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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决议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4-12-15    来源:西安人大

             (2004年10月28日西安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西安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张道宏所作的关于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情况的汇报。会议认为,国家卫生城市是一个城市综合功能和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以下简称“创卫”)对推动我市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城市管理,改变城市面貌,促进经济发展,改善人民群众生活环境,提高健康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当前,在各级政府和全市人民的共同努力下,我市创卫工作已经全面启动,市容市貌发生了明显变化。但是,离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和要求还有较大差距,一些部门和区县基层领导对创卫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工作抓得不实;一些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集贸市场脏乱现象严重;环境污染、违章建筑、广告牌匾设置混乱等问题较多,创卫工作任务还十分艰巨。为了尽快把我市建设成国家卫生城市,为全市人民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和工作环境,促进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作出如下决议: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明确目标。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和环保模范城市是市委、市政府为改善我市城市环境和综合功能的重要举措,是突破经济发展环境制约因素的迫切需要,各级领导要充分认识创卫工作的重要性,把创卫工作作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确立国际化、市场化、人文化、生态化理念的一项重要工作,认真研究,明确目标,科学规划,狠抓落实。要按照国家卫生城市的标准,结合我市的实际制定出切实可行的规划,把创卫工作与城市建设、重点项目建设和长远规划结合起来。市区县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创卫工作的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并由一名分管领导牵头,抽调市政、卫生、环保等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组成强有力的工作机构,专司其职,切实做到任务落实,人员落实,工作落实。要充分发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领导机构的统筹协调作用,千方百计地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推动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广泛宣传、大造声势、全民动员,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创卫工作。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采取得力措施,深入宣传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重要意义,将国家卫生城市的标准和要求向社会公布。全市各级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广泛参与和配合创卫工作的开展。要通过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和各种有效的宣传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城市意识、卫生意识、文明意识、健康意识教育,使人民群众充分认识到创卫工作与自己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从而自觉参与到创卫工作中来。在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的同时,要调动各区、街的积极性,借助社区、单位等社会力量进行广泛宣传,使创卫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在全社会形成创卫的良好氛围。
  三、严格管理,密切配合,狠抓落实,确保创卫目标如期实现。各级政府要把创卫工作纳入年度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各级财政要加大投入,确保创卫工作所需经费。要集中人力、物力、财力,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科学规划,分步实施,对环境污染、环卫设施落后等重点、难点问题逐一加以解决;市政、卫生、市容、工商、环保、交通、公安、园林等行政部门都要按照各自的职责,认真落实本部门的创卫责任,相互配合,齐抓共管,保证创卫工作顺利进行;要进一步加强属地管理,把创卫工作的重点放在区县、街办和社区,充分发挥区、街主战场作用。要切实加大对背街小巷、城中村、城乡结合部、集贸市场等卫生环境的整治,依法取缔占道及无证经营,关闭不符合经营条件的饮食、洗车等沿街店铺;要加强对环境污染的治理,在继续抓好治理空气污染的同时,重点抓好水污染的治理,下决心关闭所有规模以下造纸企业,从根本上大幅度地改善市容面貌,为人民群众创造一个更加优美、整洁、卫生、健康的生活环境。
  四、深入开展健康教育工作,加强传染病疫情管理,大力开展除“四害”工作。市政府要加强健康教育机构建设,加大健康教育经费投入。要在机关、学校、医院、社区普及健康教育,并在主要公共场所设置控烟,艾滋病、性病防治专栏。要充分利用报纸、电台、电视等新闻媒体开展健康教育,把科学的卫生知识传授给人民群众,增强全民的卫生意识和健康意识。要认真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加强传染病疫情管理,要保证除四害经费的投入,大力开展除“四害”工作。
  五、加强监督检查,促进创卫工作深入开展。各级政府要制定严格的奖惩措施,落实任务,明确责任,确保创卫工作落到实处。要实行创卫工作责任追究和奖惩激励机制,把创卫工作考评与部门领导和单位年终考核挂钩,对不能按期完成创卫任务的部门领导和单位实行责任追究,对完成任务好的给予奖励。要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建立市容环境综合管理机制和行政管理长效机制,强化依法监管城市的意识,认真研究,解决执法监督中存在的问题,要改进和创新检查方式,避免形式主义,提高行政效率,防止回潮,实现长效管理的目标。市创卫办是西安创建省级和国家卫生城市的具体工作部门,要切实负起组织、协调责任,按照统一部署,做好创卫指标的督查落实工作。
  会议号召,全市人民要关心和支持创卫工作,立即行动起来,积极投身于创卫活动中去,为把我市建设成为环境优美、空气清新、设施齐全、文明卫生的国家卫生城市,为提升城市品位,改善投资环境,促进西安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