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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西安市2003年财政决算情况的报告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4-12-15    来源:西安人大

 

西安市财政局局长梁淑贞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在今年2月召开的西安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我受市政府委托,向大会作了《关于西安市200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在今年8月召开的西安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上,我又向大会作了《关于西安市2004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最近,省财政厅对我市2003年财政决算进行了批复。现在,我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作关于2003年财政决算的报告,请予审议。
  经2003年2月西安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和2003年10月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批准,2003年,全市地方财政收入预算为6501亿元,其中,市本级地方财政收入预算为3268亿元。经省财政厅核准,2003年我市财政决算总收入为728670万元,完成预算的1121%,比上年可比增长237%。全市财政决算总支出为772529万元,完成预算的915%,比上年增长124%。核准后的各收支项目的具体数额,与我向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汇报的数额完全一致。批复后的全市财政决算结果是:全市地方财政收入为728670万元,加税收返还148022万元、上级专款47177万元、结算补助57751万元、上年滚存结余49790万元、调入资金5093万元,总收入为1036503万元。全市财政支出为772529万元,加上解支出等168338万元,总支出为940867万元。收支相抵后滚存结余95636万元,减去应结转到下年继续使用的基金结转68578万元、一般预算结转38022万元,全市净结余为赤字10964万元,其中,上年累计赤字14510万元,当年结余3546万元。
  市本级预算执行及决算结果分别是:
  经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批准,市本级收入预算为326800万元。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批准的市本级支出预算为388400万元,在预算执行中,上级下达专款26760万元,2002年结转到2003年继续使用的资金23685万元,执行中列收列支及专款专用收入等60965万元,经上述调整后,市本级支出预算为499810万元。
2003年市本级地方财政收入完成383431万元,完成预算的1173%,比上年可比增长299%;财政支出完成431266万元,完成预算的863%,增长98%。
  按照省财政厅批复的决算,2003年,市本级地方财政收入383431万元,加税收返还95981万元、上级专款26760万元、结算补助-44341万元、上年滚存结余42068万元,总收入为503899万元。市本级财政支出431266万元,加上解支出等-12774万元,总支出为418492万元。收支相抵后滚存结余为85407万元。减去应结转下年度继续使用的基金结转61801万元、一般预算结转36046万元,市本级净结余为赤字12440万元。其中:上年累计赤字12859万元,当年结余419万元。
  200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是好的。财政收入保持了较高的增长幅度,财政支出在实现“两个保证”、“两个确保”和“一个低保”的同时,保证了各项重点支出和防治“非典”、救灾重建等应急支出的需要,促进了全市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
2003年,我市各级财税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建强创佳”的总体要求,狠抓落实,财政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一、财政收入进一步加速
  2003年是不寻常的一年,突如其来的“非典”疫情和多年不遇的洪涝灾害,使我市国民经济的发展和财政收入任务的完成受到了严峻的挑战。面对挑战,市委、市政府一手抓防治“非典”和抗洪救灾不放松,一手抓经济建设不动摇,及时采取了农业增收、工业增速、投资增量、开发区增贡献和三产补欠等措施,坚定不移的实施了项目带动战略和工业振兴计划,带领全市人民团结奋斗,顽强拼搏,取得了经济发展和防非抗灾双胜利,全市经济继续保持了较强的增长势头,为财政增收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各级财税部门在全力支持抗击“非典”和抗洪救灾的同时,结合地方税收属地征管改革和有奖发票改革,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税源普查,清理漏征漏管,加大稽查力度,清缴历史陈欠,充分挖掘潜力。在此基础上,及时分解落实超收任务,切实加强收入征管,确保了各项收入及时、足额入库。2003年,全市财政收入不但没有减收,而且历史性的突破了70亿元大关,实现当年增收128亿元,可比增长237%,超额完成了市人大确定的6501亿元的收入预算。
  二、财政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进一步加强
