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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人大常委会《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整改情况的报告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5-03-31    来源:西安人大

 

西安市环保局局长 高献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整改工作的主要情况,请予审议。

一、市政府高度重视反馈和审议意见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整改工作取得了积极的进展  今年4月到7月,省、市人大常委会先后对市政府贯彻实施《环境保护法》及相关法律的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及省、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在检查中和集中反馈意见时,既充分肯定了市政府贯彻实施环保法律法规取得的成绩,也客观负责、实事求是地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并对全市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环保工作,提出了具有重要指导意义的意见和建议。孙清云市长要求市政府组成人员及各有关部门,对省、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发现和指出的问题,特别是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所指出的问题及建议,要虚心接受并给予正视,仔细研究,扎实地做好整改工作。

市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细化项目,落实任务,并督查整改工作进度。目前,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和省、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中指出和发现的问题,凡是短期能解决的和已具备解决条件的,大部分都已得到处理;目前尚不具备解决条件和短期内解决难度较大的问题,市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在认真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工作方案,并以积极的态度,做好方案的实施工作。

截至11月底,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已开展了以下整改工作,并取得一定成效:

第一,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力度进一步加大,省政府下达的年度市区空气质量目标可望完成。今年,省政府要求我市空气环境质量好于二级以上的天数,不少于256天,到1212,达到和好于二级以上的天数为247天。自10份以来,市政府先后召开了集中整治燃煤污染推广兰炭型煤动员会、进一步整治扬尘污染现场会,多次专题研究并部署安排机动车排气污染治理、餐饮油烟治理等工作,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次深入工作第一线,检查督促工作进度;市环保局与各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协同作战,建立了经常性与突击性相结合的监督检查机制,通过联合多部门集中检查、分区分片检查和暗查、夜查等多种形式,出动检查近2000人次,加大对大气污染各项治理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

今年7月到11月底,市区拆改2蒸吨以上的燃煤锅炉180多台,使拆改燃煤锅炉的总数达到3700多台。同时,对改煤区内经批准燃煤的1300多台锅炉,要求其全部燃用型煤兰炭,大型锅炉实行动力配煤。市区全面推行无煤烧烤,市区40多个集中烧烤点全部改为液化气烧烤炉,并通过开展经常性巡回检查和夜间集中检查,制止燃煤烧烤回潮。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汽车天然气加气站建设步伐加快;市区扬尘污染通过加强多部门联合执法检查,得到较好地控制。进入冬季采暖期以来,市区经常可见蓝天白云,省、市新闻媒体,多次予以报道。

第二,解决了一些影响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和身体健康的突出环境污染问题。11月初,西安市医疗垃圾集中处置中心建成投入运行,市政府制定实施方案并召开千人动员大会,规范医疗垃圾的收集、运输、焚烧全过程,使我市医疗垃圾集中处置工作走在全国前列;市环保局完成了全市放射性污染源普查工作,制定了放射性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市政府多次召开整治造纸行业污染工作会议,通过吊销营业执照、断电、清理现场原料、拆除主要设备等措施,关停规模以下的造纸企业,年内关停95家规模以下造纸企业的工作,现已接近尾声,对造纸、化工等重点工业废水排放企业的在线监测工作已经启动;完成了皂河清淤和河道整治工程,开工了漕运渠综合整治工程。

第三,城市生态建设和秦岭北麓生态环境保护取得新的进展。大水大绿工程进展顺利,大绿工程已造林42万亩,大水工程形成水面近万亩,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42%;秦岭北麓旅游、矿产和房地产开发集中整治工作基本完成,无序开发局面得到遏制,总体保护规划编制工作基本完成。

第四,环境法制建设扎实推进。市政府组织起草的《西安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通过市人大常委会专门委员会审议、市人大常委会一审后,在这次会议上将进行二审;市政府自今年7月份以来,先后就空调器室外机噪声和热污染治理、进一步治理燃煤烟尘污染、集中整治烧烤污染、集中处置医疗废物等专项治理工作,发布了通告等规范性文件;秦岭北麓生态环境保护立法工作,也引起有关部门重视,将于明年开始立法调研。

第五,“创模”、“创卫”工作掀起高潮。今年,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为中心内容,全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工作进入新的阶段。目前,市“创卫”领导小组办公室从有关部门抽调人员集中办公,市委、市政府和市级各大班子领导深入基层,督促检查,加快了城市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步伐,加快了垃圾堆积、占道经营、背街小巷脏乱差等环境难点热点问题的解决步伐;全市上下总体动员,广大市民参与,一个群众性的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活动正在积极开展。

二、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生态化理念,深入贯彻实施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努力建设绿色西安、生态西安

(一)认真学习贯彻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广泛深入地学习宣传环境法律法规,增强各级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环境法制观念,依法加强环境管理

