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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在全市开展“严打”整治斗争情况的汇报
发布者:西安人大    发布时间:2015-07-19    来源:西安人大

 

    在市委领导、人大监督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2001年以来,全市两级法院认真贯彻全国及省、市政法工作会议和社会治安工作会议精神,根据中央政法委和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及省、市政法委的具体安排,认真开展了声势浩大的“严打”整治斗争,为确保我市改革开放和创建西部最佳投资环境,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决策顺利实施,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做出了积极的贡献。现将两年多来全市两级法院开展“严打”整治斗争的情况汇报如下,请审议。 一、全市法院“严打”整治斗争取得的基本成效
    两年多来,全市两级法院始终坚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和指导“严打”整治工作,紧紧围绕中央领导同志关于“争取两年内使社会治安工作取得新的明显进步”的要求和中央政法委提出的“刑事案件上升幅度明显下降,社会治安防范体系更加完善,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进一步增强,政法队伍的整体素质明显提高,司法保障工作有较大改善”的目标,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工作,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市实际,以维护社会稳定为根本出发点,坚持从重从快,重点打击有组织犯罪和带黑社会性质的团伙犯罪、车匪路霸和流氓恶势力犯罪,爆炸、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盗窃、抢夺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的多发性犯罪等三类犯罪;坚持“稳、准、狠”的方针,依法严厉打击严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组织、引诱、留容、介绍卖淫,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等各类刑事犯罪活动,充分发挥了审判职能。“严打”的力度不断加大,步伐不断加快,效率不断提高,声威不断扩大,取得了明显效果。
    2001年以来,全市两级法院共审结各类一审刑事案件7597件涉及11474人,其中,2001年3063件4584人;2002年3230件4922人;2003年上半年1204件1968人。已生效判决中处刑8243人,其中2001年3338人;2002年3377人;2003年上半年1528人。被处刑人员中,无期徒刑以上487人,占被处刑人员的5.9%,其中,2001年211人,2002年179人,2003年上半年97人;十至十五年有期徒刑840人,占被处刑人员的10.2%。市中级人民法院共审结各类刑事一审案件773件1552人,其中,2001年326件627人;2002年308件673人;2003年上半年139件252人。受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1264件,诉讼标的2278.24万元。
    经过持续不懈的打击,有力地震慑了犯罪,使有黑社会性质组织、流氓恶势力组织、团伙为害一方的局面得到扭转;各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严重暴力犯罪和多发性犯罪上升趋势得到有效遏制;各种经济犯罪活动受到沉重打击,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社会治安形势得到好转。在“严打”斗争中,也锻炼了队伍,落实了综合治理措施,物质装备保障工作也有了一定改善。总之,基本上达到了中央提出的“严打”整治目标。
    二、开展“严打”整治斗争的基本做法 
    (一)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依法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
    1、严厉打击带有黑社会性质的有组织犯罪,确保社会治安稳定。2001年6月,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有“陕西打黑第一案”之称的以郑卫国为首的32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受理案件后,我们即抽调精兵强将组成合议庭,加班加点,努力加快办理节奏。仅用一个月就审结此案,一审判决郑卫国等5名主犯死刑,22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5名国家工作人员因犯包庇罪也分别被判刑。此案经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和复核,4名罪犯被处死刑,已于当年执行,  1人被改判死缓。
    2、始终将爆炸、杀人、伤害、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作为“严打”的重点,切实维护公民人身权利和社会公共安全。共审结上述案件2278件3041人,处无期徒刑以上257人,严厉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2002年4月,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莲湖区马军寨村原党支部书记谢国维雇凶伤害致死村长彭自然一案,此案在当地群众中反响强烈,上百名村民多次聚集到法院门口,请求严惩凶手。我们严格掌握法律界限,准确定罪,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2名罪犯死刑,其他2名罪犯无期徒刑。宣判时,旁听的数百名群众对判决结果报以热烈掌声。2002年11月,发生在未央区春天大舞厅,造成20余人受伤和重大财产损失的“9·17”爆炸案起诉至市中级人民法院后,我们与公安、检察等部门密切配合,经过紧张有序的开庭审理,当庭判决2名被告人死刑。
