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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纪要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4-06-25    来源:西安人大

 

    西安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03年12月23日至25日在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厅举行,会期三天。
    常委会主任栗战书,副主任施启文、张凡、孙桂然、石柱亚、李尊贤、姚联盟、鲁云侠,秘书长丁芙英,委员马峰光、王科、白世峰、邢华、孙俊明、李炎、李国纯、刘静中、杨秉忠、来西京、宋纪蓉、张焱、张广元、陈明元、苗宗魁、聂峰、高长安、席酉民、黄河、董志忠、董家蕙、惠同仁、雷保印出席了会议。常委会委员巨杭生、王元、王晓萍、陈健、尚素霞、贾平凹因事请假。
    副市长朱智生、杨广信;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志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任高潮;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市计委、市建委、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市公安局、市法制局、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市规划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局、市工商局、市地方税务局、市科技局、市总工会负责同志;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厅、代联委、研究室副主任;纪检组长;各区县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及有关方面市人大代表列席了会议。候志杰等5名市民旁听了本次会议。
    会议由施启文副主任主持,进行了以下议程: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我市农村税费改革情况的汇报、关于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关于市人大常委会检查《土地管理法》执行情况后的整改情况汇报、关于市人大代表评议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依法行政工作整改情况的汇报、关于贯彻执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快我市基础教育校点布局调整工作的决议》的情况汇报及市科技局局长徐可为和市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马希泉的述职报告;听取审议了关于《西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西安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市人大法制委关于《西安市城镇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关于《西安市城镇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修改情况的汇报、市人大财经委关于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制定《西安市公共交通管理条例》的议案(第65号)审议结果的报告、市人大城建环资委关于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收回闲置两年以上开发用地的议案(第66号)审议结果的报告;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市人大代联委关于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了西安市城镇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草案表决稿)和关于召开西安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会议结束时施启文副主任讲了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