情况、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情况以及对市人大常委会《义务教育法》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了市人大有关委员会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的13个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这次会议还作出了关于召开西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西安市城市集中供热管理条例》,请市人大法制委按有关程序,认真做好报批工作。关于《西安市改革创新促进条例(草案)》,请市人大法制委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提请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市政府的专项工作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也提了一些很好的意见和建议。希望市政府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处理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其研究处理情况经市人大有关委员会审查后,向市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并向社会公布。下面,我重点就推进我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工作讲几点意见。

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是实施我市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2003年市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决议”后,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决议》精神,把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切实加强对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通过实施蓝天工程、碧水工程、生态工程以及安静工程等,使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特别是近两年来,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在全面推进环保工作的同时,围绕“两个减排”和解决“三河四厂一行业”等环境保护方面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大污染治理和监管力度,使我市大气环境质量连续多年保持了良好状态,水环境污染加剧的势头得到了有效控制。这些成绩的取得对优化我市功能布局、塑造良好的城市形象、提高城市品味、扩大对外开放、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等都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是,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我市环境保护工作的形势依然严峻,城市环境质量还比较脆弱。“十一五”期间,国家创模指标由28项增加到32项,标准也有所提高。按照新标准,我市还有14项尚未达标。特别是城市全年空气优良天数要达到311天,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80%,城市水域功能区水质达标达到100%,且市内无劣五类水体,工作难度很大。目前,我市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最高记录只有290天,越往后,上升难度越大。目前我市城市水域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仅为60%,渭河、皂河、新河等仍然是劣五类水体;城市污水处理能力仅达到61%,且存在不能满负荷运转的问题。另外,我市的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进展还比较缓慢,环境监测、监察能力还相对薄弱。这些问题都应引起我们的足够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大力推进“创模”工作有序开展。

一、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全市环保创模意识

党的十七大提出要建设生态文明,使人民在良好生态环境中生产生活,实现经济社会永续发展。这为我们进一步营造良好的氛围,加快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步伐,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为此,我们要紧紧围绕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这个主题,采取多种行之有效的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环境保护工作的现实意义和战略意义,宣传搞好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与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直接关系。要以创建绿色社区、绿色学校、绿色企业、绿色村庄为载体,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让各级领导干部充分认识当前的环保问题,已经不是单纯的环境和经济的关系问题,实际上已经上升为政治、社会、文化问题。让广大干部群众都明白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不仅是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建设生态文明、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而且是西安市自身发展的必然选择,更是改善人民生存环境、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的迫切需要。从而提高广大市民对环境保护紧迫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充分调动全市人民的积极性,共同为西安的天蓝、水清、山绿做出积极的贡献。

二、切实加强领导,通力做好环保创模工作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群众对环境质量要求的不断提高,环境保护工作的任务越来越艰巨。全市各级政府要切实把环保创模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大力度推进这项工作。各级领导干部要把环境保护作为一种施政理念,作为一种发展模式,作为一项硬性指标,切实加强领导。要按照国家新的考核标准和要求尽快完成《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总体规划》及分项规划修编,并认真组织实施。环保、规划、城建、水务、财政、工商、交通、卫生、质监等各相关部门都要落实责任,通力合作,认真做好环保创模工作。对列入“创模”规划的各项重点工程和项目,要加快建设进度,加强质量监管,确保工程发挥最佳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要建立和完善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综合决策的有效机制,通过区域综合整治和开发,加快我市生态文明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三、加大资金投入,加快环保基础设施建设

近年来,我市按照环保创模工作规划,不断加快污水处理的基础设施建设,并取得明显成效。目前,第三污水处理厂、临潼污水处理厂已竣工投入运行,第四污水处理厂和部分区县的污水处理项目已开工建设。但是,从整体情况看,污水处理厂的建设速度还不能满足城市发展的需要,西安市污水处理厂和北石桥污水净化中心依然不能满负荷运转,城市污水对河流的污染依然比较严重,入渭河流段面水质还不达标,从国家到省上都比较关注。因此,市政府应继续加大投入,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进一步加快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要督促有关部门及区县加快建设进度,全面提高城市污水处理能力。要进一步加快水环境污染治理,整治河道和排洪排污渠系,切实保护好有限的水资源环境。要加快市场化步伐,建立和完善新的运行机制,确保已建成的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转,使污水处理尽快达标,最大能力地减少对河流的污染。要加快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进度,充分利用中水,积极创造条件,使污水处理率和中水利用率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同时,要加强环保监测等设施建设,全面提高环保部门对全市环境污染的监控能力。

四、加大监管力度,巩固和扩大治理效果

要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必须切实加强对环境保护的监管力度。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采取各种有效措施,认真落实西安市“十一五”期间主要污染物减排实施方案。一要进一步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步伐,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从调整产业结构上实现减排。对于高耗能、高污染的落后企业和落后工艺要逐步取缔和淘汰,使企业进一步提高生产和节能减排的综合能力。二要继续加强对造纸等重污染企业污染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和在线监测,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排放以及偷排偷放的行为和现象,促使企业从根本上治理污染,巩固和扩大治理效果。三要继续加强对热电厂和热电站二氧化硫减排工作的监督和检查,推进企业技术革新,加快建设脱硫设施,大幅度减少二氧化硫排放量。四要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对不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不执行“三同时”制度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予以查处。要加强对秦岭北麓西安段生态环境保护的执法检查,对随意开发建设造成生态环境破坏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市人大常委会及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要继续加大对我市环保创模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检查污水处理厂建设和改制情况,生活污水处理和工业废水排放达标情况以及中水利用设施建设情况,促使一些具体问题的有效解决。要积极配合“中华环保世纪行”和“三秦环保世纪行”活动,深入持久地开展我市的“古城环保世纪行”活动,把舆论监督与人大执法检查有机结合起来,增强人大监督的实效,努力推进环保创模工作进程。我市计划在2009年底前达到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标准,摆在我们面前的任务很重,希望市、区县人大及政府要充分认识“创模”工作的重要意义,真正把“创模”工作作为大事来抓,使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目标按计划圆满实现。

同志们,元旦将至,祝大家在新的一年里工作顺利、身体健康、阖家幸福!

现在我宣布,西安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闭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