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1月1日,西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任命: 常西岭为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马鲁惠为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吴和平为西安市沙坡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杜继生为西安市沙坡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张 珩为西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高 翔为西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吴 芳为西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白宗健为西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张宏星为西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马向国为西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杜继生西安市沙坡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特此公告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7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