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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工作的汇报
发布者:西安人大    发布时间:2004-06-22    来源:西安人大

 

                                       西安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高 献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西安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作西安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汇报,请予审议。

      一、创模的背景和目标 

      1、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背景: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是城市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综合成果的标志性体现,是城市在新世纪发展的方向和奋斗目标。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可以说是目前显示城市综合发展水平的最高荣誉称号。

      城市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发挥着举足轻足的作用。据统计全国工业总产值的50%,国内生产总值的70%,国家税收的80%,第三产业增加值的85%,高等教育和科研力量的90%以上集中在城市。因此说,保护和改善城市环境对于中国的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从1997年到2003年,党中央国务院连续7年召开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多次强调抓好城市环境保护,要求环境保护工作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党的十六大把实施可持续发展列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四大战略目标之一。

      国家环保总局从1997年起,在全国组织开展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活动。目前,全国已经有厦门、深圳、大连、长春等33个城市先后被命名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除我市外,西部地区正在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有:重庆市的渝北区和北涪区、还有成都、绵阳、北海、克拉玛依、石河子、嘉峪关、宝鸡、咸阳等城市。

      进入二十一世纪,西安市面临着实现经济跨越式发展和保护环境的双重任务,面临着同东部、中部和西部城市之间新一轮的投资环境竞争。为此,市委、市政府形成了以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为载体,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环境质量,促进西安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的思路。按照市第十次党代会确定的“建经济强市,创西部最佳”的奋斗目标。市委、市政府决定,从现在起到2006年底,在本届政府任期内把西安建成国家环保模范城市。陕西省政府和国家环保总局对此给予了肯定和支持。

      2、创建的指导思想:坚持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要让人民喝上干净的水,呼吸上清洁的空气,吃上放心的食物,为子孙后代留下丰富的物种资源,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西安社会经济的全面进步,促进和提高西安的城市现代化水平和文明程度。

      3、创建的总体目标:到2006年,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控制,生态环境恶化趋势有所减缓并得到初步控制,城市基础设施基本完善,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初步建成环境质量良好、产业结构优化、资源合理利用、生态良性循环、城市优美洁净、基础设施健全、生活舒适便捷、人居环境最佳的现代化城市。为实现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建经济强市、创西部最佳”的战略目标提供有力的生态环境支持。

      4、创建的具体目标:到2006年,全面实现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3项基本条件和25项考核指标。2007年通过国家验收,进入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行列。

      二、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考核标准与我市现状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考核标准共有28项量化指标,包括3项基本条件和25项考核指标。 3项基本条件分别是:

      1、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连续三年名列全国或全省前例。

      2、通过国家卫生城市考核验收。

      3、环境保护投资指数大于1.5%

      目前,我市有两项已达到要求。其中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我市每年名列全省第一,环保投资指数2001年达到2.03%,国家级卫生城市创建工作已经启动,计划在2005年6月前争取通过国家卫生城市考核验收。

      考核指标有25项,涉及到社会经济、环境质量、环境建设、环境管理四个方面。5项社会经济指标是:

      1、人均GDP大于1万元

      2、城市经济持续增长率高于全国平均增长水平。

      3、人口出生率小于国家计划指标。

      4、单位GDP能耗小于全国城市平均水平。

      5、单位GDP用水量小于全国城市平均水平。

      以上5项社会经济指标,我市全部达到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考核标准。

      5项环境质量指标是:

      1、全年空气污染指数小于100的天数大于全年天数的80%;

      2、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大于96%;

      3、城市水域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100%且市内无劣五类水体;

      4、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小于60分贝;

      5、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小于70分贝。

      以上5项环境质量指标中,我市有3项达到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标准要求,未达标2项是:国家要求空气污染指数小于100的天数大于全年天数的80%(即应不少于292天/年),我市2002年实际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的天数为175天,距国家标准相差117天。国家要求城市水域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100%且市内无劣五类水体,我市2001年城市水域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为50%,市内河流均存在劣五类水体。

      10项环境建设指标是:

      1、自然保护区覆盖率大于5%;

      2、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大于35%;

      3、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大于60%;

      4、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大于95%;

      5、城市气化率大于90%;

      6、城市集中供热率大于30%;

      7、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大于80%;

      8、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大于70%;并无危险废物排放;

      9、烟尘控制区覆盖率大于90%且清洁能源使用率大于60%;

