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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大城建环资委员会关于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41号、第64号、第91号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6-06-12    来源:西安人大

 

 

 

西安市人大城建环资委员会

 

 

关于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41号、

 

 

64号、第91号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市人大城建环资委主任委员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决定将袁瑞生等11名代表提出的加大西安市城中村改造力度的议案(第41号)、刘随柱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西安市城中村改造的议案(第64号)、窦永强等1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有效遏制城中村无序建设的议案(第91号)合并为一案交市人大城建环资委审议。会后,我们就议案涉及的城中村改造问题进行了调研。调研期间,分别召开了人大代表、城中村村民代表、开发建设企业和政府有关部门参加的座谈会,现场查看了部分城中村改造进展情况。在调研基础上,于20051222 日召开委员会会议,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现将审议结果报告如下:

 

 

委员们认为,城中村改造是我市城市建设和管理必须面对和解决的重要课题。近几年来,市政府有关部门及各区县政府在这方面做了一些积极的探索和尝试,个别试点村,如西何家村、北沙坡村等,进展比较明显,但总体来看城中村的违法建设有增无减,环境卫生状况没有根本改善,社会治安也令人堪忧,部分城中村的改造工作遇到不少困难和阻力。袁瑞生、刘随柱、窦永强等代表提交的议案,客观地反映了我市城中村的现状和改造中存在的问题,所提意见和建议具有较强的针对性。我们已于年初将代表议案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反馈给了市政府有关部门。同时,根据调研情况向政府提出了五点建议:(1)把城中村改造纳入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切实加强对城中村工作的领导。(2)尽快出台城中村改造管理办法及相关政策,依法推进城中村改造工作。(3)按照构建和谐人居环境的要求,加强对城中村改造规划的指导和管理。(4)以人为本,切实维护城中村村民的合法权益。(5)建立城中村改造工作的监督机制,加强对城中村改造过程中各个环节的监督和管理。

 

 

市政府对这些意见和建议十分重视,孙清云市长就落实建议作了重要批示。2005年上半年,重新调整了城中村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孙清云市长亲自任组长,陈宝根、乔征、杨广信副市长任副组长,在市建委增设城中村改造办公室,专门负责城中村改造工作。机构调整以来,重新明确了城中村改造的总体思路和目标任务,印发了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城中村改造工作的意见〔市政发(200592号〕,推进了部分城中村的改造。截止05年底,已有34个村庄起步改造,完成安置楼工程建设30.8万平方米,拆除旧村23万平方米,累计完成投资4.62亿元,提前完成了全年城中村改造建设任务。李家村等改造难点已开始实施拆迁。此外,市政府投资1260万元,修整了城中村115条道路。李家村北路、沙坡村交大商场路、西何家村劳卫路等城市规划道路均纳入05年城市建设维护计划。同时,城中村改造办公室已经完成了《西安市城中村村(居)民自建房屋管理办法》、《西安市城中村改造管理办法》、《西安市城中村城市化管理实施意见》等规章、文件的起草工作。在这些规章、文件的起草中,采纳了代表议案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城中村改造工作做出了比较具体的规范,目前政府有关部门正在抓紧修改,城中村改造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也正在抓紧进行。

 

 

市委十届八次全会通过的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也把加快城中村改造步伐列为优化城市布局,加快城市化进程的重要任务。

 

 

鉴于市委、市政府对城中村改造工作给予了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已全面展开,建议此议案不列入西安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议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