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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文物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7-08-05    来源:西安人大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文物工作情况的报告

——2007年6月27日在西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
西安市文物局局长‍郑育林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的委托,现就全市文物保护工作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近年来,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关心指导下,市人民政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人文西安、活力西安、和谐西安的总体要求,严格执行“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严格执行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在文物抢救、保护、管理、利用等方面都取得了较好成绩。最近,西安市文物局被国家文物局表彰为“全国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集体”。
一、近年来的主要工作与成绩
(一)站在西安又好又快发展的战略高度进行谋划,大文物格局初步形成
近年来,市政府一直高度重视文物工作,通过制定规划、实施重大项目等,推动文物事业不断发展。一是文物工作地位空前提升。我市关于建设具有历史文化特色的国际性现代化大城市的城市发展目标定位,关于建设人文西安、活力西安、和谐西安的城市发展战略任务,突出地强调了西安历史文化这一绝对优势,把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利用和发展放在了全市工作的战略位置。二是文物工作机构有力保障。单独设立文物局,成立城墙景区管委会,有利于政府集中人力、物力专心致志地抓好文物工作,发展文物事业。三是以历史文化为特色、以古城风貌保护为重点,制定城市发展战略规划,实施文化遗产保护与城市建设相统一的重大项目。规划并正在实施唐皇城复兴计划,努力使老城与新城各显风采,古代文明与现代文明交相辉映,人文资源与自然资源相互依托,形成了独具特色的西安模式。四是大文物格局初步形成。这个大格局,就是市区(县)两级各负其责,主管部门与相关部门之间紧密合作、步调一致的工作局面;这就是经济发展,城乡建设支持保证了文物保护事业,文物保护工作有利于经济发展和城乡建设,保护与发展和谐统一,人民群众从文物保护项目中不断得到利益的社会局面;这就是文物本体与周边环境和谐共生,自然景观与人文景观和谐映衬,历史遗存与时代创造相互尊重的环境局面;这就是以政府投入为主导,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的文化遗产保护多元投资局面;这就是政府主管部门牵头,国内外科研单位、事业机构积极合作,共同打造文物保护技术创新平台,努力创造新经验的国际化发展大局面。
(二)项目带动,基础扎实,文物保护工作水平明显提高
——文物保护投资大幅提升。据不完全统计,2002年至2006年,国家向西安文物事业累计投资10274万元,市上累计投入文物专项经费77637万元,各区县累计投资2033万元,社会投资2亿多。
——文物保护重点项目进展顺利。实施了唐大明宫含元殿遗址、唐天坛遗址、汉长安城桂宫2号宫殿遗址及长乐宫4号、5号宫殿遗址保护展示等一批重要文物保护工程,尤其是大明宫御道及其周边环境整治项目,唐延路唐长安城城墙遗址公园、唐乐游塬(青龙寺)遗址公园等建设项目,不仅有效地保护了文化遗产,而且改变了遗址周边的人居环境,使广大市民在文物保护中受益,推进了文物保护和城市建设和谐发展,受到国家有关部门、专家和社会舆论的广泛好评。
——文物保护规划编制工作取得新进展。2005年,《唐大明宫遗址保护总体规划》得到了国家文物局批准、省政府公布实施。编制的《西安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在全市土地利用规划图上标注文物保护单位、划定文物保护“紫线”,确保在城市建设、土地利用过程中重要文物能得到保护。《汉长安城遗址保护规划》、《阿房宫遗址保护规划》、《杜陵保护规划》等已分别经进入修改完善、论证报批阶段。启动了《丰镐遗址保护规划》和《姜寨遗址保护规划》编制工作。这些规划确保了文物保护与遗址区经济发展、城市建设和居民生活改善的协调一致,将为我市大遗址的保护与利用提供科学思路和原则方案。
——文物周边环境整治工作富有成效。2004年城墙火车站段连接保护工程竣工,使目前世界上保存完好、规模宏大的西安城墙全面贯通,完整地再现了古城墙壮观景象。完成了钟鼓楼、大雁塔等文物单位周边环境治理,环城西苑的建成开放,顺城巷改造工程的实施,不仅使古城墙的环境、西安古城形象得到明显改善,而且为广大市民提供了走进历史、感受人文、体验生活的休闲空间。
——历史建筑保护得到加强。严格按照文物工作方针和“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古建修缮原则和国家文物局《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规定,在维修方案编制、维修质量监督、经费监督管理和工程资质管理等方面狠下功夫,不断提高保护维修水平。西门、南门、户县文庙等文物保护单位得到妥善维修保护,文物保护单位古建状况有了明显改善。
