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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西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快农村公路建设的决议》情况的报告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7-06-17    来源:西安人大

 

西安市人民政府

关于贯彻落实《西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

加快农村公路建设的决议》情况的报告

 

西安市交通局局长  任文斌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政府委托,现就我市贯彻落实《西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快农村公路建设的决议》的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农村公路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

20056月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快农村公路建设的决议出台以来,我们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进一步提高认识,科学规划,明确目标,严格管理,农村公路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截至目前,全市农村公路建设完成投资7.44亿元,完成建设改造里程2066.1公里。其中:二级网化建设50.1公里,城市周边公路整治104公里,通村水泥(油)路建设670公里,县乡超龄油路改造230公里,乡村土路砂石化改造810公里,通达工程202公里。我市农村公路建设投资、建设规模前所未有,之所以取得这些成绩,主要得益于以下四个方面:

(一)得益于正确的领导

近年来,市委、市人大、市政府把农村公路建设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市委主要领导多次听取我市农村公路建设汇报,召开现场会研究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指导性意见。市人大做出了进一步加快农村公路建设的决议,并多次组织人大代表视察。市政府做出了加快农村公路建设的决定,并从本级财政中每年拿出5000万元,专项用于农村公路建设。市县两级政府均成立了由政府主要领导负责,各部门共同参与的领导指挥机构,形成了工作合力,为加快农村公路建设提供了保障。

(二)得益于科学的规划

按照搞好“四个衔接”(县道与国省道的衔接;乡村道路与县道的衔接;城市道路与区县公路的衔接;公路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的衔接)的要求,我们重新修订完善了《西安市农村公路发展规划》,新修订的规划着眼于为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服务,更加重视对自然环境的保护,同时坚持因地制宜,合理确定技术标准,力求突出为小城镇建设服务,为农业结构调整服务,为发展旅游观光农业服务,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新规划的制定,进一步理清了发展思路和工作重点,为农村公路健康发展奠定了基础。

(三)得益于群众的广泛参与

农民群众既是农村公路建设的直接受益者,又是农村公路建设的主力军。实践证明,没有农民群众的广泛参与,就无法掀起农村公路建设的热潮。各区县在工作中,一是扎实做好农民群众的思想工作,多层次、多途径地进行舆论宣传,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大力营造农村公路建设的良好氛围,使农村公路建设有了坚实的群众基础。二是推行民主决策,实行“一事一议”,积极组织群众投工投劳,充分发挥了农民群众的决策和行动主体作用。三是处理好鼓励农民参与与减轻农民负担的关系。坚持实事求是、量力而行的原则,综合考虑资金能力和交通发展前景,合理选择线形和技术标准,做到不盲目增加路面宽度,不强行摊派、集资,使农村公路建设顺应农民意愿,维护农民利益、减轻农民负担。

(四)得益于上级部门的大力支持

资金不足一直是制约我市农村公路发展的重要因素,为了破解这一“瓶颈”,我们把争取部、省支持作为一项全局性工作来抓。在省交通厅将我市确定为全省农村公路建设试点的基础上,今年5月份,交通部视察了我市农村公路建设,市委书记孙清云同志和交通部李盛霖部长共同确定我市为西部中心城市村村通油路示范城市。交通部决定支持我市通村公路建设资金3亿元,通乡公路建设资金3.2亿元;省交通厅决定支持我市出村水泥路补助资金4.5亿元。这些国家和省上资金的支持,为我市农村公路更快更好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

二、加大管理力度,确保农村公路建设质量和资金安全

农村公路是关系到农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关系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设施。在加大投资和建设力度的同时,确保建设质量和资金安全尤为重要。针对农村公路项目分散、涉及面广、管理和技术力量薄弱等实际情况,我们重点加强了以下六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根据交通部和省交通厅关于农村公路建设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及时出台了《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监督实施办法》、《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管理办法》和《通村水泥(油)路工程管理办法》、《乡村土路砂石化改造工程指导意见》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做到了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建设。

二是加强人员培训。先后四次联合高校,对参与农村公路建设的区县交通局局长、主管局长和公路站站长及相关技术管理人员、质监人员、施工企业技术人员进行质量法规和专业知识培训,提高了区县农村公路建设的质量监管水平和专业技术水平。