    3、对抢劫、抢夺、盗窃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犯罪从重打击,决不手软,切实维护正常的工作、生产、生活秩序。两年多来,共审理此类案件2473件4377人,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549人。其中,无期徒刑以上953人。2001年11月,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备受各界关注的以许西鹏为首的15人恶性系列抢劫团伙案,一审判处许西鹏等8名被告人死刑,1名被告人死缓,1名被告人无期徒刑,其余5被告人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被判处“三大刑”的被告人占本案被告人总数的66.67%,充分体现了从重从快的精神。
    4、严惩各类经济犯罪活动,始终保持了严惩经济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共审结该类一审案件816件1083人,挽回经济损失4604.5987万元。在依法对犯罪分子适用主刑的同时,附加适用判处罚金,没收财产等财产刑5331件,1200余万元,使犯罪分子在受到严厉刑事惩罚的同时,在经济上也得不到便宜。
首先,依法严惩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活动,依法打击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化肥、种子、坑农、害农案件,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依法打击制造、贩卖假币、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和金融诈骗犯罪,防范金融风险,保护金融秩序;依法打击虚开增值税发票犯罪,维护税收秩序;依法打击各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保护科技进步和发展;依法打击合同诈骗、非法经营等扰乱市场秩序犯罪,维护商品流通秩序。两年来,全市法院共审结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犯罪案件183件318人,挽回经济损失1550.2922万元。如:樊坤、王燕强、屈喜荣等15人,相互勾结,串通银行工作人员,采取伪造存款单等手段,骗取公共财产,受害单位、个人达30个,涉案金额达1亿余元的特大金融诈骗案,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依法判处樊坤死刑,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王燕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屈喜荣无期徒刑,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12名被告人被判处五年至十五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5至30万元。从而有力地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    
   其次,依法打击群众反映强烈的严重职务犯罪。重点打击了发生在国家机关、经济管理部门、国有企业、金融领域以及西部大开发过程中的诈骗、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侵犯财产犯罪和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两年多来,共审结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案件633件765人,挽回经济损失3054.3065万元。被处刑人员中,国家工作人员248人,其中司局级8人,县、处级24人,有力地推动了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如:杨永明在任市体改委主任、市证券委员会副主任、市证券监督委员会主席期间受贿768973.22元一案。市中院依据杨永明的犯罪事实及其认罪态度、退赃情节,依法以受贿罪判处杨永明有期徒刑十二年,对其退交的受贿赃款、非法收益款共计人民币1065810.26元及住房一套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5、重拳出击,严厉打击毒品犯罪。针对近年来我市毒品犯罪突出的特点,依法加大打击力度。2001年以来全市两级法院审结一审涉毒案250件436;共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91人,其中无期徒刑以上38人,有力地打击了毒品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6、依法认真稳妥审理编造恐怖信息敲诈勒索、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等类敏感案件。2001年以来,共审结上述案件6件24人。2003年3月,市中院指导户县法院审结了在中央挂号的杨恒青等10名“法轮功”顽固分子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案,依法判处该杨等10名罪犯三年至十年有期徒刑。有力地打击了邪教势力犯罪活动,维护了社会稳定。
    7、始终保持高度的政治敏锐性,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维护国家安全和国防利益。2001年以来共审结特务间谍案3件4人。2002年9月,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冯朝喜、何林琼间谍案,这是近年来全国罕见的一起危害国家安全案件。被告人冯朝喜1996年偷渡到金门岛并加入台湾军情组织后,潜回大陆搜集了大量政治、经济、军事情报提供给台湾军情组织,严重威胁了国家安全,江泽民同志曾对此案作过重要批示。受理案件后,我们集中力量,快审快结,一审判处主犯冯朝喜无期徒刑,有力地维护了国家利益。
    (二)认真执行刑事政策,宽严相济、不枉不纵