  一是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全力支持项目带动战略的实施。全年下达和拨付国债建设及重点基建项目资金409亿元,支持了城市基础设施、生态环境改造、农林水利设施建设等项目。落实城市大绿工程建设启动资金2000万元。完成财政城建支出146亿元,并积极会同有关部门,为我市争取国内银行110亿元的城市基础设施贷款授信额度,已有308亿元的贷款投放到重点城建项目。二是全力支持抗击“非典”和抗洪救灾。及时出台了支持商贸、餐饮、旅游服务、运输等行业复苏和发展的14条政策措施,调高了个人纳税人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促进了经济的恢复和稳定增长。积极调整支出结构,多方筹措“非典”防治资金,全市财政防治“非典”支出累计达222259万元。根据汛情及时下达了防汛抢险救灾资金3745万元,用于抗洪抢险、灾民生活救济和房屋重建补助、农村校舍修建等,解决了群众的生产生活困难。汛情发生后,又安排了河堤及水毁修复工程专项资金3500万元。三是以提高农民收入、推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为重点,多渠道增加农业投入,全市财政支农资金总量达到413亿元,增长196%。四是认真做好“两个确保”、“两个保证”和“一个低保”工作,完善工资统发和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县级统管办法,实现了当年工资不拖欠的目标。拨付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和再就业专项经费195亿元,筹集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担保资金5000万元,支持了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的开展。城镇居民基本生活保障金全部实行了社会化发放,全年发放低保金115亿元。拨付离休人员医疗费补助940万元,帮助解决了企业离休人员医疗费拖欠问题。建立了城镇低保对象子女上学救助制度,全年发放资助金2061万元。安排拨付1276万元用于企业特困职工、重点优抚对象、农村五保户、生活困难灾民救助和在册低保对象“双节”生活补助。完善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办法等,维护了社会稳定。
  三、财税改革步伐进一步加快
  按照“精简高效、统一规范、积极稳妥、分步实施”的原则,2003年7月1日起全面实施了地方税收属地征管改革,初步建立起了“属地征管、集中征收、一级稽查、责任明确”的税收征管新模式和稳定的税收增长机制。在饮食、娱乐等7个行业实行了有奖发票改革,使这方面的税收有了较大幅度的增加。对现行市与城六区财政体制进行了调整,进一步完善了分税制财政体制,调动了各级发展经济、增加财政收入的积极性。在全省率先全面推行了取消农业特产税改征农业税试点,全市有8万户约40万农民在上年减负的基础上,进一步减负869万元,亩均减负率达58%。这项改革使农民增加了收入,同时促进了种植业结构的调整,调动了广大农民多种经营的积极性。全市120个村实行了村帐乡镇代管,138个乡镇、街办实行了会计集中核算。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完成了13户重点国企的改制,完成了西安民生、西京饭店等企业的国有产权转让。出台了《西安市产(股)权交易管理办法》,规范了国企产权交易行为,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提供了制度保障。
  四、财政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大
  建立和完善了财政投资重点建设项目分析制度。将经贸、外贸、人事等部门的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及育林基金、水资源补偿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政府性基金纳入预算管理,将市级70户行政事业单位房屋租赁收入纳入财政收支统管。财政投资评审力度进一步加大,全年完成评审项目69个,评审投资总额722亿元,审减率962%。政府统一采购的规模和范围逐步扩大,采购金额达173亿元,资金节约率为902%。组织开展市级预算单位清产核资工作,核实审批资产总额6756亿元。按照“收支并举,内外并重”的原则,在加强日常监督的基础上,重点对国债项目、科技三项费用、社保资金、其他财政专项资金、会计信息质量及部分区县财政收入质量进行了专项检查,共检查了1918个单位,涉及资金38亿元,对检查发现的单位多头开户、资金管理不规范、挤占挪用专项资金、会计信息不实及私设“小金库”等问题作了纠正处理,收缴国库资金1828万元,纳入财政管理资金1025万元,对16个违纪单位和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罚,进一步规范了预算单位和项目建设部门内部管理制度,保证了财政资金的合理有效使用,维护了财经纪律的严肃性。
  各位委员,2003年,我市各级财税部门在市委的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和支持下,围绕“建强创佳”的工作目标,狠抓落实,进一步深化财税改革,坚持依法治税,做到应收尽收;努力转变财政职能,优化支出结构,严格控制支出;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切实加强财政监督。在我市国民经济稳步发展的基础上,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财政支出基本保证了我市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的需要。回顾总结去年的工作,我市财政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一是虽然近几年我市财政收入增长较快,增收幅度较大,但与同等规模城市相比,收入规模和水平仍然较低,“大城市、小财政”的状况尚未得到根本改变,全市13个区县中,7个区县的财政还比较困难,收支矛盾十分突出;二是政府债务逐步进入还款高峰期,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的措施需要进一步加强;三是财政供养人员多,供应范围宽,资金分散,支出结构不尽合理;四是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还不够高,支出责任还不尽明确,财政财务监管和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对这些困难和问题,我们要立足长远,着眼当前,坚持用改革和发展的办法努力加以解决。今后,我们将在市委的领导下,在市人大的支持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市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树立科学发展观,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加大财税改革力度,完善税收属地征管,建立财政收入稳定增长机制;进一步完善公共财政体制,调整支出结构,不断加大公共领域支出;努力增加“三农”投入,大力支持就业和社会保障,维护社会稳定;切实做到依法理财,依法行政,强化财政财务监管,提升财政管理水平。为我市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