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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7-08-05    来源:西安人大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情况的报告


——2007年5月30日在西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
西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张平均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作关于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情况的报告,请予审议。
一年来,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常委会的关心指导下,按照构建人文西安、活力西安、和谐西安的总体要求和国家、省劳动保障工作的安排部署,市政府进一步加大就业再就业工作力度,积极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劳动保障工作任务全面超额完成,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2006年,市人民政府获全省国有企业并轨工作先进市称号,西安市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获全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市劳动保障局被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授予全国劳动保障系统一等功集体并荣获全省充分就业先进单位和“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先进单位称号。
一、2006年西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情况
(一)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取得新突破。2006年,市政府以贯彻落实国务院36号文件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就业再就业政策体系,加大优惠政策扶持力度,积极开展各项就业援助活动,不断推进就业再就业工作。
一是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市政发[2006]24号)及八个配套文件,建立了新一轮就业再就业政策体系。广泛开展政策宣传活动,加大对再就业优惠政策落实情况的督查工作力度,推动了各项扶持政策的全面落实。全市新增就业人数8.37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3%,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3.98万人,其中,“4050”人员再就业12499人。全市劳务输出48.09万人,组织劳务输出培训9.14万人。
二是突出重点,解决难点。先后组织开展了2006年再就业援助月活动、“春风行动”、“西安市2006年民营企业招聘周”暨“西安—南通劳务合作招聘洽谈会”和“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活动。全面推动以下岗失业人员等弱势群体为主的劳动者享受税费减免、免费培训、免费职业介绍、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社会保险补贴、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等多项再就业优惠政策工作。全市新办《再就业优惠证》3.67万份;下岗失业人员参加创业培训及SYB培训3693人;全年实现小额担保贷款1499人,贷款金额2098万元;共帮助3578户“零就业家庭”中的6790人实现了就业再就业;共为35062名“4050”人员发放社保补贴5363.28万元;为安置5436名下岗失业人员的29家企业办理了社保补贴返还手续,补贴金额1963.17万元。
三是继续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实施意见》(市政发[2006]113号),及时提高了用人单位招用下岗职工的岗位补贴标准,调动了用人单位和下岗失业人员从事公益性岗位的积极性。全年共开发公益性岗位1.3万个,其中,社区管理服务岗位0.23万个,城市交通协管员0.12万个,保洁、保绿0.46万个,其他岗位0.49万个。
四是加强劳动力市场建设,完善农村劳动就业服务体系。市劳动保障服务中心项目经过一年筹备,今年初正式开工建设。新城区、碑林区、未央区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已建成投入使用。同时,积极开展就业服务工作,全年全市各类公共职介机构共为5.12万人提供免费就业服务,其中,提供免费职业介绍3.98万人,职业指导及政策咨询1.14万人。
五是以高技能培训为重点,加强职业培训工作。组织了全市技师、高级技师统一考试及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考试。举办了西安首届农民工技能比赛,评出技术状元4人,技术标兵20人,技术能手10人,市委、市政府进行了隆重表彰。积极做好整合技校资源前期调研,探索建立我市大型技工院校。组团参加了首届西北五省(区)技工教育成果展,充分展示了我市技工院校的办学水平和质量。全年新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人数62749人。其中,初级工28867人,中级工28877人,高级工3464人,技师1453人,高级技师88人。技工学校招生8400人。
(二)强化社会保险扩面,提升社会保障功能。2006年,市政府加强了对社会保障事业的领导,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政策,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全市各级劳动保障部门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为重点,分工负责,落实责任,层层分解目标任务,不断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提高社会保障功能。
一是充分发挥社保扩面联动机制和劳动保障监察作用,有针对性的开展社保扩面工作。全市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102万人、127.7万人、155.72万人、82.6万人和34.1万人,全面完成了省上下达的扩面任务。