——传统民居保护工程全面启动。组织开展了对西安传统民居和近现代纪念建筑的普查工作。在此基础上,按照轻重缓急,确定了保护的目标、重点和步骤,制定了传统民居保护近期计划和长远规划,并将其纳入城乡建设总体规划。
——文物保护基础工作扎实有效。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四有(有保护范围、有标志说明、有记录档案、有专门机构或者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工作取得明显进展。完成了34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13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维修情况调查;完成了58处文物保护单位记录档案的整理工作;完成了我市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记录档案管理数据库的建立工作;树立文物保护标志碑33通。文物保护力量不断壮大,全市设立专职文物管理所20个。各区县普遍设立了文物(文化、旅游)局,建立了群众保护网络,文保员达540余人。2002年以来,新增加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7处、陕西省文物保护单位19处、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53处。截至目前,全市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41处、陕西省文物保护单位65处、西安市(县)文物保护单位184处。
——行业管理迈出新步伐。依照《文物法》的有关规定,加强了对全市非文物系统所属文物的监督管理,帮助相关单位建立“四有”档案,定期监督检查,确保文物保护有效、利用合法。重视对全市区县文物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全面提升区县文物管理工作水平。加强对全市文物市场的监管,追缴、征集社会流散文物近千件(组)。
(三)发挥资源优势,文物的社会利用、交流合作出现好势头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精神,2007年5月出台了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的实施意见》,对文化遗产利用工作作了专门安排。2006年10月在唐大明宫遗址成功举行了“人文奥运、盛典西安”大型文化活动,为大遗址的严格保护、科学展示与充分利用进行了一次有益的探索,积累了新鲜经验。对唐大明宫丹凤门遗址和大唐西市遗址的保护展示与利用,以新理念为指导,积极进行方案设计和技术创新,努力实现文物保护与利用的双重目标。
——积极挖掘文物内涵,加大文物资源的市场化开发力度。以2004年在我市北郊出土的西汉美酒为文化资源,2005年成功开发出了“西汉美酒”。大明宫铺首等文物复制的试制品也大受欢迎,进一步的研制开发工作正在开展。
——2005年10月,我市成功举办了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第15届大会。在这次会议上,来自全球80多个国家的1000多名代表讨论形成并发表了对全球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西安宣言》,向世界展示了西安的历史文化魅力,提高了西安的国际知名度,也向社会普及和宣传了国际文物保护领域的基本原则和新的理念,为我市文物事业的国际化发展开创了良好的国际环境。
——2006年10月,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国际保护中心成功落户西安。这是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在全世界设立的唯一一个业务中心,也是建国以来进入西安的第一个国际组织,这既使西安文物事业的发展直接与国际接轨,也为西安的国际化发展打造了文物平台。中心确定的10项业务工作正在按计划开展,ICOMOS官员今年5月来西安检查后表示满意。
——与日本、意大利、丹麦、瑞士等国家的考古、文物保护的技术研究、人员培训等合作项目进展顺利。
——文物对外展览成效显著。发挥我市文物外展的独特优势,先后在美国、日本、加拿大、意大利等国家和地区成功举办了文物展览,观众达数十万人次。文物外展已成为我市对外宣传的重要窗口。
——2005年组织推动了陕西“二十大景区”优惠年票发行工作,产生了重大的社会影响,被誉为“民心工程”。
(四)加强考古发掘管理,文物科研工作卓有成效
——基本建设中的考古勘探成效显著。按照“既有利于文物保护,又有利于经济建设”的原则,加强基本建设工程中的考古勘探管理工作,配合基本建设而开展的考古工作不断取得重大成果。2002年以来,出土各类文物2100余件(组),使全市馆库藏文物总量达16.3万余件(组)。其中“鱼化寨史前聚落遗址”、“西汉美酒”、“西汉壁画墓”、“北周史君墓”等成为我国考古界的重要发现。市文物保护考古所获国家文物局团体领队资格认证。
——文物科研水平进一步提高。出版了《西安长乐门城楼修缮工程报告》、《西安文博丛书》、《长安汉镜》、《唐金乡县主墓发掘报告》、《汉都·汉帝·汉陵》等数十部专著,其中获“全国最佳考古发掘报告”、“全国文博考古十佳图书”各一部。
(五)坚持“三贴近”原则,服务和谐社会建设,博物馆建设和社会利用成效更加明显
