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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西安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4-06-21    来源:西安人大

 

    (2003年12月25日西安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西安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决定:西安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04年2月11日在西安召开,会期五天。建议会议议程为:

    一、听取和审议西安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西安市200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4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审查批准西安市200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汁划;

    三、听取和审议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西安市200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审查批准西安市2004年市本级财政预算;

    四、听取和审议西安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西安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