二是启动实施了职工生育保险。制定下发了《西安市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及《西安市职工生育保险基金征缴管理暂行办法》、《西安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管理暂行办法》、《西安市职工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服务机构管理办法》三个配套文件。同时,下达目标任务,加强督促检查,深入行业企业进行政策宣传,采取先易后难、重点突破的办法,确保了生育保险的顺利实施。2006年,生育保险基金收入767万元。
三是继续深化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积极稳妥地实施全省统一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研究解决了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和接续养老保险的有关问题。继续做好改制企业安置方案的审核及政策指导工作,妥善处理企业改制过程中的养老保险问题。认真做好企业退休人员养老保险金待遇调整工作,全市企业退休人员人均养老金由2005年的628元提高到2006年的714元,增长了13.7%。稳步推进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全市参加养老保险的被征地农民已达2.48万人。积极做好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的政策完善工作,加大了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力度,全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人数为41.16万人。其中,社区管理人数达29.96万人,社区管理率达到72.79%。2006年,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25553万元,支出378734万元。
四是稳步推进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继续落实“预防为先,防治结合”的方针,为33万参保人员分片接种了流感疫苗,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险管理政策。积极协调省市财政和老干等部门,将中省属企业离休人员纳入我市医疗保障。目前已进入我市医疗保障的中省属企业离休人员3378人,解决了一直困扰中省属企业离休人员的医疗保险难问题。开展定点医疗机构年度考核工作,全市考核合格保留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268家;取消资格的5家。2006年,医疗保险基金收缴101909万元,支出87903万元,基金征缴率达到95%。
五是不断提高失业保障功能。2006年,将事业单位参保缴费工作作为失业保险的重点和突破口,不断拓展失业保险扩面空间。全市累计已有2453家事业单位的20.66万人纳入失业保险范围。继续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并轨人员的失业保险接续工作。积极开展失业调控工作,妥善处理并轨工作中遇到的各类矛盾和问题。研究制定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关闭破产、经济性裁员和并轨工作中的失业调控具体政策措施。出台了《西安市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管理办法》,健全了“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网络。2006年,全市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为4.8万人,失业保险金社会化发放率为98%。失业保险费收入35445.69万元,支出20391.28万元。
六是完善政策,稳步推进工伤保险。进一步完善了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和劳动能力鉴定方面的配套政策。做好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参加工伤保险工作以及我市企事业单位老工伤人数状况的摸底调查工作。制定下发了《关于西安市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工伤有关问题的通知》,将我市行政区域内不属于财政支持范围或没有经常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自收自支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纳入工伤保险社会统筹范围。坚持依法行政,做好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完成工伤认定案件1132起,完成职工伤残鉴定1125人。全年工伤保险基金收入6885万元,支出832万元。
(三)加大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确保基金安全。2006年11月,对全市2005年度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截至目前,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检查工作已基本结束。
1、失业保险基金管理使用情况
2005年底,全市失业保险参保人数1282104人(企业1051467人,事业单位209067人,其他单位21570人),领取失业保险金年末人数33442人。
全市失业保险基金2005年总收入32618.28万元,年度总支出21411.2万元。当年结余11207.08万元,累计结余36372.4万元。上年末累计欠费1101.17万元(参保企业欠缴失业保险金),本年收回以前年度欠费713.84万元,本年新增欠费11839.06万元,本年末累计欠费12226.39万元。
2、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使用情况