      10、噪声达标区覆盖率大于60%。

      以上10项指标中,我市有5项未达标。其中: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国家要求大于60%,我市为26.49%;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国家要求大于95%,我市为94.84%城市气化率国家要求大于90%。我市为87.17%;烟尘控制区覆盖率国家要求大于90%,且清洁能源使用率大于60%;我市烟尘控制区覆盖率虽然达到国家要求,但清洁能源使用率小于60%视为未达标;噪声达标区覆盖率国家要求大于60%,我市为49.97%。

      5项环境管理指标是:

      1、城市环境管理目标责任制落实到位,制定创模规划并分解实施。

      2、环境保护机构独立建制。

      3、公众对城市环境的满意率大于80%。

      4、中小学环境教育普及率大于80%。

      5、按时完成总量控制计划。

      以上5项指标中,我市有2项达标,另有2项指标国家要求公众对城市的满意率和中小学环境教育普及率均大于80%,由于我市目前还没有进行实际调查,暂时视为未达标。

      从以上28项指标的对比分析来看,我市已有16项指标初步达标;目前尚未达到国家要求的12项指标,归纳起来,主要存在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力度不够,如城市天然气气化工程,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城市生态环境建设工程,距离国家创模标准还有一定差距。二是工业污染防治还需加快治理进度。三是中小学开展环境教育和全社会环境宣传工作还有待加强。今后,我市将作为重点工作组织实施。

      三、创模的主要工程和保障措施为了完成“创模”考核指标,创模《规划》确定了蓝天、碧水、绿色生态、垃圾清洁、工业治污、城市容貌六大类工程30大项硬件环保基础建设项目,预计工程总投资142.51亿元。

      (一)蓝天工程主要项目是:

      1、建设无煤区和改煤区完成3296台燃煤锅炉的改造任务,累计可减少燃煤83万吨,减少二氧化硫排放量3万吨,减少烟尘排放量1万吨。

      2、天然气气化二期工程到2006年,新增日供气量88万立方米,减少燃煤68.62万吨,使城市气化率达到95%。

      3、天然气汽车加气站建设工程建设天然气加气站27座,市内50%公交车、80%出租车和中巴车改装双燃料。

      4、西郊集中供热工程可取代西郊地区193台分散的燃煤锅炉,供热面积达到26平方公里。

      5、灞桥热电厂改、扩、建工程可取代东郊地区40余台分散的燃煤锅炉。

      6、北郊集中供热工程可取代北郊地区34台燃煤锅炉,每年可减少燃煤9万吨,减少二氧化硫排放量1500吨,减少烟尘排放量3000吨。

      7、市区人行道硬化工程到2005年,新增市区人行道硬化面积200万平米。 在重点抓好市区大气环境整治的同时,各区县政府也必须加大力度,对重点污染企业及城区污染源实行限期治理。并逐步由县城向乡镇、农村拓展,城乡联动改善大气质量。

      (二)碧水工程主要项目是:

      1、城市道路排水管网改造工程到2005年底,完成改造城市14条主干道排水管41792米,保证生活及部分工业废水进入污水厂。

      2、北石桥污水深度处理回用项目2005年底,完成二期5万吨回用水设施建设,达到日处理回用水10万吨的能力。

      3、市第三、第四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到2006年竣工后,污水日处理能力达到35万吨,日生产中水5万吨。

      4、兴庆湖综合治理工程今年6月底前完成。使兴庆湖水质达到国家地表水Ⅲ类标准。

      5、皂河、漕运明渠、幸福渠排污及治理工程到2005年底,完成治理渠道排污及总长度55.4公里清淤43万立方米,绿化面积98万平方米的任务。

      6、浐河、灞河下游生态环境治理工程到2006年底,完成堤防及沿河绿化建设,疏通河道50公里,建成14个阶梯蓄水水面,形成8000亩水面景观和产、灞河城市段生态林,改善城市气候。 此外,临潼中心污水处理厂和高陵泾河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必须加快建设进度,长安、阎良污水处理厂项目要加快启动。蓝田、周至、户县要积极筹划建设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前期准备,提上日程,尽早安排。

      (三)城市绿色生态工程主要项目是:

     1、城市三园工程计划2006年竣工,建成占地5815亩的野生动物园,园艺博览园、生态科技园。

     2、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到2005年新增绿地2500公顷,使全市绿地总面积达到5250公顷以上,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5%以上,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6平方米以上。

