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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西安市实施大绿工程和退耕还林工程情况的汇报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4-10-21    来源:西安人大

 

 

 

 

                 西安市林业局局长  王百旺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政府委托,就我市实施大绿工程和退耕还林工程的情况作如下汇报,请予审议。

一、关于实施大绿工程情况

(一) 总体规划、市级补助资金和建设的基本政策。西安大绿工程原规划建设总面积101.19万亩,其中: “六片”即在杜陵塬、沣镐遗址、潏河段、汉城遗址、渭灞三角洲、狄寨塬红旗坡建设小片森林共11.79万亩,“八河”即在渭河、泾河、灞河、浐河、沣河、涝河、黑河、石川河两岸建设生态防护林带共16.28万亩,“十条路”即在西临、西阎、西铜、西蓝、西户、西宝、机场高速、西宝南线、西沣公路、环山旅游路两侧建设风景防护林带共1.98万亩;速生丰产林和经济林建设44.34万亩;秦岭北坡绿色生态屏障建设26.8万亩。大绿工程建设的重点是“六片、八河、十条路”。

市级补助资金总投资19698.9万元,由市财政局列入预算,逐年安排;灌溉管护等配套设施费用由市计委按项目逐年安排。其中,市财政补助标准为六片生态林每亩补助620元,经济林每亩补助340元;八河和十条路每亩补助490元。速生丰产林和经济林每亩奖励承建者20元。

为保证工程建设顺利完成,市人民政府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一是税费减免政策。免征育林基金,免征林业保护建设费。二是“绿线”控制政策。片、河、路林带一经规划确定,由所在区县政府造册登记,作为绿化生态用地,不得随意改变用途。三是采伐政策。对生态林实行成熟更新,必须做到伐一栽一;对速生丰产林,按照培育目标选择采伐方式,以工艺成熟或经济成熟确定主伐年,但必须办理采伐手续。四是鼓励开发政策。经市政府验收合格的片林,允许林地所有者将林地面积的30%用以经营性开发,具体由所在区县政府按有关政策组织落实。林地承包期限不少于50年,允许林权继承、转让、抵押。

(二)工程方案调整情况。今年3月20日,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坚决制止占用基本农田进行植树等行为的紧急通知》(国发明电〔2004〕1号),省、市领导作了重要批示,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紧急通知精神,依照区县人民政府申报的大绿工程建设调整方案,并按照大绿工程建设要坚定不移的推进,但要坚决停止在基本农田保护区植树,调整要符合我市实际,符合大绿工程设计建设要求的原则,将西安大绿工程建设实施方案进行了调整。速生丰产林建设计划全部取掉,不再纳入大绿工程;秦岭北坡绿色生态屏障建设纳入国家计划项目,逐年实施;“六片、八河、十条路”在不占用基本农田的前提下,向宜林荒山、荒滩、台塬沟壑、农田林网及渠道周围调整,调出占用基本农田面积52.63万亩。调整后大绿工程建设总任务为48.56万亩,其中“六片”8.31万亩、“八河”5.30万亩、“十条路(农田林网)”2.83万亩、台塬沟壑区域5.32万亩、秦岭北坡26.8万亩。

建设任务调整后,市级补助资金调整为15339.3万元,其中:六片、八河、十条路(含农田林网)种苗费、栽植费、管护费和市、区县工作经费补助标准仍执行市政发〔2003〕125号文件确定的方案,补助11959.3万元,灌溉管护等配套设施费用3380万元。

工程建设调整方案经市政府第50次常务会议审定通过,并以市政发〔2004〕75号文件批转了《西安市大绿工程建设方案调整意见》,明确继续执行该工程市上原来确定的财政支持、税费减免、采伐、“绿线”和科技支撑等政策。同时,要认真执行国家土地政策,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取得土地使用权,在大绿建设面积内继续实施30%的开发支持政策,由所在区县政府统一掌握。

