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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纪要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4-12-15    来源:西安人大

  西安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04年10月25日至28日在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厅举行,会期三天半。
常委会主任袁纯清,副主任施启文、张凡、孙桂然、石柱亚、李尊贤、姚联盟、鲁云侠,秘书长丁芙英,委员马峰光、王科、巨杭生、白世峰、邢华、孙俊明、李炎、刘静中、杨秉忠、来西京、宋纪蓉、张焱、张广元、陈健、陈明元、苗宗魁、尚素霞、聂峰、高长安、董志忠、董家蕙、惠同仁、雷保印出席了会议。委员王元、李国纯、贾平凹、席酉民因事请假。
  副市长张道宏,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白戎,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俊武,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市计委、市建委、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市审计局、市环保局、市文物园林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卫生局、市文化局、市规划局、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监察局、市旅游局、市政府法制局、督察室负责同志,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厅、代联委、研究室副主任、纪检组长,各区县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及有关方面人大代表列席了会议,侯志杰等8名市民旁听了本次常委会会议。
  会议分别由袁纯清主任和施启文副主任主持,进行了以下议程: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情况的汇报、关于西安市2003年财政决算情况的报告、关于2003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报告、关于我市文物保护工作情况的汇报,以及副市长李雪梅、市规划局局长和红星、市旅游局局长周爱全、市文化局局长严彬、市审计局局长石桂英、市法院副院长高占录的述职报告,审议了《西安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西安市旅游业促进条例(草案)》、审议通过了《西安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规定》,作出了关于批准2003年市本级财政决算和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决议,会议还审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会议结束时施启文副主任讲了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