      3、天然林保护工程通过工程措施使全市532.8万亩森林得到切实保护,秦岭北麓398.7万亩天然林停止采伐,新增森林面积104万亩,森林覆盖率由现在的38%提高46%。

      4、退耕还林工程到2006年前,完成我市25度以上陡坡地22万亩的退耕还林任务。防止水土流失,使荒山荒地实现造林绿化。

      5、日元贷款植树造林工程到2005年底完成植树造林16.5万亩任务。

      6、城市绿色通道工程到2005年底,完成西安周边九条公路两侧绿化造林工程。

      7、城市渭河、浐河、沣河、灞河沿岸生态林带绿化工程到2005年,完成沿河6000亩造林任务,形成与秦岭北麓相连的U型绿化带。

      8、绕城高速公路生态林带工程到2005年底,建成一条80米宽,绿化面积7132亩的生态林带,为西安绕城高速公路戴上一条“绿色项链”。

      9、西安市泾渭湿地鸟类保护区建设工程到2006年,完成湿地保护6万亩及附属设施建设任务。

      (四)垃圾清洁工程主要项目是:  

      1、江村沟垃圾填埋场二期工程2005年竣工后,对填埋场垃圾渗滤液进行全面处理,使全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以上。

      2、城市特种垃圾处理厂工程建设日处理特种垃圾50-100吨的焚烧设施,使市区医疗废物实现集中处置。

      3、建设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资源化综合处理厂。省中建集团和灵通电力两企业将分别建设日处理能力为1000吨的工厂化垃圾处理厂,分别用垃圾发电和生产有机复混肥、土壤调理剂、人行道砖、建筑空心砖等产品,使城市垃圾处理逐步实现“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

      4、城市垃圾收集、转运项目工程在城市西郊建设生活垃圾转运站,日处理能力达到1500吨,实现垃圾分拣、封闭式压缩清运,2004年前投入运行。

      (五)工业治污工程共22项包括:

      工业废水治理项目9项,工业除尘治理项目5项;集中供热工程3项;锅炉脱硫工程2项; 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工程1项;中水回用项目2项。

      除上述22项工业治污重点工程外,还要针对我市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果断措施。各区县政府要进一步加大对造纸企业的治理力度。在取缔年产5000吨以下造纸企业的基础上,下一步还要下决心关停1.7万吨以下的造纸企业。特别要加强秦岭北麓城市饮用水源地污染防范工作,坚决关闭小选矿、小选金等其它“十五小”企业。重点解决黑河、浐河、沣河、灞河、涝河上游、旅游和矿产开发企业存在的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问题。对区县出台的招商引资政策中违反《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的,必须坚决纠正。

      (六)城市容貌工程主要项目是:

      1、加强环境卫生监督管理,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在主要街道、公共场所设置美观、耐用、防蝇的垃圾箱,垃圾收集站点适宜、容器封闭、环境整洁、垃圾日产日清。

      2、开展公厕“革命”。

            在市区建设100个“四星级”公厕,提高档次、专人保洁、免费开放,以方便市民和游客。

      3、开展背街小巷综合整治。

            以清理背街小巷脏乱差为突破口,清除卫生死角,打通瓶颈路、断头路,坚决治理居民区噪音、餐饮业油烟污染,采用多种形式改造城中村,完善基础设施。

      4、建设市容整治示范街。

            先抓雁塔路和朱雀路两条主干道路。整旧创新临街建筑门面、门窗阳台雨篷更新刷新,拆墙透绿,严格门前“三包”,各种道路平整完好、无坑洼和雨污水淤积、道路排水设施齐全、畅通,井盖完好无损、路灯齐全完好,坚决清除违章建筑和占道经营。

      5、治理城市街道汽车洗车点。

            所有洗车点必须达到卫生、环保标准,必须使用循环水和二次用水。

      6、全面推行文明施工管理。

            要求施工做到不扰民、遵守夜间施工时间限制,清运施工垃圾不得污染街面和道路,不随意抛洒倾倒垃圾,施工现场的裸露黄土,必须采取防止扬尘措施。

      此外,要求将城市容貌工程延伸到城乡结合部和县城(镇),发动群众改善自己的居住环境,从一点一滴做起,长期不懈地坚持市容市貌的综合整治。

      需要说明的是,在市政府《创模规划》下发以后的半年多来,根据省市委主要领导同志的要求和我们工作的实际需要,又有一些大型的骨干项目被确定了下来。如城市大绿工程,总绿化面积将达30万亩,对西安城市环境的改善势必带来巨大的效益。再如城北集中供热将改为新建大型集中供热设施,供热覆盖范围将大大增加,还有环西路改造等,都将成为我市创模工作的重要基础性工作,为创模目标的实现发挥重要的作用。