2005年全市参加医疗保险的单位9043户(其中:企业6827户,机关事业单位2216户),参保职工1257332人(在职职工824070人,其中:企业674047人,机关事业单位150023人;退休职工433262人,其中:企业382141人,机关事业单位51121人。不含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及铁路、电力系统参加医疗保险人数)。2005年全市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07168万元,待遇支付7397.00万元,当年基金结余3319.69元,基金累计结余105373.35万元(与离休人员医疗保险合并计算)。此外,还根据《西安市城镇职工大额医疗保险补助暂行办法》开展了职工大额医疗保险。截止2005年底,城镇职工大额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1866.33万元,当年支出5923.86万元,当年结余5942.47万元,累计结余25141.33万元。
3、工伤保险基金管理使用情况
截止2005年底,全市参加工伤保险的单位达4100户,参保人数57万人(不含省劳动保障厅批准的封闭运行的19万人)。2005年基金收入2267.70万元,工伤待遇支付197.64万元,当年结余2070.06万元,累计结余3056.02万元。
(四)重点做好农民工工作,提高新市民就业环境和生活质量。一是建立了由市劳动保障、农业、建设等31个部门组成的市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统一领导协调全市农民工工作。各区县也建立了相应的领导协调机制。二是继续发挥“西安市清理解决拖欠民工工资联合接待处置小组”的作用,采取专项检查、联合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全市先后组织开展了5次专项检查活动。连续4年组成专门清欠工作机构,7个部门实行“一厅式”办公,联合执法。全年共清欠农民工工资2519万元,涉及农民工3万人。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件总量和金额呈现下降趋势,群体性案件明显减少。同时,研究起草了农民工工资保障办法,经2007年1月25日市政府第三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并以市政府第65号令下发,建立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长效机制。三是以为农村劳动者提供就业服务的“春风行动”为重点,开展了一系列改善农民工就业环境的活动。开展专项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活动,全市13个区县和市本级的公共职介机构向农村劳动者开放,提供免费的求职登记、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和就业前引导性培训。四是组织农民工免费定向培训和灵活实用技术的培训工作,开展了针对农民的专项职业能力免费考核。全年举办专项技能考核10余次,参加培训的农民人数达12311人,参加职业鉴定人数达2082人,发放全国统一标准的职业技能鉴定证书1674册,极大地调动了农民工学习技能、就业创业的积极性。五是探索建立适合农民工特点的社会保障办法,制定了由市级统一管理、区县具体实施的落实农民工工伤保险平安计划工作方案,全面部署了我市农民工工伤保险的“平安计划”工作。农民工参保人数已达12240人。此外,还积极调研,草拟了《西安市农民工住院医疗保险暂行办法》,争取今年内启动实施。
(五)妥善解决劳动关系方面的突出问题,保持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一是继续加强企业工资总额的宏观调控,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加强了对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监督检查。确定并公布了全市企业职位工资指导价位和制造业企业人工成本构成情况。二是进一步规范劳动合同管理,推动劳动合同制度全面实施。制定了《西安市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和《关于在全市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的通知》,加大力度和措施,进一步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三是加大劳动监察执法力度,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2006年全市共查处违法案件2165起,受理案件结案率98%,群众举报案件结案率达到97%。继续推行劳动保障诚信制度,经评审向社会公布了第二批23家用人诚信单位。四是继续做好劳动争议仲裁工作。继续坚持三方办案机制,加强区县行政协调组织和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坚持劳动仲裁委员会议事制度,继续推进劳动仲裁机构实体化改革试点。全市共受理劳动争议仲裁案件1402件,处理结案1349件,时效结案率达到87%以上,案件合格率达到100%。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挽回经济损失670万元。
二、今年一季度全市劳动保障工作情况
(一)劳动就业方面
一季度,我市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为87358人,城镇新增就业人数1.88万人,比去年同期1.57万人增加0.31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3%,比去年同期的4.4%下降0.1%。劳务输出22.75万人,完成全市年计划43万人的52.9%,比去年同期25.93万人减少了3.18万人,其中:有组织输出12.75万人,比去年同期11.64万人增加1.11万人。
(二)社会保障方面
截止2007年3月底,我市参加养老保险的企业共10901户,比去年年底10636户增加265户,在职职工参保人数99.95万人(按省厅要求,一季度统计数字剔除了已登记参保但未缴费的人员),离退休人员41.45万人。1—3月份收缴基本养老金63680万元,支付基本养老金101590万元。1—3月份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率继续保持在100%。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人数为40.63万人,其中社区管理人数为33.23万人。
全市失业保险参保单位13039户,参保人数123.77万人,由于向省上划转原行业统筹单位参保人数,所以比去年同期减少2.74万人,全市领取失业救济金的失业人员4.48万人,比2006年末4.8万人减少0.32万人。失业保险金社会化发放率达98%,支出5714.43万元。
全市医疗保险参保单位10886户,参保人数160.2万人,比2006年末155.72增加4.48万人。医疗保险金征缴率达到95%,1—3月份收缴医疗保险金28724万元,支出32301万元。
全市工伤保险参保单位5532户,参保人数82.62万人。1—3月份收缴工伤保险金546万元,支出263万元。
截至一季度末,全市职工生育保险参保单位2247户,参保人数55万人,增加20.9万人。1—3月份收缴生育保险金611万元,支出16万元。