三是加强质量监督体系建设。按照交通部的要求,我们在各区县交通局成立了质量监督科,由市上统一配备试验检测设备和车辆,形成了市县两级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监督体系,履行政府监督职能,规范参建各方行为。动员村民自治组织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形成了上下协调、控制有效、覆盖全面的质量监督机制。

四是加强信息化管理。在全面调查摸清农村公路现状的基础上,开发制作了全市农村公路电子管理系统,进行矢量化查询管理,使农村公路建设改造和养护管理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上。今年以来,我们又对全市农村公路通达情况进行了全面普查,利用GPS数据采集系统进行数据采集,目前正在制作电子地图和农村公路地理信息系统。

五是加强工程过程管理。对项目的计划管理、前期设计、工程招投标、项目开工、中间交验和工程验收,全过程进行规范、管理。做到农村公路建设计划安排早,设计方案合理,施工专业化,工程监理到位,质量监督覆盖全面。重点把好“三个关口”,即项目开工关、中间交验关、项目验收关,切实建立起农村公路建设“政府监督、业主负责、工程监理、企业自检”的质量保证体系。

六是加强资金监管。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挪用和超范围使用建设资金。市县两级政府相关部门对建设资金使用的合理性、规范性、合法性进行全过程监督,确保用好、管好建设资金。

三、坚持长效管理,确保农村公路持续健康发展

在加快农村公路建设的同时,我们按照“有路必养、有路必管”的要求,高度重视农村公路的养护管理。组织对乡、村公路的养护状况进行了深入调研,在全市各乡镇成立了乡级养护站,由主管乡、镇长兼任站长,落实场地、养护人员,建立养护管理制度。养护经费采取市上补一点、县上拿一点、乡上多渠道筹一点的办法解决。市上对符合条件的养护站经验收合格后统一配备养护车辆。村级公路也落实了养护人员,纳入行业管理,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由过去的季节性、突击性养护逐步走向日常性、预防性养护,初步扭转了乡、村公路失养失管的局面。在去年全省农村公路养护检查评比中,我市获得第一名。

四、关于新时期农村公路建设的规划安排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农村公路的建养管水平,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我们根据全市率先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行动纲要,结合交通发展实际,制订了加快交通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施方案。提出了我市“十一五”农村公路建设要紧紧围绕加快推进城乡交通一体化进程,着力推进“五大工程”。

一是实施国省道改造工程。运用交通部提出的新理念,按照“安全、舒适、美观、和谐、耐久、示范”的原则,投资16.93亿元,对境内306.9公里国省干线公路进行全面改造,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是实施主通道工程(中心市区与副中心连通工程)。在县县通高速的基础上,投资3.13亿元,实施“一环二横十辐射”主通道工程105公里,实现中心市区和副中心的一级公路连接,实现公路与城市道路的高标准顺畅对接,拓展城市发展空间,提升中心市区对副中心的辐射带动作用,加快城乡互动,促进县域经济快速发展。

三是实施次通道工程(推动小城镇建设工程)。投资3亿元,规划建设连接小城镇的二级公路100公里,基本解决城镇体系规划的50个小城镇与干线公路的连接问题。

四是实施乡乡通和村村通工程。“十一五”期间投资10.5亿元,建设改造通乡公路1500公里,全面改造县乡超龄油路,实现乡乡通水泥(油)路;投资7.5亿元,建成通村水泥(油)路2000公里,建成社会主义新农村交通示范村道路500公里,实现全市平原区行政村村村通水泥(油)路。

五是实施服务产业发展工程。投资2.1亿元,改造完善通往旅游景区道路和服务产业发展道路共计311.2公里,带动非农产业发展,提高农民收入。

到“十一五”末,全市将实现中心市区和副中心的一级公路连接,重要的小城镇实现二级公路连接,平原地区实现乡乡通水泥(油)路、村村通水泥(油)路。基本形成布局合理、结构优化、干支结合、环境优美的公路网络,公路与自然、人文景观更为和谐,农民出行更为便捷,生活更加富裕,全市道路变成风景线,为全国加快交通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示范。

各位领导、各位代表,我市作为交通部和陕西省农村公路建设试点,面临着大好的发展机遇,同时也面临严峻的挑战。我们有信心、有决心,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和全市人民的监督支持下,进一步提升境界,提高标准,科学发展,狠抓落实,推动我市农村公路建设快速、健康发展,为把西安建成具有历史文化特色的国际性现代化大城市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