    严格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坚决依法办事,该重判的坚决在法定幅度内顶格重判,该判处死刑的坚决判处死刑,对有法定或酌定从轻、减轻情节的被告人依法从轻、减轻处刑,该处缓刑的大胆适用缓刑,不构成犯罪的坚决宣告无罪。对在服刑期间认罪伏法,积极改造,具有立功行为或改造成绩显著的服刑人员根据监管机关的报告,及时给予减刑或假释,充分体现了孤立、严打首恶,分化犯罪团伙,挽救偶而失足者和给出路、改造人的刑事工作政策。还坚持有错必纠的方针,通过再审程序认真纠正裁判不当案件,落实各种司法援助措施,做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2001年以来,依法宣告无罪76人,确保了无罪群众不受法律追究;再审改判17案,维护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依法判处缓刑1446人,减刑2710人,假释817人,对因各种原因请不起律师或共同犯罪案件中未聘请律师的被告人指定承担司法援助义务的律师出庭辩护453人次。体现了刑事政策。为保护被告人的诉讼权利,确保司法公正,促进罪犯改造起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全市两级法院还十分重视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重视少年法庭建设,积极探索适合审理青少年犯罪案件的新做法。如:在庭审中增设法庭教育程序,由公诉人、辩护人、被害人、监护人和法官从不同角度对被告人进行教育,体现了法制教育的针对性,增强了法庭审判的效果。在量刑时,能够适用缓刑或免于刑事处分的尽量判处缓刑或免于刑事处分,尽量不影响其学业,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坚持打防结合,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一是配合公安机关先后开展的打击“双抢”、涉枪、涉爆、窃电、烟草走私等专项活动,适时召开公判大会,组织处决死刑犯等,努力造声势,扩大审判效果,威慑犯罪。共召开宣判大会53场次,宣判案件267案542人,处决了一批罪大恶极的死刑罪犯,旁听群众达2952万人,制造了声势,震慑了犯罪。配合社区治安整治工作,积极开展“送法进社区”、“送法进课堂”等活动,到大专院校组织开庭审判,进行法制教育。回访减刑、假释、被判处管制、缓刑人员及青少年犯罪人员;促进了其悔过自新,有效化解了社会消极因素,为营造良好的社会风气和司法环境发挥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二是及时摸排潜存不稳定因素案件,防止突发事件,全力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市委维稳办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主管刑事审判工作的副院长为副组长的维护稳定领导小组。要求全市两级法院定期排查不稳定隐患,制定防范措施,对可能发生的群体性事件、极端事件隐患,重大事件苗头及时报告,与有关部门共同协调做工作,及时采取防范措施,有效防止当事人游行示威、集访闹事、自杀、行凶等事故苗头80余起。
    三是在依法公正审理刑事案件的同时,注重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审理刑事自诉案件时,注重做化解矛盾工作,对犯罪情节不重,受害方表示谅解,可以适用缓刑的适用缓行,可免于刑事处分的免于刑事处分,防止邻里、家族、姻亲之间陷入一日诉讼、世代为仇、冤冤相报、永无休止的恶性环循之中,有效地化解社会矛盾。
    三、开展“严打”整治斗争的保障措施
    为保障“严打”整治斗争的顺利进行,我们采取多种办法,促进和保证了“严打”整治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两年多来,市中级人民法院未发生一起错案,更未出现错杀事件,各基层法院的一审案件被二审发回重审或改判率逐年下降。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与同级司法机关的协同
    市中级人民法院首先专门成立了以副院长白戎为组长的“严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加强了组织领导;反复进行了动员教育,引导审判人员认真学习中央、省、市委关于开展“严打”斗争整治社会治安的指示精神,认清了形势,明确了意义,统一了思想,振奋了精神,鼓舞了斗志。始终站在“严打”第一线的刑事审判人员,发扬连续作战的精神,坚持急案急办、特案特办、快审快结等行之有效的做法,确保了“严打”斗争顺利高效地开展;重视和加强了与公安、检察机关密切配合,在重大案件的开庭审判、死刑犯的执行、疑难复杂案件的沟通和协商、敏感问题的处理,不安定分子的布控和疏导以及业务交流等方面的工作,互相支持,互相补台,保证了“严打”整治任务的顺利完成。
    (二)严把“四关”,确保案件质量
    “严打”斗争,重在案件质量。如果案件质量不高,受损害的绝不仅仅是法官、法院的形象,会严重影响和损害党的形象和法治尊严。为了确保司法公正,在审判实践中,全市两级法院一是切实做到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在从重从快审理严重刑事犯罪案件的同时,充分注意保障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在庭审中,坚持集体把关,充分发挥合议庭的职能作用,对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根据需要提交审判长联席会议或审判委员会进行讨论,集思广益,层层把关。二是在市委的领导和市人大的监督下,稳妥处理重大、疑难案件。在市委政法委的组织协调下,与市公安局、市人民检察院建立了联席会制度,及时互通情况,研讨疑难案件,统一认识,保证了“严打”整治斗争的顺利进行。三是市中级人民法院还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加强对基层法院的业务指导。采用召开刑事审判工作专题会议,深入各区、县法院,同刑事审判人员座谈交流的方法,统一对有些法律规定不甚明确具体问题的认识,统一执法尺度,维护法制统一;坚持改判案件同原办案审判人员交换意见制度,指导基层审判人员提高业务素质,提高案件质量;院领导带队到各基层法院,了解“严打”整治工作的情况及存在的问题与困难,指导正确处理近年新出现的“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爆炸、散布恐怖信息、单位走私、危害税收、侵犯知识产权、金融诈骗等新类型犯罪案件的审判,确保了案件质量。
    (三)进行审判方式改革,提高审判效率
    迟到的正义并非完全意义上的正义。任何案件都有一个审理期限,如果大量案件不能按期审结,国家和当事人的正当利益就不能得到保护,人民法院“公正与效率”的司法价值就无从体现。
