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
《西安市暂住人口管理条例》实施以来,对加强我市暂住人口管理,维护我市社会治安,保障暂住人口合法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国务院《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的颁布施行,《西安市暂住人口管理条例》有关内容与之相抵触。为此,市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经过认真调研论证,草拟了《〈西安市暂住人口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草案已经市人民政府2003年8月1日第3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提请审议。
市长:孙清云
2003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