      (七)保证措施。

      创模《规划》确定了组织领导和政策、资金、管理、宣传教育五大保障措施。其中:

      1、政策保障措施有5项:建立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机制,建立环境保护投入逐年增加机制,实施创模目标任务责任制,严格环境信访查处制和实行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制。 

      2、资金保障措施4项:争取国债资金或国内贷款,利用国外贷款,政府财政拨款和市场融资。

      3、管理保障措施15项,主要有控制施工扬尘、“两煤区”建设、机动车尾气管理、饮用水源保护、总量控制、新污染源控制、乡镇企业管理和推行清洁生产等。

      4、宣传教育保障有2项:主要是建立宣传教育阵地和开展绿色创建系列活动。

      四、创模的工作步骤

      我市 “创模”活动分为五个工作阶段进行。

      一是调研准备阶段。从2002年5月至2002年底。主要工作是制定《西安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规划》。

      二是宣传动员阶段。2003年上半年,启动全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工作,分解落实“创模”指标任务,营造“创模”氛围。

      三是组织实施阶段。2003年1月至2006年6月,各“创模”责任单位要开展专项治理,全面实施大规模的环境工程建设项目,如期实现环境污染治理的目标。

      四是自查验收阶段。从2006年7月开始,市“创模”办公室将针对国家28项考核指标进行自查,并进行整改和完善。

      五是申报考核验收阶段。由市政府向国家环保总局申请验收,争取在2006年12月之前通过国家“创模”正式验收。

      五、创模工作开展情况

      1、精心组织,落实责任,切实加强对创模工作的组织领导。

      2002年9月,市政府第12次市长办公会认真讨论了《西安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规划》,一致通过了创模规划。同年11月,市委常委会第26次会议审定了西安市创模规划,市委栗书记对创模工作提出了“半年初见成效,一年改变面貌,三年基本达标,四年完善提高”的要求,随后,市政府以市政发(2002)186号文,发布了《西安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规划》。12月25日,市委市政府作出《关于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要凝聚全市力量,确保实现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分阶段目标和任务。2003年1月6日,市政府隆重召开创模动员大会,标志着我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工作全面启动。为切实加强对创模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孙清云市长任组长,陈宝根常务副市长和乔征、杨广信副市长和屈增民副秘书长为副组长,32个市直部门,13个区县政府,三个开发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创模领导小组。各区县政府全市3个管委会都成立了创模领导小组设立了创模工作机构,为创模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在具体实施中,孙清云市长与13个区县政府,3个市级管委会,32个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签订了《西安市创模目标责任书》,将创模工作的具体任务落到各单位一把手身上,形成了层层有压力,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创模工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各区县和各开发区还分别制定了实施方案,使各项创模任务都落实到具体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一个层层落实、齐抓共管、全民创建的局面已经初步形成。

      2、深入宣传,增强全市创模意识

      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建强创佳”争创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目标,市创模办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创模宣传活动,先后在西安电视台,连续一个月播出创模宣传标语,在全市主要交通要道悬挂创模广告,标语和彩旗,并与西安开米公司联合在西安日报上举办了创模优秀征文活动,利用征文的形式给社会公众提供了参与创模活动的对话平台,鼓励公众为创模献计献策,广开言路。

      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雁塔区、户县创模办在今年元月份分别组织了“创模”大型街头宣传和“擦亮”西安活动,新城区组织20多家单位,在火车站广场悬挂横幅和气球,布置60余块展板,向过往群众散发创模宣传材料近万份,介绍创模活动的意义和内容,宣传我市创模的大五工程,使我市创模工作家喻户晓。新城区政府、碑林区政府,还组织机关干部和环保志愿者1000余人,在解放路、南大街,钟楼开展了擦拭公交车站牌、街头护栏、宣传栏清理野广告活动。“擦亮西安”已经成为西安精神文明建设和城市文明的一个品牌活动。走进社区、贴近群众的环境宣传成为创模活动的新亮点。社区环境监测,小学生环保宣传教育,大学生环保知识讲座,社会居民环保问卷调查,废旧电池集中回收,创模签名活动,环保诗歌朗诵,环保歌曲表演等形式多样的创模宣传活动,大大提高了广大市民的环保意识和对创模工作的了解程度。