    今年以来,全市两级法院努力加快办案进度。首先,坚持“两个基本”原则,只要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确凿,就及时判决。对于重大案件提前了解情况,尽量做到快审快判。其次,针对刑事案件不断攀升、审判力量不足的实际,为了提高审判工作效率,从2002年起,全市两级法院在刑事审判工作中推行了尽量扩大适用简易程序范围、普通程序简便审理的审判方式改革。经同检察机关协商达成共识:对于被告人承认的事实证据,在庭审中不再组织质证、辩论,只对控辩双方有争议的事实和证据进行质证、辩论,简化了庭审程序,提高了庭审效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刑事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规定下发后,市中级人民法院及时组织两级法院认真贯彻执行,大大提高了审判效率,庭审时间平均节约了约二分之一。为了提高审判效率和质量,从今年开始,市中级人民法院还试行了设立了审理减刑假释、贪污贿赂、走私诈骗案件等专业合议庭,相对集中受理不同类型案件,保证了执法尺度的平衡,提高了审判质量,维护了法律尊严。同时,为了增强审判工作的透明度,提高社会公信力,我们坚持二审案件公开开庭审理,减刑、假释案件实行听证制度,并深入监管场所开庭听证,促进了服刑人员的改造,受到了狱政管理机关的欢迎。此外,根据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安排,全市两级法院还开展了“清理积案”活动。目前,全市法院刑事案件在法定期限内结案率已达99.98%,已基本杜绝了超审限现象,基本实现了刑事无积案。
    (四)加强刑事审判队伍与物质装备建设
    高素质的刑事审判队伍是搞好“严打”斗争的必备条件。两年多来,全市两级法院努力建设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纪律严明、廉洁奉公的刑事审判队伍。一方面狠抓队伍的政治思想建设,要求干警从讲政治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认识“严打”整治斗争的重要意义;通过建立法官业绩档案、廉政档案等措施提高了法官廉洁自律、公正司法意识。另一方面,采取积极鼓励、支持干警参加各种形式的业务学习;召开全市两级法院刑事工作会议,围绕审判工作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进行探讨;发挥法院法官培训中心的作用,强化岗位培训;聘请专家学者研讨案件,举办法律讲座;开展庭审观摩、法律文书评比及撰写调研文章等形式,不断提高了审判队伍的业务能力。两级法院还通过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使一批德才兼备、年富力强,有本事、靠得住的法官走上了庭领导、审判长和审判员的岗位,充实了刑事审判力量,为圆满完成“严打”任务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在两年多的“严打”斗争中,涌现出了一批先进典型。市中院刑一、二庭分别被评为省、市“严打”工作先进集体,刑二庭一名审判员还被评为全国“严打”工作先进个人。
    在着力抓好刑事审判队伍建设的同时,全市两级法院对物质和装备建设也给予了足够重视。在车辆配备、通信设备等方面向刑事审判工作作了倾斜,新建、改建了部分审判法庭,添置了电脑等现代化办公设备,保证了审判工作的需要。
    两年多来,全市法院与有关政法机关通力合作,“严打”整治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党和人民群众的期望与要求还有一定差距:有些同志对“严打”整治斗争的长期性认识不足,幻想通过短期的“严打”就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对案件反弹估计不足;只注意“严打”,就案办案,打防结合,以审判促综合治理、促预防犯罪工作不够;有极少数案件确实存在执法不严、裁判不当、审理期限长、延长审限多等问题;极个别审判人员的素质还不能适应形势与任务的需要,工作效率不高,责任心不强,制作的法律文书质量不高,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部分处理不及时、恰当;与公安、检察机关互通情况,密切配合方面还有差距,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效率等。对此,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改进。
    各位委员,当前社会治安的形势仍然不容乐观,刑事案件仍呈上升趋势,杀人、伤害、两抢、爆炸等严重暴力犯罪的数量仍然居高不下,由于境内外敌对势力、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渗透破坏活动加剧,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法轮功”等邪教势力,破坏法律实施犯罪活动有所增多,单位走私、非法经营等犯罪活动有所抬头。尤其是犯罪的组织化、暴力化、智能化,犯罪人员低龄化,经济犯罪分子低年龄、高职务、犯罪数额巨大化现象比较突出。特别是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传统安全威胁和非传统安全威胁因素相互交织,诱发、滋生违法犯罪的成因越来越多,不稳定因素大量存在,犯罪活动的上升趋势仍将在一定期限内存在,社会治安形势依然很严峻,实现社会治安的根本好转还需要我们付出更为艰辛的努力。因此,“严打”的意识不能松,“严打”的劲头不能减,“严打”的声威不能降,“严打”的步伐不能停。今后,我们将在市委领导、人大监督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继续保持对各种犯罪活动进行“严打”的高压态势,同时,从“严打”斗争的需要出发,着力建立健全信息沟通、重大行动协调、疑难复杂案件讨论、重大案件通报等经常性工作机制,努力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与投资环境,为全市的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实现“建强创佳”目标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以上汇报,请批评指正。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