(三)目前工程实施情况。按照市、区县人民政府签定的《西安市大绿工程建设目标责任书》的要求,我市于去年11月8日正式启动实施大绿工程,截至今年3月底已完成工程建设任务20.57万亩,其中六片、八河、十条路11.27万亩,秦岭北坡9.3万亩。具体按片、河、路等分类为“六片”7.58万亩,“八河”2.57万亩,“十条路”1.12万亩。按区县分类周至县完成2.08万亩,户县完成1.82万亩,长安区完成5.54万亩,蓝田县完成3.25万亩,临潼区完成0.98万亩,高陵县完成0.43万亩,阎良区完成0.82万亩,灞桥区完成2.94万亩,雁塔区完成0.72万亩,未央区完成1.99万亩。现在工程下剩建设任务为27.99万亩,其中:今年下半年完成“六片、八河、十条路”和台塬沟壑区的4.53万亩,其余的5.96万亩任务在2006年底前完成,秦岭北坡17.5万亩按照国家工程计划逐年完成。

(四)工程建设的主要措施。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了搞好大绿工程,市政府成立了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由孙清云市长担任组长,区县和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在市林业局下设办公室,同时明确了各部门和区县的工作职责。省市领导非常关心支持大绿工程建设,李建国、袁纯清、王寿森、孙清云、陈宝根、朱智生等主要领导深入工程第一线检查指导,听取工程建设情况汇报,做出了重要批示,并就土地补偿、树种选配、产业开发、工程成效及农民利益等工程建设提出具体要求;市人大孙桂然、鲁云侠等领导视察大绿工程后,对工程建设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就保护大绿工程建设成果提出了指导性建议。市林业局局长分区包片,抽调专人成立了宣传组、资金协调组、督促检查组,明确了各自职责,落实了责任。二是规范管理,确保质量。市上制定了《西安市大绿工程建设管理(暂行)办法》、《西安市大绿工程林木管护办法》、《关于加强大绿工程建设质量监理的紧急通知》、《大绿工程苗木栽植技术规范》等规范性文件。要求工程建设用苗必须符合国标Ⅱ级以上标准,并由区县政府具体组织,采取招标方式集中采购。在栽植施工前签订目标责任书和管护合同,实行监理公司监理制,全面负责工程建设质量。从而确保了工程建设规范有序,取得明显效果。三是制定政策,确保农民利益。在实施大绿工程中,市区县从切实解决农民切身利益和生态条件改善着手,制定了有利于农民群众的优惠政策,使大绿工程实现改善城市形象,达到富民一方,促进西安经济社会可持续协调发展。四是政府引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我们制定了谁造林、谁所有、谁投入、谁受益的政策,积极推行承包、租赁和拍卖,放活林地使用权,保护林木所有权和收益权,林地承包期限不少于50年,允许林权继承、转让、抵押,鼓励社会各种经济成份的法人组织及自然人参与工程建设,支持非公有林业发展。据统计,全市共有雅森、中瑞林业、西港房产、龙安等20余家企业参与工程建设。今年团市委、西安警备区等也组织驻地部队、企业、学校参与大绿工程建设,部队和企业的参与减轻了市区县政府投入工程建设的压力。五是广泛宣传,提高思想认识。市大绿办、市委宣传部积极组织协调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陕西日报》等中央、省市新闻媒体对大绿工程建设进行了集中报导,宣传介绍我市大绿工程建设的重要意义。市大绿办还利用《大绿工程动态》广泛宣传大绿工程建设动态情况和有关政策,使人民群众及工程建设单位进一步明确了目标任务,充分认识建设西安大绿工程的艰巨性和重要性,增强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关于实施退耕还林工程情况

(一)规划情况。我市退耕还林工程的总体规划为37万亩,其中25度以上坡耕地18万亩,16-25度坡耕地19万亩,计划用10年时间,通过实施退耕还林工程,使项目实施区的水土流失得到基本整治,森林植被得以有效恢复,山区群众生活水平和居住环境不断提高。

(二)实施情况。自1999年起在我市周至、户县、长安、蓝田、临潼、灞桥等6区县实施。5年来,国家共下达我市退耕还林计划任务22.05万亩,目前,任务已全部完成,其中退耕地造林13.19万亩,荒山荒地造林8.86万亩。分年度完成情况为:1999年3.45万亩,2000年4.5万亩,2001年5.2万亩,2002年5.5万亩,2003年2.9万亩。分区县完成情况:周至县3.19万亩、户县1.99万亩、长安区3.29万亩、蓝田县11.39万亩、临潼区1.79万亩、灞桥区0.1万亩。