      3、突出重点,开展环境专项治理。

      半年来,我市创模工作突出抓了两个重点保护,四个专项治理。两个重点保护:一是在市区划定无煤区和改煤区,控制燃煤烟尘污染,重点保护市区空气环境,达到国家二级标准要求。二是以黑河水源地上游为重点开展环境执法大检查,彻底取缔了黑河上游的小选金,关闭了400多个分布在城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污染源,确保了城市饮用水质安全,使全市城市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99.7%;四个专项治理:一是对无煤区和改煤区内的燃煤锅炉实施全面治理。市政府发布《关于治理燃煤烟尘污染的通告》,划定明城墙以内为无燃煤区域,二环路以内为改煤区域,要求城墙内所有燃煤锅炉必须限期完成煤改气任务。市委、市政府两次召开拆改燃煤锅炉现场办公会,协调省、市两级财政投入拆改燃煤锅炉资金2100万元,当年完成拆改燃煤锅炉1756台,每年减少燃煤量83万吨。减少排放二氧化硫3万吨,烟尘1万吨。二是开展了机动车尾气治理工作。市政府发布了加强机动车尾气排放污染治理的通告。市环保局会同市公安交警支队组织大规模的路检和抽检,今年以来抽检、路检车辆一万余辆,依法对市区道路上行驶的尾气超标车辆实施处罚。三是启动餐饮业油烟污染治理工程。根据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加强饮食业油烟污染防治监督管理的通知》要求,市政府今年发布了《关于治理餐饮洗浴业烟尘、油烟污染的通告》,决定到2003年6月底以前,全面治理餐饮洗浴业烟尘、油烟污染。截止目前已对城区6855家餐饮单位的炉灶和油烟处理情况进行了普查,首批610家餐饮单位实现油烟、噪声治理达标。四是防范SARS病毒污染,开展医疗废物治理。在抗击非典这场没有硝烟的战斗中,市环保局加强了非典疫情防范时期医疗废水和医疗垃圾监管工作,为切断非典病毒的二次传播途径,市环保局牵头制定下发了《西安市SARS病毒污染废弃物、医疗废水应急处理处置实施方案》。在五一期间,市环保局领导亲自带队深入非典定点医院的废水,垃圾处理现场检查,还抽调精干人员组成8个检查组分别赴各区县检查医院污水垃圾处理情况。各区县环保局都成立了医疗废水和医疗垃圾监督检查小组,公布了咨询服务值班电话,每天派出环境监理人员轮流值班,实行了24小时严格监控,对医院废弃物处理进行现场监督,使各医院污水处理做到达标排放,医疗废弃物做到日产日清,最大限度地减少了非典造成的二次污染。全市环保队伍以高度负责的精神,不辱使命,经受了严峻的考验。

      4、城乡联动,实施绿色文明示范工程。

      市委宣传部,市环保局,市建委等7个部门联合制定了《西安市绿色文明示范工程评审细则》,在社区、村庄、学校开展了绿色文明创建活动,要求创建工作从清洁村庄、清洁庭园做起,从发展农村经济与保护生态环境做起,严格控制农药污染和生活垃圾污染,提高人居环境质量和增强人民群众的环境意识。截止目前,先后授予高新区枫叶社区等8个社区为首批“绿色社区”,授予户县东韩村等5个村庄为首批“绿色村庄”,全市获绿色社区、绿色村庄、绿色学校的单位达30个,起到了较好的先进示范作用。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是西安社会经济发展和城市现代化建设进程中的一件大事。市人大常委会和各位人大代表都给予了极大的关心和支持。近半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先后两次组织常委会委员和人大代表视察环保和创模工作,有力地推动了创模的顺利发展。今后,市政府将要更加主动的接受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的监督,争取在依法保护环境、依法创模上有更大的作为,在人大的支持下把环境保护和创模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今年我们还将努力创造条件,积极争取把综合治理大气污染的地方环境立法纳入市人大常委会的地方立法计划,为创模提供更有力的法治保障。市政府还将努力加快实施各项工程措施,确保完成各年度的进度目标。并恳切希望市人大常委会一如既往地关心创模、支持创模,为我们西安的天更蓝、水更清、人民生活更加美好而共同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