(三)劳动关系调节方面
今年一季度,加强劳动监察力度,查处违法案件450件,受理案件结案率98%,群众举报案件结案率达到97%,清欠务工人员工资1901万元,涉及务工人员1.02万人。加强劳动合同管理,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0%。劳动关系协调工作进一步加强,劳动争议案件时效结案率达86%,案件合格率达100%。
三、劳动保障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劳动保障部门工作任务日趋繁重,人员编制欠缺,直接影响服务水平和质量,还需加强
西安市劳动保障局在1992年前后,人员编制数为100人左右。到了1997年,人员编制数为80人。2002年机构改革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编制仅为53人(其中,局级领导8人),而局内处室13个,平均每个处室人员仅仅3—4人。面对当前日益繁重的劳动保障工作,压力巨大,很多工作得不到及时有效的开展。西安市作为西部最大的省会城市,企业多,职工人数多,如养老保险处仅有编制3人,但退休审批一项每年就达2—3万人,还承担着政策制定、社会化管理服务等大量工作。失业保险处编制仅2人,医疗、工伤、女工生育保险合署一个处,编制仅4人,其他处室也存在同样的编制缺少问题。此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人员编制也极不适应工作要求,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承担着全市160余万参保职工的医疗保险管理服务工作,其中,直接管理的参保人数就达90多万人。按照劳动保障部要求的每5000多人配备一名工作人员,应配备编制150人,但目前仅编制30人。市失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批编仅15人,承担着全市123万多失业人员的管理服务及其他就业再就业服务工作,人员编制远远不能满足当前工作的需要。区县也未设立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编制、人员工资长期得不到落实。市工伤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于去年下半年成立,与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合署办公,仅有编制10人,目前全市工伤保险参保职工已达82万人,工作压力很大。市劳动监察支队编制10人,面对当前劳动关系日趋复杂、违法案件日益增多的形势,只能疲于应付。
此外,按照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程序,也急需设立“西安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使行政、基金管理、工伤鉴定各负其责、各司其职。
(二)养老保险和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体制不顺
目前,省级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由省人事厅管理。我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由市人事局管理;国家所属民航、电力、电信、金融、铁路、邮电、煤炭、有色等11个行业驻西安企业的养老保险由省劳动保障厅管理;国家所属其他行业和省属驻西安企业、市属及其以下企业的养老保险政策贯彻由市劳动保障局管理;省劳动保障厅实行对全省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的垂直管理。由于管理体制不顺,形成政出多门,影响了我市养老保险工作的整体推进。同时,根据《陕西省劳动监察条例》关于管辖权划分的规定,中、省属单位的劳动保障监察权归省劳动保障执法监察部门,这对我市处置一些违法案件造成了相当大的困难,特别是在处理清欠农民工拖欠工资方面的突发性、群体性案件时,难度较大。目前我市有相当一部分企业为部省属企业,当这些企业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时,按照现有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权限规定,我市不具备管辖权,不能进行及时有效的处理。
(三)就业压力依然较大,劳动力供大于求的矛盾在今后一段时间内长期存在
“十一五”期间,我市劳动力将约有78万劳动力总供给,而从需求情况看,就业岗位预计只能新增约65万个,劳动力供求存在缺口13万左右。同时,新成长劳动力特别是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突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问题和被征地农民就业问题凸显。劳动者整体技能水平偏低,高技能人才严重缺乏,与加快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要求不相适应。
(四)劳动关系中的矛盾日益突出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基础薄弱,协调机制还不健全;工资分配关系不合理、收入分配差距拉大、分配秩序不规范的矛盾日益尖锐,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企业工资决定机制不健全,部分企业普通职工工资增长缓慢;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超时加班、拖欠和克扣劳动者工资等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现象仍然比较严重;劳动争议继续呈大幅度上升趋势,劳动争议预防和处理工作仍将面临相当大的压力。
(五)部分区县社会保险金未上解市财政专户
高新区失业保险财政专户滞留经办机构清收企业以前年度欠费1331万元(已收回本金和利息1433.47万元);阎良区失业保险财政专户滞留基金44万元;户县失业保险财政专户滞留基金债券5万元。这些都未上缴到市财政专户。部分区县(阎良、临潼、经济开发区)医疗保险基金尚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基金达3429.24万元。市城镇职工大额医疗保险补助基金19501.58万元未纳入市财政专户管理。
此外,灞桥、阎良、临潼区和户县财政共计拖欠医疗保险费达4503.97万元。
四、下一步劳动保障工作计划和措施