1999年到2003年我市实施退耕还林工程的有60个乡镇、476个村、34051户。按照国家每亩地一次性补助种苗费50元,退耕地每年每亩补助管护费20元、粮食100公斤(夏、秋粮各50公斤)的补助标准(经济林连补5年,生态林连补8年),全市已到位资金6376.1万元。其中粮食补助6592万斤(折合人民币4194.4万元)、管护费659.2万元、种苗费1102.5万元。

(三)主要做法和措施。为了搞好国家退耕还林工程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切实加强领导。市政府成立了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由朱智生副市长担任组长,相关部门、区县主要领导为成员,市、区县人民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实行区县政府负责制,区县政府一把手为工程建设第一责任人,对项目建设负总责,主管区县长为直接责任人,具体组织落实,林业(农林)局局长为技术负责人,具体组织实施。二是积极落实《退耕还林条例》和国家政策。认真推行“五到位”(目标、任务、资金、粮食、责任)和“五制”(地方政府负责制,作业设计审批制,种苗采购招投标制,工程质量监理制,竣工检查验收制),健全和完善造林质量管理体系。切实抓好政策兑现,在具体操作政策兑现时,组织专业人员对乡镇及村组申请验收的面积逐块进行核查验收,林业部门对兑现情况进行审核后由粮食、财政部门根据检查验收表及林业部门提供的《退耕还林钱粮兑现证》发放钱粮补助费,政策兑现工作始终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使“退耕还林、封山绿化、以粮代赈、个体承包”的十六字方针落在实处。三是加强宣传工作。实施退耕还林工程,是国家针对西部生态环境状况,站在民族长远发展的战略高度,着眼于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全局做出的重大决策,是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的根本和切入点,是增加农民收入,调整农村产业结构,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和农民脱贫致富的有效途径。为此,我们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开展宣传动员活动,有针对性地宣传国务院颁布的《退耕还林条例》、《陕西省退耕还林工作手册》等政策性文件,做到退耕还林与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发展农村经济,防治水土流失、保护和建设基本农田、提高粮食单产,加强农村能源建设,实施生态移民相结合,促进了退耕还林工程健康发展。

三、工程建设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市的退耕还林工程和大绿工程建设,在各级政府领导的重视支持下,经过全市人民和林业职工的共同努力,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在近几年的实施过程中也反映出一些问题,影响了工程建设和生态环境的改善。

(一)大绿工程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建立问题。大绿工程建设的成效取决于工程建成后的维护管理工作,要从建立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上解决管护的根本问题。六片建设的生态林,按照《西安市大绿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由企业、社会力量参与工程建设,实行“谁造、谁有、谁管、谁受益”的原则,落实由建设单位进行管护;而经济林由受益农户(企业)直接管理。现在的问题是在河、路两边营造的生态林,点线面拉的长而分散,没有解决管理的长效机制,从而使管理维持在一般性的看管上,按照大绿工程调整意见,市大绿办正在制定大绿工程今后管护责任和森林病虫害防治及森林防火实施方案,拟将经费纳入市、区县财政预算,确保大绿工程建设成效。

(二)退耕还林工程国家计划落实问题。国家对退耕还林工程实行计划和结构性调整政策,影响了我市37万亩退耕还林任务的完成。国家计划在逐年调减,我市在全省乃至全国退耕地区中不是工程战略重点实施区,无优势可言。去年各工程区县按照市政府退耕还林工作会议时的要求,共超额6.9万亩,在我们的反复努力工作下,今年国家下达我市退耕还林计划4.3万亩(含0.3万亩荒山造林任务),还有2.9万亩已完成退耕造林的地块没有能进入国家今年的计划,这样一来,给农民的粮食和资金补助就无法落实,我们正在积极与省上和国家有关部门协商,争取将超计划的2.9万亩纳入明年计划,力争全市退耕还林规划任务能全面完成。

(三)退耕还林工作经费问题。该工程工作难度大,涉及面广,且工程管理工作量大,国家、省对退耕地的检查验收每块地8年平均24次,国务院《退耕还林条例》第四十五条明确规定,“退耕还林地方所需检查验收、兑付等费用,由地方财政承担。”2002年市财政给了一部分退耕还林工作经费,解决了当年工作中的部分实际问题,区县一直没有按要求将退耕还林工作经费列入地方财政。因此,市上正在考虑将退耕还林管理经费纳入市、县两级财政预算,确保退耕还林工程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