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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纪要
发布者:西安人大    发布时间:2004-06-21    来源:西安人大
 

     西安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03年5月27日至29日在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厅举行。

常委会主任栗战书,副主任施启文、张凡、孙桂然、石柱亚、李尊贤、姚联盟、鲁云侠,秘书长丁芙英,委员马峰光、王元、王科、王晓萍、巨杭生、白世峰、邢华、孙俊明、李炎、李国纯、杨秉忠、来西京、宋纪蓉、张焱、张广元、陈健、陈明元、苗宗魁、尚素霞、聂峰、贾平凹、高长安、席酉民、黄河、黄省身、董志忠、董家蕙、惠同仁、雷保印出席了会议。常委会委员刘静中、王长安因病因事请假。

     副市长乔征、张道宏,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康宝奇,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任高潮,市政府、市政协办公厅、市建委、市计委、市商贸委、市市政委、市规划局、市财政局、市体改办、市公安局、市物价局、市卫生局、市药监局、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法制局、市防非典指挥部负责同志,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厅副主任,助理巡视员,各区县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及有关方面市人大代表列席了会议。

    会议分别由栗战书主任和施启文副主任主持,进行了以下议程: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防治非典型肺炎工作情况的汇报、关于加快我市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情况的汇报、关于我市1995至2010年城市总体规划执行情况的汇报、关于贯彻执行市人大常委会决议药品管理法执法检查工作整改情况的汇报;审议了《西安市社会急救医疗条例(草案)》和市政府关于西安市城市基础设施项目申请国内银行贷款有关问题的议案;审议并通过了《西安市预防职务犯罪条例》和《西安市公民旁听市人大常委会会议暂行办法》;作出了《西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认真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进一步做好预防和控制非典型肺炎工作的决议》和《西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西安市城市基础设施项目申请国内银行贷款有关问题的议案>的决定》及《西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黄省身辞去西安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会议还审议通过了许可对市十三届人大代表王长安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同时暂停代表职务事项和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关于《西安市社会急救医疗条例》,会议要求会后交由法制委会同有关专门委员会作进一步修改后,提交以后的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

     会议结束时,栗战书主任讲了话。