——博物馆建设步伐加快。全市博物馆机构达56个,其中省属单位11个,市属单位45个。西安博物院的落成,结束了西安市没有大型博物馆的历史。她聚古迹遗址、现代建筑、风景园林、文物精华为一体,形象地展示了中华文明演进历史和帝都长安的辉煌和荣耀,是西安人民的接待中外游客的“会客厅”,是人文西安、活力西安、和谐西安建设的又一重要成果。西安“八办”红色旅游景区(七贤庄民居保护)项目投入资金3700多万元,工程正在实施,进展顺利。项目完成后将把我市革命文物和传统民居的保护利用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博物馆社会教育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不断加强宣教队伍建设,先后举办讲解员培训班16期,受训人员达600多人次,并多次在全国讲解比赛中获得优异成绩。共举办临时展览100余个,参观人数达300万人次。自2002年以来,莲湖公园、革命公园、兴庆公园、八路军驻西安办事处相继向社会免费开放;所有文博单位对未成年人、军人、老年人、残疾人等社会特殊群体实行减免票参观,仅免票接待未成年人参观就达百万余人次。
(六)强化责任,人机结合,确保文物安全
——安全责任进一步落实。不断完善文物安全制度,强化安全责任,推行《文物安全岗位责任制》和《田野文物保护责任制》,定期召开全市田野文物保护工作会议,签订《田野文物保护责任书》,市、县、乡政府层层落实文物保护责任,群体性文物犯罪活动基本得到遏制。文物安全经费投入力度逐渐增加,馆藏文物安全保障防范机制逐步建立。连续16年实现了馆(库)藏文物安全年。
——安全防范措施得到加强。落实国家文物局文博单位风险等级技防设施达标的规定,不断完善技防设施,全市70%的文博单位安全技术防范设施已经达标。
(七)加强法制建设,坚持依法行政,全社会的文物保护意识明显增强
——2002年8月出台了《西安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为我市文物保护工作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保障。
——文物行政执法工作逐步加强。市文物局成立了专职的文物稽察队,长安区、灞桥区、阎良区、临潼区、周至县、高陵县等区县也成立了专职的文物行政执法队伍,文物执法网络初步形成。始终把打击文物犯罪活动作为经常性工作常抓不懈,省、市文物行政部门与公安机关建立了防范和打击文物犯罪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开展打击文物盗窃犯罪等专项斗争。加大了文物行政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近两年办理和移交案件60多起,收回文物700余件;配合相关部门,加大查处违法建设力度,仅在汉长安城遗址内就拆除30多处、近20000平方米的违法建筑,有力地遏制了违法建设蔓延的势头。
——文物法规宣传力度不断加大。通过电视、广播、报纸、板报、宣传标语、宣传画、宣传车等形式扩大宣传覆盖面,举办文物法规学习培训班、讲座、知识竞赛等活动,加强了文物法规宣传的深度和广度,中国文化遗产日及博物馆日宣传活动丰富多彩,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初步营造了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文物保护社会环境。
——关心、支持文物工作蔚然成风。市编办、市人事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建委、市规划局、市土地局、市公安局、市民宗委、市教育局、市文化局等部门,心系文物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为文物工作的发展提供无私的帮助,有力地支持了全市文物工作的发展。未央区从大局出发,坚决拆除大遗址范围内的违章、违法建筑;长安区认真贯彻落实文物保护“五纳入”政策,筹措资金建设博物馆;长安区和未央区先后获得2004年度和2005年度“全国文物保护先进区县”光荣称号。临潼区利用区位优势,面向旅游市场,积极开展文物展览工作;户县在资金紧张的情况下,投入数十万元保护公输堂;灞桥区不讲困难、不讲条件,认真保护隋至元代灞桥遗址等等,显示出当地领导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实际行动和高度重视文物工作的远见卓识。
二、当前存在的问题
回顾近几年的文物工作,成绩是主要的,问题仍然不少:一是全市落实文物保护“五纳入(把文物保护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财政预算,纳入城乡建设规划,纳入体制改革,纳入各级领导责任制)”工作不够平衡,特别是个别区县对文物保护基本没有经费投入;二是文物保护基础工作比较薄弱,文物保护与经济建设、城市建设、居民生活环境改善的矛盾依然突出,甚至有时非常尖锐;三是文物保护力量相对薄弱,解决市及各区县文物稽查队的编制是当务之急;四是文物安全形势不容乐观,文物犯罪事件时有发生;五是文物保护手段落后,管理不够规范,文物在保护的基础上进一步展示利用的社会作用和经济效果还不不甚理想等等。这些问题,市政府将在“十一五”期间认真加以研究和解决。
三、今后的工作安排
“十一五”是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建设人文西安、活力西安、和谐西安的关键时期。市政府将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文物工作全局,深入贯彻《文物保护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精神,坚持文物工作方针,遵循文物工作规律,推进依法行政,强化科学管理,实施项目带动战略,扎实做好各项基础工作,加大改革创新力度,不断增强发展活力,整体提高我市文物保护、管理、利用水平,全力推进人文西安、活力西安、和谐西安建设。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继续实施项目带动战略,扎实做好文物保护基础工作,整体推动我市文物事业全面发展