下一步,市政府将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要求,根据全国、全省劳动保障工作会议的部署,全面贯彻劳动保障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坚持科学发展观,从构建和谐西安的高度出发,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积极落实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千方百计扩大就业;不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有力保障人民群众生活;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和谐西安构建,创全省劳动保障工作之先。
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继续全面落实就业再就业政策,统筹城乡就业,保持就业局势基本稳定
2007年就业再就业工作的目标任务是,城镇新增就业8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3.8万人,其中“4050”人员再就业1.1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左右(简称“8381145”)。
具体措施是: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继续发挥市再就业联席会议的重要作用。及时分解下达就业再就业目标任务,进一步完善量化考核指标,加强指导和督查。二是继续落实各项优惠政策,以帮扶困难群体就业为重点,开展形式多样的促进就业活动。三是继续加快各区县劳动力分市场建设步伐,在一市五区劳动力市场建设基础上,加快其他区县劳动力市场建设。同时,从城乡统筹发展的要求出发,完善市场导向的长效就业机制,统筹做好城乡就业工作。大力推行培训、就业、维权三位一体的工作模式,狠抓输出输入双向对接,以有组织输出带动多元化输出,进一步提高劳务输出的稳定性。加强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教育。做好劳务输出培训和劳务品牌培育推广工作,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完成全年培训农村劳动力8万人,劳务输出43万人的目标任务。四是进一步加强职业培训工作,提高劳动者就业和创业能力。全面落实人才强市战略,继续做好高技能人才培训工作。积极推进全市公办技校资源整合。继续做好技校和民办培训机构改革,加强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力争全年技校招生8000人。实施职业资格准入制度,加强职业资格证书体系建设,全年新取得职业资格证书6万人。
(二)扩大覆盖面,完善保障制度,加快构建与我市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
一是继续全力做好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以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和农民工为重点,不断扩大参保范围。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111.25万人、160万人、128万人、87万人和40万人,基金征缴分别达到33.12亿元、9亿元、3.6亿元、0.4亿元和0.3亿元。
二是继续深化各项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积极做好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各项政策。以全面实施医疗保险市级统筹为重点,深化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尽快出台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方案和办法,争取年内全面实现市级统筹。在此基础上,积极探索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向城镇居民延伸的思路和办法,逐步开展城镇居民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的工作。进一步加强工伤保险管理。积极落实“农民工平安计划”,重点解决农民工较为集中、风险程度较高企业的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问题。完善失业保险制度,优化失业保险业务管理,不断增强失业保险保障能力,发挥失业保险促进就业的功能,有效做好失业调控工作。
三是强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高度重视和切实加强基金监管工作,完善市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工作制度。继续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积极开展社会保险基金自查工作,重点开展社会保险金发放使用和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企业年金管理,严厉打击骗保冒领、挪用社会保险基金行为,维护基金安全。
(三)确保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一是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三年行动计划。探索建立劳动用工登记制度,加强对用人单位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管理服务;二是贯彻落实《西安市农民工工资保障办法》,对建筑施工企业和投诉举报较多的企业实施重点监控,继续大力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抽查和“一厅式”办公集中受理,切实有效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三是加强劳动争议工作体系建设。完善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机制,进一步推进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实行劳动争议仲裁责任追究和监督制度。劳动争议仲裁案件时效结案率达到87%以上,案件合格率达到100%,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四是进一步加强企业工资宏观调控,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合理调节企业工资收入水平,强化对企业执行工资支付法规、规章、标准的监督检查,落实最低工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