按照十六届四中全会关于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要求,市政府将把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学习,纳入全市各级政府、各个部门和公务员培训计划,作为政府系统普法学习的重要内容,使政府系统广大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了解、熟悉并在工作中自觉贯彻执行环境法律法规,坚持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把环境保护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制度落到实处。环保部门通过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对全市环保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有关部门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环境管理工作。健全完善政府系统环境违法和环境管理失职责任追究制度,逐步实行领导干部离任环境审计,对任期内有重大环境失职和违法行为的领导干部,由行政监察部门给予行政处分,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性环境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新闻媒体、信息网络等公众传媒,普及环境法律法规知识,公开环境信息,支持和鼓励新闻单位对严重环境违法行为公开曝光;以“12369”环保投诉热线为载体,开展公众环境投诉受理和咨询,鼓励支持公众依法保护自身的环境权益,检举环境违法,保护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热情,拓宽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领域。

(二)以“三河、四厂、一行业”为重点,采取有力措施加大监管和综合治理力度,加快解决事关群众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

第一,进一步加大综合治理大气污染工作的力度,不断改善城市大气环境质量,2006年实现大气环境质量达标。进一步治理燃煤污染,大力发展集中供热,禁止在集中供热区域内新建分散采暖燃煤锅炉,逐步拆改4蒸吨以下的采暖燃煤锅炉;在供热管网不能覆盖区域,10蒸吨以上的燃煤锅炉一律燃用优质煤,并实行动力配煤,其他燃煤设施禁止燃用原煤,全部改燃洁净型煤或兰炭;限期拆改绕城高速两侧超标排放烟尘的燃煤设施,从严查处餐饮业油烟和燃煤烧烤回潮现象。组织实施西安焦化厂技改或搬迁,加强对大唐灞桥渭河电厂、西郊热电厂的环境监管,积极解决三厂烟尘超标问题。强化由环保牵头,区政府负责,建设、市政、园林、国土资源等部门齐抓共管的扬尘污染监管机制,加强经常性的监督检查,有效控制市区二次扬尘污染。加强机动车路检,严格机动车安全检验的废气排放检测,加大汽车尾气治理力度,提高汽车尾气达标率。在《西安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颁布后,大张旗鼓的开展宣传,精心组织学习和贯彻实施工作。

第二,加快水污染综合治理步伐,确保2006年城市地面水按环境功能区达标。全市范围内禁止批建新的造纸企业,年内全面关停规模以下的造纸企业,对经批准保留的规模以上的造纸企业,安装在线监测仪器,凡废水不能稳定达标排放和有偷排偷放行为的,坚决依法关停。积极推进城市污水处理厂投资运营体制改革,加强城市污水处理厂管理,确保现有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按期建成第三、第四污水处理厂,加快建设远郊区县城镇污水处理厂,2006年前使我市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60%以上。对超标排放废水的工业企业全面实行限期治理。

第三,加强秦岭北麓西安段生态环境保护。严把审批关,有效控制在秦岭北麓西安段新建、改建和扩建矿产、房地产、旅游开发项目;对在集中整治中关停和取消的各类开发项目,加强监督检查,防止回潮;对经批准保留的项目,由环保、林业、水务等部门实施严格监管,确保其符合环境和生态要求;逐步搬迁黑河水源保护区居民,对108国道车辆进行严格检查,防止装载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进入水源保护区。科学编制秦岭北麓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组织开展秦岭北麓生态环境保护地方立法调研,起草地方法规草案,争取尽快出台地方法规。

(三)认真贯彻实施《环境影响评价法》,实行环境影响评价一票否决

市政府及市级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土地综合利用及城市建设、工业、农业、旅游、交通、自然资源开发等规划时,都将严格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各类建设项目,包括各区、县组织的各类开发建设项目,一律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今后,凡无环境影响评价手续的规划不得实施,未经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项目不得开工建设。对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和审批的在建项目,由环保部门责令停建;已建成投入运行的项目,由环保部门责令停运并从严处罚。市政府将协调计划、工商、税务、建设、规划、环保等有关部门,建立规范程序,保证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得到贯彻执行。

(四)鼎力冲刺,创建环保模范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全面提升我市环境保护工作水平,增强城市环境竞争力

“创模”不仅是城市建设追求的目标,更是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的重要载体。为实现到2006年把西安建成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目标,全市各级政府和各部门将集中力量,实干苦干,着力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向国家卫生城市全力冲刺,今年底通过省级卫生城市验收,明年通过国家卫生城市验收;二是以人为本,狠抓薄弱环节,建立健全城市环境管理和市容卫生管理的长效机制,切实解决城市脏乱差的问题;三是把“创模”、“创卫”工作纳入各级政府的重要工作日程,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经常深入“创模”、“创卫”工作第一线督促检查,定期研究“创模”、“创卫”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四是加大环境保护投入,确保主要环境基础设施工程资金到位;五是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新闻宣传和公益广告、专栏及咨询等社会宣传,组建环保自愿者队伍,广泛深入地开展绿色社区、绿色学校、绿色企业、绿色村庄、绿色机关等系列绿色文明创建活动,组织动员广大市民关心、支持和参与“创模”“创卫”工作。

总之,市政府及各部门将以省、市人大常委会的检查为动力,全面贯彻实施《环境保护法》和有关环保法律法规,进一步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在着力解决当前突出环境问题的同时,以国际化、市场化、人文化、生态化为目标,不断提升西安的生态功能,努力把西安建设成经济繁荣、环境优美、人居最佳的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