坚持理念领先、手段领先,高品位、高质量、高水平地保护好西安珍贵的文物资源。到2010年,将初步建成大明宫遗址公园,完成大明宫丹凤门、御道、太液池保护展示工程。遵循标志性显示隋唐长安城宏大规模的原则,对隋唐长安城现存遗址进行整体保护,保护现存城墙残段,显示重要标志点,对城门遗址,如明德门遗址、安化门遗址进行保护展示及环境整治。保护整合西安市历史文化街区和传统民居,以书院门历史街区内安居巷、开通巷为主要实施范围,保护该段传统民居、进行街景保护和环境整治。积极做好世界文化遗产的项目申报和管理工作,经过三至五年的积极努力,力争我市有多处古迹遗址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
(二)坚持依法行政,强化科学管理,努力提高文物保护管理水平
全面贯彻落实《文物保护法》及其《实施细则》、《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和《陕西省文物保护条例》,进一步完善全市地方文物法规体系,加快推进依法保护文物的进程。加强文物法制宣传工作,提高全社会的文物法制意识。落实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保护责任,严厉追查违法者、失职者的法律责任。加强市、县(区)文物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加大执法督查力度,形成高压态势,增强威慑作用。
(三)坚持文物工作基本方针,创新工作思路,不断提高文物利用工作水平‍
全面贯彻落实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的实施意见》,把文物利用作为西安经济发展新的增长极去培育,大力发展以文化遗产资源为基础的文化产业。以周秦汉唐及革命历史文化为核心,充分挖掘遗址文化内涵,依托文化区,形成各具特色的相关文化产业聚集区,促进西安经济又好又快展。着力解决城市建设项目中出现的重要城市遗迹的保护与利用问题,以实施就地保护与展示相结合为主,根据建设项目和历史遗迹的各自特点,积极探索适当形式、适当手段、适当材料和适当管理机制,努力把项目建设好,把历史遗迹保护好、利用好,不断增加西安这座中国天然“博物馆”的内涵。
建立与公益性博物馆事业协调发展的文化产业体系。在完善文物库房、展厅、安防和道路、停车场及环境等设施的基础上,依托独具特色的博物馆、纪念馆、民俗馆和遗址公园,完善景点服务、经营性机构的改制和配套;积极研发和营销富有特色和个性的文物衍生产品和服务项目,生产与文物相关的复仿制品、旅游纪念品、工艺美术品,形成与文物景区和谐配套的文化服务产业链。积极开展文物保护利用的国际交流合作活动。
(四)加强文物保护考古科学研究,着力推进重大课题的国内外合作,促进我市文物保护水平再上新台阶
有针对性地选择一些考古项目,解决重大课题研究问题;加大文物考古调查发掘资料的整理,重点解决历年积压的考古发掘资料的出版问题,力争新发掘项目在三年内完成发掘报告编写。建立考古资料数据库。充分利用我市高校和社会科研机构的科研力量,建立文物保护、研究、管理新体系。积极开展与国外文物科技保护机构的合作交流,重点做好中日、中德、中美、中意文物保护科研合作项目。着力做好考古发掘资料的整理和报告的编写、出版工作。
(五)加强博物馆建设,提高陈列展示水平,加大宣传营销力度,不断增强文物工作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要求,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满足人民群众精神需求为目标,建设一批独具特色的博物馆、纪念馆、民俗馆,建立以国有博物馆为主体,行业和民营博物馆为补充的博物馆体系。重点做好西安博物院的建设与管理工作。在藏品较多且具备条件的区、县建设具有地方特色的小型博物馆。按照国家和省文物局的有关精神,积极调查研究,提出政府对民营博物馆的管理意见。
(六)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强文物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文博队伍的整体素质
积极推进管理创新、制度创新和体制创新。充分体现政事分开、政企分离的原则,积极稳妥地推进文化体制改革,着力改革文化事业单位的内部人事管理、收入分配制度。建立有利于文物事业发展实际需要的竞争激励机制,创新人才管理机制,促进人才的教育培养、考核评价、选拔任用等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加强党政干部人才、经营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三支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各类人才的综合素质。
总之,“十一五”期间,市政府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人大的关心指导下,将会以更加昂扬的精神状态、更加务实的工作作风,开拓进取,奋发有为,努力开创我市文物工作新局面,再创我市文物事业发展新辉煌!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