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12月25日西安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西安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决定:西安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04年2月11日在西安召开,会期五天。建议会议议程为: 一、听取和审议西安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西安市200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4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审查批准西安市200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汁划; 三、听取和审议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西安市200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审查批准西安市2004年市本级财政预算; 四、听取和审议西安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西安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